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吧言情小说网 > 古代言情 > 重生三国之雄霸天下 > 第四章初临战阵

我们行军向北连夜过江,在江北50里扎寨。每个十人队一个帐篷。

初次随军出征,心中很是紧张,伴随着莫名的兴奋。我不知道这次和谁打仗,李默大哥也不知道,

于是,晚上因为兴奋而失眠的我们就开始胡乱的猜测。

阿四是乞丐出身,练就一幅好口才,对这件事有着最具说服力的说法,

他分析“话说十年前,黄巾天宝将军张角被朝廷诛杀,他的尸骨被暴晒三日,忽然不见,为什么呢?因为有神人相助,此人正是南华老仙。他看张角怨念不散,于是用泥土做肉身将他复活,而哪里的泥土最好最肥沃呢?当然是我们荆州。自从张角复活,他便四处招兵买马,想当年,我在江边游历时。。。。。。”

外号懒鬼的阿三打趣道:“要饭就要饭嘛!游什么历!”

我们也随声附和。

阿四毕竟见过大世面,面不改色,气定神闲,干咳上两声道:“各位客官不要插话,且听我慢慢道来,话说我游历到樊城城边,不小心掉下十丈深的枯井,谁知,那竟然是张角的大寨入口,那里住着十万大军!他看我气宇非凡、武功高强非要我入伙!我对他大声叱呵,张角面有惭色……”

我们一片嘘声。

阿四嬉笑道:“你们还别不信,我们这就是要去消灭张角大军,因为上次我和张角多少有些交情,所以武功高强的我实在不忍心亲手杀掉他,哎,我这个人就是太重感情!因此,战斗的时候就不要逼我出手了,你们冲在最前面好了!如果有什么麻烦,报我瞎子阿四的名号!”

大家又一片嘘声。

阿四并不瞎,实际上他的眼睛还比一般人亮的多。只是他好吹牛说书,那个时候总是闭上眼睛,像个瞎子,所以我们都叫他瞎子阿四。大战前的晚上,我们就是在这种紧张与兴奋中慢慢睡去。

五更时分,天还不亮,军鼓响起,我们开始埋坑做饭。

天边出现红霞时我们整装齐备在营外摆好了阵型。

这次摆的是鹤翼阵型,中军是将军文聘和枪兵营5000人,两翼最前端是左翼弓兵5000人和右翼弩兵5000人,两翼之后是刀兵各2500人。戟兵营5000人留于后方作为预备队。

我们百人队排在弓兵之后,站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之中,我感觉自己很渺小,身边的每个人都是战友,我就要和这样一大群战友去迎战敌人,我握刀的手有些颤抖。

李默大哥就站在我右侧,他眼光看着前方,似有似无的对我说:“兴奋嘛!我初上战场时也是这样!”

我吃惊的看向他,他那淡淡的笑容和似乎能洞察一切的眼睛让我心中不由自主地安定下来。

他继续说:“但要记住,无论自己有什么理想和抱负,也不管如何的兴奋和紧张,一旦和敌兵接触,一切都要抛到脑后,剩下的只有生与死的搏斗,只有燃烧自己的鲜血,吞噬敌人的生命,不要有任何的犹豫,你知道吗”

我回答说是的。

他把声音提高了一些,对十人队里的战士们说:“新兵们,当你们的刀砍向敌人时,要记住,你的面前是敌人,身后是战友。不要有丝毫犹豫和心软,如果你们心软,他的刀就会斩断你的头颅,刺穿你身后战友的胸膛,为了自己也为了身后的战友,挥舞你的刀!”

我们被他的话语感动,内心激昂起来。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身为后军统领的文聘将军。第一次是在新兵入伍式上。现在是在战场之上,他披着荆州军械署特制的细鳞片钢甲,手持长柄三棱刀,跨下黄鬃马,身边大旗迎风飘展,给人一种威风凛凛的感觉。

不一会儿,一彪人马冲到,当头一人三十多岁,生得广额阔面,虎体熊腰,手持丈八虎牙枪,身后一个斗大的孙字迎风飘展。

那人来到文聘面前,在马上微微施礼道:“文将军何故截我去路?”文聘曰:“汝既为汉臣,如何私匿传国之宝?可速留下,放汝归去!”

此人大怒,向后大吼:“黄盖何在!于我拿下这个猖狂之人!”

身后一将飞出,只见此人胡须斑白,身材魁梧,使一对铁鞭,文聘不敢怠慢,催马挥刀相迎,两马一交错,两件兵器碰在一起,产生极大的声响,让人心中颤栗。

二人相斗五十余回合不分胜负,那个名叫黄盖的老将丝毫没有力弱的迹象,文将军反而有些招架不住,

副将马云见状,长枪一挥,中军枪兵列队冲锋向前。文将军趁势虚晃一招撤回本队。对方士兵也向前冲来。

我军两翼弓箭弩手齐射,顿时对方倒下一大片,弓弩手齐射完五次,敌人步兵也快到了跟前,弓兵、弩兵后撤,刀兵前进敌住步兵冲击。

我左手拿起圆木盾,冲在了最前面,在第一排的战士同时举盾,利用自己的身体冲击力向敌人撞去。这一撞用意不在伤敌,而是减缓敌人攻势,为第二排的战友创造机会。

伴随着刀盾撞击和吼叫声我们和敌人挨在了一起,距离是那么近,他们的吼声在我耳边回响,他们的身躯和我们只有一盾之隔。

敌人源源不断挤过来,我们有些顶不住了,隐藏在大盾后的身躯在敌人推力下不断后退,第二排的士兵也举盾顶住了我们的后背,第三排又顶住了第二排的背……我们知道,哪一方先被推开一肘的空隙,对方的刀就会趁机刺过来,所以我们紧紧抵住敌人,让他们没有挥刀的余地和空间才是最安全的做法。

但是我们的队伍在敌人冲击下依然不停后退。我们的力量和敌人还是有很大差别的。片刻之后,局势发生了变化,安全撤到我们身后的弓兵营、弩兵营开始以我们为盾牌,进行仰角抛射。

在这种高密度的人群中,弓弩箭几乎没有一个落空,我们也同样遭受了敌方弓箭的袭击。但幸运的是我们都是举着大盾的刀兵,所以伤亡并不大。

在突破无望又不停遭受箭雨打击的情况下,对方士气动摇,开始溃散。我们的机会来了。

敌人退却,我们抢占了先机,有了机会出刀。我们和敌人完全搅和在了一起,

李默大哥的刀像死神的魔爪,一次次伸向敌军士兵的喉咙,在那里开出一朵朵美丽的血花。他的眼中闪着异样的光芒,我猜不出那是什么神情。

我也冲进了敌军人群中,首先挡在我面前的敌人,我没看清他的样貌,只是在恍惚间,看到他向我打来,我挥动了刀,刀锋在划过他的身体时,手头有一些微微阻碍的感觉,伴随着滋滋声响,之后突然变得很顺畅。我知道,我已经将他斩开。

加上有惊无险的刺激,杀人的感觉原来是如此美妙。难怪有过一次杀人经历的人总是渴望着下次的杀戮,特别是在这个不受刑罚约束的战场。

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自信,原来这就是强者和弱者的区别,强者在战场上享受杀人的快感,而弱者只供强者刀锋一笑。

瞎子阿四紧紧躲在我的身后,不时对倒地的尸体再补上一刀。

刚入军营时,阿四常和阿三凑在一起讥笑我是小不点,但最近他叛变了,他总和我一在起讨论阿三可怜的智商。

有了这份牵挂,我冷静了许多,放慢了向敌军纵深冲击的脚步。

近一年训练的成果在这里得到了充分发挥,基本上我一刀就可以将敌步兵的皮甲斩断,连同砍入身体三寸。这种程度已经足够致命了。

当我在斩死第八个敌人时,身后的阿四大喊大叫起来,我回头一看,这才发现,我已经攻入敌军众里太深了,身后已经不见了战友。

这时敌军发动了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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