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每天早上练笔的,写的不好。”丁一谦虚地说道。
.“写得太好了!我从来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蝇头小楷。”
.“呵呵,怎么可能?”
.丁一说着就将桌上的宣纸摞起来,连同笔和墨盒收进抽屉里,她做完这一切之后,才坐了下来,她冲彭长宜笑了一下,拿出一个日记本,写下了一行字。事后彭长宜才知道那天丁一写的是:今天,我终于见到了我们的科长,一个身材魁伟、谈吐机智幽默、性格温稳沉毅、长相不坏颇有几分英俊但衣着老气横秋的人。
.“你这字练了多少年了?那么小,很难写吧?”彭长宜第一次发现自己在女孩子面前话还蛮多的。
.丁一抬起头:“从十多岁开始练,只练这一种,别的字我不会写。我写的还不是最小的,最小的直径是三毫米。”丁一说着,用大拇指掐着食指的指尖,给彭长宜比划着大小。
.“三毫米?”
.彭长宜有些吃惊的说道,他也用大拇指掐着食指的指肚丈量着尺寸。然后说道:“尽管我不会写,但是我知道,咱们这方块字往大了写好写,往小了写就不好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