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吧言情小说网 > 校园言情 > 女侠也要谈恋爱 > 第一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

临摹到字帖的第二行时,一个“岚”字跳入了眼帘,沈夕拿着笔的手颤抖了一下,雪白的宣纸上立时出现了一滴浓烈的黑点,慢慢的扩散开来,最后成了一片黑晕。沈夕呆了一下,放下了毛笔,弯腰从书柜里掏出了一本厚厚的相册,从第一页的左下角抽出了一张小照片,里面的两个孩子笑得很甜,两只小手紧紧的拉在一起,照片背面是爸爸俊秀的字体“84年8月6日大明湖”。

“4岁”,沈夕自言自语,又从第二页抽出一张,里面的女孩子已经明显高出男孩半头,扎着两个马尾,将小手搭在男孩的肩头,笑吟吟的看着男孩,好像在说“没关系,我保护你”。“8岁,趵突泉”,沈夕心里想着,看着照片里的自己,想起了童年里“侠女救美男“的英雄事迹……

“嗖”,耳边一阵风呼啸而过,沈夕心说“不好”,本能的低头以最快的速度躲闪,谁知用力过猛,一头扎在桌子上的砚台里,眼前顿时漆黑一片,鼻子一阵酸痛,一个物体擦着她的头顶呼啸而过,打在书架上。随即一股恶臭弥散开来,是一只皮鞋。

“哈哈哈哈哈----”

身后传来爷爷胜利的狂笑,沈夕强压着胸中的怒火,强忍着脸上粘稠的墨汁横流,艰难的把头从砚台里拔出来,面前的镜子里出现了一张烟熏似的脸,最浓烈的烟熏妆也不过如此,爱美如沈夕者,如何能忍受这等惨相!她的火一下子冒出来,“噌”得跳起来,抓起桌子上的毛笔,头也不回的甩了出去!

“哈哈哈…噢噢…咳咳咳…”

爷爷的笑声戛然而止,紧接着是爷爷咳嗽的声音,中招了!但是爷爷的手却没闲着,转眼就到了她的脖子后面,她侧身一躲,同时来个扫堂腿,直冲爷爷的两脚而去,老爷子敏捷的一抬腿后退一步,甩出了另一只鞋。沈夕不敢怠慢,迅速用手捂住了鼻子,侧身躲过爷爷的“暗器”,一边笑着说“沈大侠,你实在是很不光彩,又使暗器又放毒”,一边伸出修长的胳膊,一掌劈了过去!

爷爷一边接招一边回道“黄毛丫头,你也好不到哪去”,祖孙俩噼里啪啦的活动着筋骨,被子、枕头、书本等物件尸横遍野,顿时沈夕的闺房尘土飞扬,乌烟瘴气,吓得沈夕的宠物小狗多多和白色的波斯猫咪咪躲到角落里“汪汪喵喵”的乱咬乱叫……

爷爷是个武痴,从小就被家里人说成是不务正业,但爷爷的牛脾气谁也挡不住,他在参军打仗以前的生活,是背着个破包袱,绕世界的拜师学艺。学到最后爷爷成了个杂家,至今说不清楚自己是哪门哪派。和平时期,武术就是一个强身健体的工具,爷爷虽然每天都勤习武艺,但苦于没有对手切磋,成了“百年孤独”的大侠。

本以为有了孩子,自己一身的“神功”可以后继有人,谁知一物降一物,精明的奶奶硬是让爸爸逃出了爷爷的魔掌,这成了老爷子心中永远的痛,直到出现了一个被爷爷忽悠的想做侠女的沈夕。从沈夕4岁开始,她就每天跟着爷爷从大明湖的围墙下面的洞里钻进去(当然,爷爷是从墙上面进去的),在湖边跟着爷爷习武,直到高中的某一天,沈夕把爷爷打了个狗啃泥,她的习武生涯才结束,但是见面过招却成了祖孙俩特有的见面仪式。正是因为沈夕这种特有的背景,童年的“侠女救美男”的故事才能上演。

送走了尽兴而去的“沈大侠”,收拾好惨不忍睹的闺房,她抱起相册,躺在了床上,唤来了蓝眼睛的“咪咪”,把它搂在怀里,继续翻看相册。她从最后一页里抽出他们在学校门前的合影,当年的“矮男孩”已经长成了1.85米的个头,被搂在怀里的成了1.76米、有着模特身材的沈夕。那男孩的英俊即使用世间最美的语言来形容都无法让观者满意,乌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浑身上下透着儒雅、清爽,就像日本动漫里的阳光花样美男,又像流行韩剧里的俊美男主角。

“只有童话里才有这样的男子吧?“沈夕想,“臭小子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么英俊的酗子?”,随后又笑自己“很傻很天真”。

从型萧岚一起长大,萧岚因为自己的长相惹了多少麻烦她不是不知道。家住对门、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全都阴错阳差的分一个班里,连大学都商量着考同一所。但是她的神经就是这么麻木,尽管萧岚身边莺莺燕燕的没断过,沈夕始终都没有任何危机感,仍然像小时候那样不分彼此的来往,见人就拍拍萧岚的肩膀,“这是我弟弟”。由于交往过密,常常被人误认为是一对,沈夕总是大方拍拍萧岚的肩膀,“这是我弟弟”,全然不顾身旁红着脸的大帅哥,搞的人们一度认为他们是亲姐弟。直到苏瑶的出现,她才知道,原来萧岚不仅仅是那个整天跟在她屁股后面叫姐姐的小弟(其实,她只比他大三个月)。

苏瑶和以往那些暗恋或狂追萧岚的女孩子不同,沈夕第一次见到她就知道她不是个普通的女子,不仅仅是因为她清纯可人的外表,还有那外表下面透着的一种古灵精怪的气质,这种气质让沈夕感到莫名的压抑。苏瑶的气质容貌和才华虽然不能说的上是倾城倾国,但绝对可以称的上是百里挑一,就连对人吹毛求疵的沈夕都禁不住多看一眼。多年以后,沈夕在电视上见到初出道的偶像明星刘亦菲时,惊以为那是苏瑶的翻版。

苏瑶在大一的时候就是历史文化学院的耀眼明星,大二的时候就成了学院文艺部的部长,身边追捧的人可以用“营”来形容。本来这样的人和沈夕一点关系都没有,沈夕在经济学院的地位举足轻重,几乎是人必称大姐,即使不认识的人,听说沈夕的名字,也会应一声“大姐”;并不是因为她是经济学院的学生会主席,而是因为她的侠义心肠和直爽、乐于助人的个性,她走到哪里都是大家的主心骨和“大姐大”,大二下学期就被推举为院学生会主席并非偶然。

从小就当惯了“大明星”,因此她对别的学院的“风云人物”从来都不感兴趣,即使是被全校女生追捧的校级男明星萧岚,当然也是历史学院的风云人物,陪伴她20年的生命旅程她都熟视无睹。但是,就是这个苏瑶,让沈夕第一次感受到,被人拿走了身体的一部分是个什么滋味。

暑假前的一天,萧岚在经济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找到了沈夕,他盯着对面的沈夕,半晌无语。沈夕笑着问“怎么了,欲言又止的样子?”“姐,我……”

“说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

“我想和苏瑶在一起……”

沈夕脸上的笑容凝固了,胸口的某处抽筋似的疼了一下,眼睛似乎有些潮湿,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想说“不要!”,说出口的却是一贯的戏谑“怎么?你终于从了她啦,哈哈!”

萧岚的脸红了,紧接着白了,他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失落,但是他笑了,“这个暑假,苏瑶邀请我到她们家去玩,你跟我一起去吧,咱们再好好逛逛北京的那些名胜古迹吧”。

“这么快就登堂入室啦?现在就急着见丈人丈母娘啦?我才不去呢,给你们当电灯泡!”

“你怎么这么说啊”,萧岚急了,样子很可爱,“你是我姐嘛,当然要跟我在一起,你要是不去,那我也不去了,苏瑶要我一定要请你一起去的”。

“哦,是苏瑶要你请我啊,不是你想请我的,那我更不去了!”

“我说错话了好不好?求求你了,我的好姐姐……”

“哎呀….”沈夕抹了一下胳膊,假装往地下看,“贾宝玉啊你,一地鸡皮疙瘩呢!”

抬头看见萧岚无奈的脸,沈夕不忍再坚持“什么时候啊?”

“后天就走行不行?我今天就去买票。”

“嗯,你去吧,我还有点事情,不和你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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