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穿越到的这个躯体,是个名字叫小三子小乞丐。本来胡钟辉对于自己穿越过来,身体年龄变小,甚至乞丐的身份都无所谓。可是这个名字,自己就不能无所谓了,叫来叫去,好像是在叫太监。
为了活下去,为了吃饱饭,为了摆脱这个太监似的名字,胡钟辉开始发威了。他利用自己前世的记忆,苦练技能。开始了两世为人,两世为贼的生涯,并且还大声告诉周围人,自己名字叫胡钟辉,可没人搭理他。
当然了胡钟辉可是记得,自己上一世临死前的想法,自己这一世如果依旧无法做个平常人,还做贼,那也要做个好贼。
对于小三子的身体,胡钟辉虽然不满意,觉得身体太过虚弱,可是熟悉了之后。胡钟辉就发现,这小三子的身体,几乎就是为了当贼而生地。
小三子手指细长,柔软,且灵活,不同一般人。虽然比不上少女们的芊芊玉指,可是与男人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这种手指,在胡钟辉生活的那个年代,如果是生在有钱人家里,定然会被认为是学钢琴的好料子。可胡钟辉怎么可能接触到那种上流社会,那种贵族乐器呢,在他看来,这就是当贼的料。
而同时,小三子的身体也足够柔软,翻墙爬树,是动若灵猴。一切的一切,都把胡钟辉,带回了原来偷盗之路,用胡钟辉的话说,这就是天意呀。所以他又干回了老本行,当然了他偷盗的对象,一般都是一些为富不仁的人。
还有就是经常欺负他们这些小乞丐的佣兵之流,偷回来的钱财,也不是自己享乐。而是购买食物,大家一起享用。
所以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胡钟辉就从小三子,变成了三哥。又在前不久,成立了丐帮,自称帮助,并且一再宣布,自己名字叫胡钟辉。要么叫自己帮主,要么叫自己胡帮主,甚至直呼自己的姓名,就算叫老胡也可以。
可特娘的,这些家伙就是改不了口,还是“三哥!三哥!三哥!”叫个没完,胡钟辉也算是见识到了这些人的执着,因此就不再强求,管他呢,爱叫个啥,叫个啥,反正就一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