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吧言情小说网 > 古代言情 > 带着手机当知府 > 第0114章云霄

夜色笼罩,天空更显沉闷。

红花楼内。

楼兰晨面色如水的坐在二楼房间内,李得意脸色焦急的在房间内走来走去,而房间的窝榻上,千喧双眼紧闭的躺着。

李得意头发都被挠乱了,语气担心:“这大哥究竟是怎么了,这都晚上了,怎么还不醒?”

经过一下午的转变时间,千喧的面色虽然有着好转,但还是苍白一片,而且经过查探,丝毫没有苏醒的样子。

楼兰晨注视了几下千喧,眼色闪烁,不知在想什么:“李兄弟不必担心,大夫已经看过,只要多加休息就好了,大人的身体并无什么大碍,就是脱力严重。”

“我就是担心这个啊!无缘无故为什么会脱力,还有今天无缘无故从外面闯进来,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李得意没有继续转悠,而是找了一条板凳坐了下来。

肯定是出去遇到了高手交战,千喧不敌,所以逃跑而回导致了脱力。

这是楼兰晨的想法,不过他可不会说出来,这可是损失面子的一件事。

李得意眉头紧皱,心里居然有种危机感,今天的事处处透着诡异,什么事都超过了他的想象。

看来要想弄清楚大哥今天发生了什么事,就得摸清楚今天千喧离开红花楼发生了什么事。

楼兰晨本在思索,却是忽然抬头,眼眸中出现波动,李得意的气质突然变了。

沉稳,平淡,安静,淡然。

智慧者,楼兰晨脑海中升出这个代名词。

似乎一切李得意都了然于胸。

李得意那严肃的眼神,变得平淡无比,没有了那种焦虑,慌张的眼色。

可怕,果然县太爷身边无弱人。只是所有人在县太爷面前都隐藏了起来。

李得意内心平静,思考着来到宜城的一点一滴。

大哥要是出去玩耍,绝对是会叫上自己,不叫上自己的原因,那么就是透着所谓的危险。

而危险就是来自帮会,大哥肯定不会自动送上门去,大哥的性格躲开还来不及,那么就不会是帮会。

而值得千喧出去,却是有危险的地方,那么就是只有一个,县衙。

李得意心思连贯,大哥即将上任,而连春就是一个未知的因素,跟随在千喧的身边,李得意还是多少能够知道千喧的想法。

在上任前,千喧要是不摸清楚,那么他上任后怎么会安心。

“楼大哥,派人去县衙查探一下消息,然后再让人去神剑街,和那埋葬那些死去人的郊区外查探一下。”

李得意声音平淡,语气有着一种自信。

就是这三个地方,千喧最有可能去。

能够想到另外两个地方,李得意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他知道千喧心中对着这两个地方有着愧疚,只是他不想多说,越劝,反而更加不能取得效果。

他心中的想法其实就是只有县衙。

楼兰晨疑惑的看了一眼李得意,虽然疑惑,但是还是答应下来:“没问题,我会马上派人去查探。”

李得意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多加注意一下连春,不知道楼大哥知不知道连春是不是帮会之人?”

闻听李得意的话,楼兰晨就知道李得意他在担心什么:“李兄弟,你放心,连春绝对不会是帮会的人,他一直都是当着他的那个捕头,当年我邀请他进,哪怕给他红花会南环区的势力给他管,他也拒绝了,他说他是县衙的人。当年的我还骂过他迂腐。”

“哦?”李得意松弛的眉头又紧了起来。

如果连春不是帮会的人,那么千喧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自己猜测错误了。

“我知道了,楼大哥你叫人去调查吧,你可以直接去盘问他。”说完李得意在千喧枕头下搜出了那块绿色的官印:“拿着这块官印,相信如果有事发生,他会告诉你们的。”

楼兰晨伸在衣袖里面的手轻微一抖,这是多么的相信他,居然亲自把官印给了他。

官印就是县太爷的象征,谁拿到官印,谁才是真正的县太爷。

如果是朝廷直命官到是不需要,但是在这个远离朝廷的地方,官印,才是王道!

楼兰晨呼出呼出一口气,接过了官印:“谢谢……”

李得意没有表情,楼兰晨知道,自己恐怕已经被他们所接受,而他们现在是真正的盟友关系,不,他是属下,千喧他们是主人,但是楼兰晨却无排斥感,他的投靠,成功了!

楼兰晨告辞出去,他明天要亲自去,官印这事事关重大,一点马虎不得,所以他不敢轻易交给别人。

李得意看着楼兰晨出去,叹了一口气,看着躺在床上的千喧,李得意总感觉失去了主心骨。

寒风萧瑟,夜色之中,一全身白的*在房顶之上。

这男人如风中精灵,穿着白色的衣服,披着白色披风,脖子处系着一条白中带蓝的围巾,围巾与披风在风的吹动下,翩翩起舞。

男人戴着一个白色的面具,露出鼻骨上方的皮肤,面具上的眼睛,微眯而摄人,在这黑夜之中,明亮如波。

他的身姿优雅,仅仅只用一只脚尖踏着房顶,黑丝被风卷起,似乎他的身体完全没有重力,身躯如履平地,好似无物。

眼神波光粼粼,顺着他眼神的方向,尽头,则是红花楼。

而他也就是千手怪盗云霄。

人如其名,云霄飘渺,宽白无边,他的身法就是飘渺无行,穿着一身白衣的他,已成为他偷盗的代名词,也许他的名字不是家户人晓,但是只要说是那个穿着白色夜行衣,身披白色披风的人,那么,所有人都会想到他就是千手怪盗。

与众不同的一个出名神偷。

今夜,就是他行动的时候。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他想要早早的结束这场委托。

脚尖轻踏,他的身形如电,不,不应该用电表示,他的身形是那么的飘渺,似乎不可捉摸,就像是那天上的白云。

只见空中,荡起一阵涟漪,似平静的水面被一只蜻蜓轻触。

身形闪烁,空中只留下片片的白色人影。

这才是云霄的真实本领,他喜欢白,也喜欢黑。在别人的眼下,他从不会使出真实本领,也从不会暴露自己的本领。

飘渺云步,随风而行,随云而动。

这才是他身法的真正名字,飘渺云,也是他的看家本领,人的肉眼根本已经捕捉不到,虽然还未尽全力,但是他的速度已经无法形容。

不过现在的云霄,对自己的身法与速度却是再无骄傲,一直以来,他都是觉得自己的身法与轻功,无人可比,而这也就是他的骄傲。

可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原来他的速度并不算什么。今天短短的一个交手,虽然他未尽全力,也根本没有把自己的轻功显露出来,但是他明白,即使显露出来,他也肯定不是对手。

这让的他心中对于自己速度的骄傲,变得荡然无存,不管那人如何,在速度上胜过自己,那么自己就已经是惨败。

而那人,将是自己一生中追赶的目标。

短短片刻,云霄已经来到了红花楼的房顶,同样是脚尖着地,身形轻若鸿毛,落地无声。

而脖子上一直被风拉直的蓝白围巾,也因为暂时无风的缘故,缓缓飘散停靠在左肩之上。

面具上的白光一闪而过,云霄低头,注目着自己脚下的房屋。

今天自己的目的就是这里面。

根据棒子会给的消息,县太爷在这酒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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