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换上衣服,拿了雨伞跟书包就出门了。

门外正潇潇下雨,一地黄叶。门口停着一部莲花十二跑车,蛋黄的。棕黄的树叶一片片的贴在车身上。一车的露珠雨水。簇新的车,簇新的车牌。我略一怔。我开始步行上学了。

玛丽没说他很有钱,一到才几个星期,先买下一部这么好的跑车。笑话了,他怎么会找不到地方住?恐怕是酒店不清静才真。也许连玛丽也不大晓得他的境况,她说只是远房亲戚,大概是远得不能再远的。

上了一天课,放学又碰到玛丽,她问:“搬进来了?”

我点点头,“而且交了两个星期的租金,人很静。”

玛丽很高兴,又送了我一程,我见下雨,没拒绝。

回到家,那辆莲花不在。他人也不在,由此可知那车真是他的。

他的房门外堆着一手抽的衣,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请问最近的自动洗衣铺在哪里?张。”

我想他每天都那么晚才回来,洗衣铺早关门了,反正我也要去洗衣服,不如帮他一个忙,于是我连他的脏衣服也带出去,一并替他洗了,所花的时间是完全一样的。

衣服拿回来我替他理了一理,有两件衬衫是要熨的,也替他熨了。这一切一切,都使我想起以前哥哥在此地住的时候,我们互相照顾的情形,然后我把干净的衣服仍然搁在他门口。

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好的房东。

星期二的功课很重,我做到十点钟,才听见他回来。他脚步仍然很轻,没有来敲我的房门。我不知道玛丽说了些什么,不过这样也好,深夜敲门,是会使我害怕的。

早上门外又有一个信封,里面有一镑,信封面上写:“很多个谢谢。”我找回六十便士给他,洗衣服才不用一镑,也把信封轻轻贴在他的房门口。我发觉他用的胶纸,与我的那种一样,是透明米色的,不是闪亮的。英国没有这种米色不反光的胶纸,我用的是家里老远不避麻烦寄来的,难道他也是在小节上那么尴尬的人?我微笑。

然后我上学去了。

那辆莲花停在门口。我真因这个房客生光添色了。

星期三只上半天课,十二点我在学校吃了午餐,玛丽坐我对面,她一直说话。

“我男朋友埋怨我多管闲事,你的房客没有怎么吧?”

我摇摇头。

“见过他没有?”她又问。

我摇摇头。

“他打电话给我,说真找不到房子住,除非去租那种单层独立洋房,九十镑一个月,可是地方太大,离大学也太远,手续也太麻烦,要找律师做保人什么的,但是他尽量在找,所以你可以放心。如果真找不到,他只好再回亲戚家去睡地板。”

我笑了。

玛丽说:“你瘦了。”她忽然打量了我一眼。

我拿起书包,说要先走一步。走过理发店,我订了一个时间,明天下午四点十分。我那头头发,暑假在巴黎剪过之后,现在也该修一修了。

回到家里,我把功课全部做清,才不过下午三点,然后把房间里的灰尘抹干净,想睡个午觉,好累呢。但是终于忍不住,我轻轻走过去,把我房客的门推开了,偷看一眼。还没看,就有种犯罪的感觉。以前我那个英国老太婆房东,也有这个毛病,一待我去上学,就进我房间翻箱倒箧的偷看,连我有几件大衣也数过了。我也学了她?我连忙把那扇门关起来,不过瞥见床铺整理得极齐,案上放着一张女孩子的七彩照。那女孩子是长头发的,艳丽的,我觉得真不该,连忙回到自己房间,把窗帘都拉上,睡了一觉。

醒来是六点钟。

我静听了一听,他并没有回来。

我掀开窗帘,他的车子也不在。好用功啊。礼拜三还留在学校里做功课。本来书呆子也很多,不稀奇,但开这种轻佻跑车又勤力向学的人,在性格方面就矛盾得很。

我自己在厨里煮了面吃,冷冷清清,煮完了面.洗了锅子碟子就打算看家里寄来的报章杂志。

学校里人人盼放假,有假他们可以回家,我回哪里去?我只有这一层租来的小房子。不回家他们也至少可以与爱人聚聚,我是连男朋友也没有一个。

不怕肉麻点说一句,寂寞芳心得很。

我才拣了一部杂志,他就回来了。莲花跑车的引擎很文静,轻轻的吼几声,便停止了。他开门进来,他在唱歌,或是在哼歌。我觉得奇怪,他怎么忽然变得这么活泼了?我坐在房里不响。

他大概以为我还没有放学吧?对,所以才制造了声音。他忘了星期三。念博士的人忘了我们这种初级生的读书苦,我们是限时限候,自由不得的。

我暗暗笑了。

果然,他看到我的湿伞了!他的歌声就停止啦。

其实有什么所谓呢?我喜欢家里有点声音,只要不是过份的声响就行。他进了房间。

没多久他就进浴室了,他在淋浴,可能因为时间还早,他在放一只歌。就是他刚才进门时哼的那只歌。

“——假如你离去,在一个夏日,不如你连太阳也带走,当你转头而去,我还是让你知道吧,我会渐渐死去直至下一个再见,假如你离去,假如你离去。”

我放下了书本。

这首歌是法文的,我喜欢这首歌,但是现在已经是冬天了,夏天早已经不在了,虽说如此,歌还是很缠绵的,我呆呆的在房里听着。这种歌叫人想起太多的事。

恐怕录音带与录音机都是他带来的。

他很快淋完了浴,回到房间去,把房门一关,一切声音就没有了。

我起来写了几封信给家里,预备明日一早去寄。当然没有提这里忽然多了个男人,否则家里吓都吓死。把信放在一角,我便上床睡了。

一夜无事。(当然无事)

第二天我发现浴室收拾得十二分的干净,肥皂都好好的放在盒子,牙膏盖子旋得牢牢的,毛巾一条条的挂得很整齐。我真纳罕,几时真要看看他的样子,怕不会娘娘腔吧?以前哥哥也相当整齐,我那位新嫂子就差得远,我们兄妹俩跟在她身后收拾还不够,她就是穿个透明睡衣到处跑,跑到哪里嫌哪里冷。

难怪人家说现在世界反了,女孩子们都邋遢得不得了,光出去装个门面的,男孩子反而有整有条,所以这年头的男孩子,根本不愿意结婚,女孩子非得出九牛二虎之力,像打猎似的四出寻找丈夫不可,像我这么懒的,大概只好做老姑婆。

我出门把信投进邮筒,然后忽然想起他房间里那张女孩子的彩色照片,那个大概是他女朋友了,不然照片不会这样的放着。

这一切一切原不关我事,但一个人闲下来,精神没什么地方寄托,就喜欢把不干己的事拉过来想个半死。我现在就犯了这个毛病。

星期四星期五也就这么过了。

他在这里住了五天,时间过得快,一切都是不知不觉的,我们真的还没见过面呢。但是周末是不可逃避的吧?除非他往朋友家去。

这么静的房客倒真好,不过人家是暂住两星期,当然事事迁就着,长此以往还这么小心,不等于做贼了?我想,那时候,倒贴他,他也不住呢。

星期五放学,遇见玛丽,玛丽说:“今天晚上,表妹的堂兄的表弟的女朋友生日,你来不来玩玩?”

我皱着眉头摇头。

玛丽白了我一眼,“你还念什么书,干脆进修道院做姑子去吧!”她就是喜欢侮辱我。

我并不与她理论。

“啊,你那房客打电话跟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