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上小心翼翼的帮藏獒处理伤口,叶念墨站在她身后,目光深沉。

女人头发还在滴着水,湿哒哒的贴在脸颊上,衣服上也溅上了泥巴,看起来脏兮兮的,可是她却不管不顾反而细心地帮一只狗处理伤口。

这种性格和“她”真的好像。

丁依依帮藏獒处理好伤口,小声嘟哝道:“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话音刚落,一条毛巾劈头盖脸的蒙住她的脑袋,“Gotta”

丁依依手忙脚乱的把毛巾从头上扒拉下来,迷迷糊糊道:“什么?”

叶念墨脸上有不耐的神色,却还是耐下性子回了一句,“它的名字gotta.赌王二儿子的宠物。”

丁依依诧异的看向Gotta,藏獒舔了舔她的手背,撇过头趴在地上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夜晚,车库从酒店驶出,叶念墨脸黑得像锅底,就因为他出门的时候对那个女人皱了一下眉头,这只狗就对自己龇牙咧嘴了一路。

丁依依亲热的摸着Gotta的脑袋,熟练的摸着藏獒最喜欢被人抚摸的地方。

叶念墨通过后视镜扫了一眼,漫不经心道:“以前养过藏獒?”

搭在藏獒脑袋上的手猛的顿了顿,丁依依望着车窗,窗户上印出来的女人年轻而富有魅力,在街上能够轻易成为别人注视的焦点,可是,那张脸是多么的陌生,多么的虚假。

良久,她笑着应答,“是啊,养过。”

占地千亩的诺大宫殿式建筑让人看得咂舌不已,车子在大门停下,Gotta被牵走,丁依依和叶念墨换上豪宅内的车子,在庄园里行驶了将近十分钟后才停在了主楼前。

丁依依和叶念墨一进奢华的客厅就看到一个男人在等着他们。

那个男人看起来很年轻,头发却发白得很严重,脸上比墙上的白色油漆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最让丁依依感觉不舒服的,是他如同老鹰看猎物般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