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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今儿连某请公子潇洒一把?

那一刻,刘凌觉得宁洛歌前所未有的高大,她的身后似乎是闪烁着万丈的金光,让人不敢直视。而那眼神,那语调,刘凌一辈子也忘不了。

而在今后的几十年里,刘凌始终记着这句话,他也一直都知道,连公子那样的人,都不敢轻贱每一条生命,他,有什么资格呢?

“刘凌知错了。”说罢,刘凌跪在了地上,他是心甘情愿地认错了。

他懂了,伯仁因他而死,而且都是无辜的妇孺,他设计杀害了这些人。他该死!

“错了就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为了你所犯的错事,就罚你一辈子为百姓操劳,最后为百姓而死吧。”宁洛歌淡淡地道。

话落,刘凌双眼闪烁着泪花,他重重地磕了一个头,声音也重重地落在了每个人的心里。

“刘凌谨听公子教诲。”

“嗯,下去吧。去看看星慧,快生了,你要多陪着她。”宁洛歌欣慰地点了点头。

常香领着刘凌走了,随后走了回来,不解地问宁洛歌,“公子,你为什么这么信任他?你就不怕他是只白眼狼,回头要咱们一口?”

宁洛歌却是笑了笑,“他不会的。就算是他想,他也已经没有退路了。从慎行把星慧救出来那一刻,就不可能了。即使他是清白的,你以为他再回到赫连子煜身边,依着赫连子煜多疑的性格,他会相信刘凌是清白的么?”

常香恍然大悟,对于宁洛歌能想得这么透表示由衷地敬佩。

只是宁洛歌话锋一转,“刚刚我问他,为什么不救星慧,他却转移了话题,说他中了毒。”

“嗯?他竟然会这样?”

“这其中定然有些别的猫腻,我猜极有可能是星慧和水星云之间有什么瓜葛,他不想说。只是这男子确实比姜华更适合当官,凭着他的城府,做个当朝宰相也未尝不可啊。”宁洛歌自顾自地叹息。

“为什么啊?”常香好奇地喳喳眼睛,姜华?人不错啊,起码比刘凌要好相处啊。刘凌给人感觉想一匹狼一样危险。

宁洛歌也是闲着,极有耐心地给常香解释道,“姜华确实是个人才,他爱惜百姓,刚正不阿,并不阿谀奉承,但同样,他也曲意逢迎。而他在计谋上又确实出众。尤其是行军布阵,极其有大将之风。所以磊落如姜华,其实他更适合做个将军。”

常香给宁洛歌添热茶,一边问,“那刘凌呢?”

“刘凌从小长在人多眼杂的青楼,生活在最底层,他最清楚民生疾苦,也最知道百姓想要什么。最重要的是,他够卑鄙。为官者,人不可卑鄙,但心不能清高,这是最要不得的。官弛暗,心太清高了,便不能游刃有余。不肯卑躬屈膝,不肯未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样终归会有很多事情都达不到。而刘凌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可以为了想要的,想要保护的,可以豁出一切。”

宁洛歌满意地笑了笑,对于赫连子谦手下有这样一员大将非常的满意,“但是他却又是个忠诚的人。忠心护主,如果选定了,便不会变了。之前之所以没有对赫连子煜死心塌地,是因为他还在挑选。如今,我推了他一把。”

“公子好像很开心?”常香见她一直笑。

“你不知道,刘凌简直像是天上掉下来的一个人,我以前虽然有这个想法,却觉得机会渺茫。把他拉入麾下,实在是明智之举。卓钰那帮人,到底是出身太好,尽管足智多谋,但身上始终带着高高在上的味道。简单说,他们不亲民。不亲民,怎么能让民亲他们?而刘凌则不同。刘凌就生在民间,他世俗,但是他有人情味。这样的人,才能够当得起一国的顶梁柱。”宁洛歌淡淡地道。

只是宁洛歌没想到今日她一番和丫鬟的笑语,却在多年以后一语成谶,一一成了现实。

下午,姜华拜见了宁洛歌之后就去和刘凌沟通了。

宁洛歌则开始收拾明天的行礼。

明天想必会有不少人去。钦差去开仓房梁,赐赈灾银,肚子里没东西,也得装作撑得慌啊。

她打算带着常香慎行,断玉则留在长生馆打理医馆的生意。

不得不说,断玉确实有做生意的天赋,最近长生馆已经开始盈利了。这让宁洛歌不得不考虑要不要再开几家分馆。

晚上,宁洛歌把苏瑾叫过来知会她在她不在家的这些天帮忙照看着王府。要说苏瑾绝对有当女主人的架势和能力。宁洛歌看着雷厉风行的姜华,觉得他真是太有福气了,能得到苏瑾青睐。

赫连子谦奉命去江南赈灾了,走的时候百官相送,那阵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出去打仗。

全程赫连子谦都骑着英俊地黑马面无表情地向城外走去,遇到百姓围观,他也大大方方地让人看。

于是这一路,宁洛歌的耳边都是百姓此起彼伏地议论声,什么“王爷真是俊啊,像个神仙”,什么“谁家的女子能嫁给王爷那真是祖上积德了”,什么“听说王爷身边一个女人都没有,只是和无双公子走得近,他是不是短袖”。

最后听得宁洛歌耳朵都要长茧子了,她微微一笑。

把手伸到马车外面去了。

顿时,眼尖的人看到了那双正要撩起帘子的玉手,那是一双女子的手,白嫩修长,没带任何的首饰,却一眼就能看出那是一双女子的手。

于是,再也没人说王爷是断袖了。

然而彼时正被万众瞩目各种YY的王爷大人其实正坐在马上想,“比起穿着黑衣,他更愿意穿着红袍被人围观。”

大部队走的很慢,若是到江南的话,多说一月,少说半个月。宁洛歌早就做好了慢慢磨的准备,她连给刘凌配药的器皿都带来了。

然而刚出了城,便听到了赫连子谦淡淡地声音,“洛洛,出来。”

于是,自此,宁洛歌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因为……

七天七夜之后……

宁洛歌看着城门口的那两个大字:洛城,眉毛和嘴角忍不住地抽搐。

“累么?”赫连子谦问。

宁洛歌点点头。能不累么?

从刚出了城门之后就上了马,她换了男装,两个人几乎日行千里地赶路,饿了就吃包袱里的饼,渴了就吃果子。

困了还好些,她还能靠在赫连子谦的怀里睡,而赫连子谦却是已经七天七夜没睡觉了。

就为了能够在钦差队伍来这之前提前赶到。

而马更是类似了十多匹,但奈何赫连子谦早有准备,每到一处驿站,他们就会换一次马,补一次粮食,休整休整。然后继续出发,不耽搁任何时间。

这一切,早在出发前一天,就被赫连子谦给准备好了。

宁洛歌知道之后又不得不默默佩服他的城府。

只是……

“你不是最怜香惜玉么?这么痛苦的路,为什么要我陪你走?”宁洛歌翻了个白眼,十分不满意。早知道这么苦,她就不来了。害的她现在腰酸腿痛的。

“共患难。一个人走,路上怪孤单的。”赫连子谦淡淡地说。

“……”

晚上,自然又是早就安排好的住宿。宁洛歌这些天也是累惨了,洗了个澡,就和赫连子谦纷纷滚上床呼呼大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宁洛歌本来想起来,却被赫连子谦给又摁下去了,听见他在耳边声音沙哑地说,“不着急,晚上再起。”

说完便又搂着宁洛歌睡过去了。反正宁洛歌也是累的,俩人就一直睡到肚子咕噜噜地叫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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