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吧言情小说网 > 穿越言情 > 蓝鸟记 > 第23页

「好,送我到博物馆。」

「还去﹖」她惊奇。

「我那教授还在等呢。」我笑说。

她笑了。送我下楼,替我叫了司机,把她家的大车子驶了出来。

到了博物馆。我找到了教授,他老还看得聚精会神的。

我拍拍他肩膀,他抬头一笑,根本不晓得我走了半天。

他老远还赶了来,咱们却留在外边。那里有宝还不知道!

我照例跟他去吃饭,跟他聊天,然后到正题上了。

「……我想不回去了,明天写封辞职信,」我说:「回去收拾收拾,回家来了。」

他没有什么惊异,「找到女孩子了?是的,年纪也差不多了,是该结婚了。」

「是的,她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我微笑,可是原因不只那么一点点吧?

「你放心好了,大不列颠王国没有你,没有什么关系,」教授笑,「回家是好的。」

可不是?本来就是。

我在路上踢着石子。一对新皮鞋也顾不得了。

我笑着。

明天我会去找她的,或者会得把庄子的蝴蝶梦好好的告诉她。或者会把名字说给她听。

我是决定留下来了。

一张照片

一个炎热的下午。

我刚刚拖干净浴室的地板,透一口气,倒了杯冰水喝,看着钟,预备去接小明回来。小明上幼稚园,迟了去接他,他就哭。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露台的竹帘幌动,一阵好风。

我们住在这里已经有三年了。家明是公务员,在政府机关做事。好处是有的,像这层配给房子,如果在外头租,还不知道是什么价钱呢,但是生活太稳定了,家明不但有点壮志消沉,而且也懒了下来,不到一、两年间,腰间就长了一圈肉,最近连肚子都凸出来了。

我笑他财未发,身体先发。

先一阵子女佣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辞掉了。一个月一千多块钱,连洗衣机洗碗机都买了给她,小明出生那年开始做的,好几年的宾主,说走就走,一点情义都没有,也只好随她去。

现在凡事自己做,倒也无所谓,空的时候还可以去喝一顿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里塞,反正她们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过了,没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过得这么快。小明长得飞快,一下子裤子又要换松的,皮鞋不够大了。没有他,我还以为时光是停留不动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样的工作。我奇怪的想:这就是做人吧?想到当初中学毕了业还巴巴的读了三年大学,如今也不过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学里的同学,虽然说大学间接也是婚姻介绍所,到底别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捞得风调雨顺,最后总还可以嫁得个金龟婿。何必去读大学!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叹了一口气,腰实在有点酸,不想去接小明了。我打了电话给母亲。

「妈妈,麻烦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两个礼拜没来了,你爸想他想得紧,我把他接了来,索性吃了晚饭,才把他送回来好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他听话,就玩久一点,你们吃不消,就把他轰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酸好一点没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妈妈,别提了。」我说。

「啊,你算是中年,我们岂非成了老不死?」妈妈笑。

「妈妈,我三十岁了。」

「人生刚开始呢,好好的捱吧。」她还是笑。

「再见。」我说。

母亲也挂上了电话。

我坐在客厅里,动也不想动。

当年我可没想到日子会演变成这样:带儿子,理家务,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轻的时候——我年轻的时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约会,吃喝玩乐,回了家就专听电话,功课不行了,自有男同学抢着帮忙。

那几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现在这样,也是应该的。一个女人,结婚生子之后,也该完了,我还冀望些什么?如果以这种日于终老,在别人眼中,也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我少了什么?

我生活中还少了什么?

家明下班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完报纸吃饭,吃完饭看电视,看完电视与儿子玩一阵子,就该睡觉了。他很习惯家庭生活,很少抱怨,很少发脾气,在别人的眼睛里,他也就是一个很好的丈夫。

他是一个不错的人,不消说,我们的婚姻维持了这么久,他没有夜归过一次。发了薪水,扣了一份零用,便整整齐齐的交在我手中。他弟妹多,但都是争气的孩子,我与他们有说有笑,相处得极好。

但总少了一点点。

照说我应该满足了。

当年那么多的男朋友,最可靠最端正的也是他。

这个下午真热啊。

家明好虽好,却永远只像一盘温吞水,没有脾气,没有刺激,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变了温吞水,很糟是「不坏」,厌憎是「无所谓」,唉。

我常常想,如果我没有嫁他,以后的日子是怎么样的?说不定我找了一份工作,维持着自己的生活,租一层公寓,独自住着,约会着许多男朋友,过着风流放荡浪漫的生活。应该也很好。可惜在一般人眼光之中,良家妇女不是这样的。

我走到浴室去,洗了一个脸,恐怕也得洗一个澡,正用冷水泼着脸,就听见门铃响。

我放下毛巾——是什么人?

我去开门。

门外站着个年轻人。一头的卷发,瘦长个子,肩膀很宽,一张脸晒得红红的,穿件芝士布的衬衫,被汗浸湿了,都贴在胸膛上,那种青春、朝气,扑人而来。他有点喘气,漂亮的眼睛看着我,带点犹疑。

我也好奇的看着他,他一定是找错门了。

「找谁?」我先问他。

我们这里门户非要小心不可。

「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他说:「你是王太太是不是?」

「是,请进。」我说。

他进来,向我笑了一笑,坐下来,脚上穿着一双球鞋,没有袜子,深蓝色的粗布裤已经洗得发白了,但在他身上,还是显得那么自然,调和,比起家明硬绷绷考究的西装,巴利皮鞋,不晓得好看多少!

我失笑了。

多幺不公平!家明已经三十二了,这个男孩子最多不过二十岁左右,如果家明拿我去比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我的脸也就很黄。

我倒了一杯果汁给这个男孩子,他道了谢,一饮而尽。

「真热。」他说。

「是的。」

「我姓孙,叫孙家明。」他报上了姓名。

此家明不同彼家明,我笑说:「我丈夫也叫家明。」

他说:「啊?真巧,不过这是一个普通的名字。」

「普通是普通了一点,不过却是个好名字——孙先生,请问有何贵干?」

他为难的低下了头,想了一想,然后从裤袋里摸出一只皮夹子,掏出了一张纸片,郑重地递给我。

他说:「请问王太太,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我接过了那张纸,却是一张照片,我看了一眼,诧异的问:「咦,这张照片,你是从什么地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