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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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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破庙中,三四十号乞丐,围着胡钟辉,大声叫好。

“三哥威武!三哥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三哥霸气!三哥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大家在听了,胡钟辉是如何教育了那几个大汉之后,喊出了听的胡钟辉耳朵都快磨出茧子的口号。

胡钟辉也知道,这也就是大家在拍自己的马屁,到底自己威武不威武,霸气不霸气,根本就不是大家在乎的,大家唯一在乎的就是这加餐事宜。

昨天刚吃了白菜炖肉,今天又要加餐,没人会不高兴,不过再吃一次白菜炖肉。虽然这些人没有意见,可胡钟辉又意见,老吃这个,他觉得腻了。

所以打算换点别的吃吃,比如吃鱼,或者吃鸡,牛羊肉也可以。经过一番讨论,最终决定吃鸡,每人一只。反正三只鸡才一个金币,一人一只,也就才十几个金币。

今天胡钟辉的两个钱袋中,加起来,少说也有一百金币,因此腐、败一把是没有问题的。这几个月来,胡钟辉的钱虽然天天花,却没有花光的时候,反而有很多结余。

倒不是胡钟辉想要开个小金库,其实他弄来的钱,都是自己弄来的,就算不分给大家,大家也只能干瞪眼。

不过胡钟辉并不是那种人,不仅分出来,而且完全无私。胡钟辉把这些结余的钱,都偷偷藏了起来,这些钱并不是为胡钟辉自己准备的,而是为丐帮所有人准备的。

这钱藏的地方,目前只有胡钟辉一个人知道。胡钟辉自从知道自己是穿越过来的,就开始存钱,他知道,这个小镇自己不可能长期待下去,自己将来势必要去闯天下,而自己丐帮的这群兄弟,自己放心不下,担心他一旦走了,大家就会继续过上,挨饿受冻的日子,因此就存了一笔钱,将来自己要走的时候,要么分给大家,要么留给大家以备不时之需。

今天也是同样,胡钟辉拿出了十几个金币用来买鸡,其他的金币全部藏了起来。

鸡当然是买回来自己杀,自己炖了。因为这样,才不会便宜到三只一个金币,如果人家炖好的,那就贵上一些了。

而且这些鸡的内脏,也不是不可以吃,是可以吃的,留下来,第二天买点菜回来,再炖一锅,味道也是不错的。可买别人炖好的,里面的什么东西,都没有,还贵,不划算。

这不是胡钟辉提出来的,而是掌管钱粮的九袋长老提出来的。可见九袋长老,也是个会过日子的人。

当然了,鸡可不是现在就吃,也不是中午吃,而是晚上。只有晚上,破庙的乞丐才会聚集全,那个时候大家结束了一天的工作,都会回来睡觉,那个时候开饭是最好的。

胡钟辉吩咐了一下,大家不要张洋,继续回去,该干嘛干嘛,另外一边吩咐人去买鸡。自己却留在破庙中,翻起了那本修体要诀。

一想起修体要诀,就想起了昨晚的虎虎生威拳,一想起昨晚的虎虎生威拳,胡钟辉这张老脸,不禁一红。看了看自己还有点肿的手,摇头苦笑。

其实昨天晚上,胡钟辉的手,只是肿了,之所以打上绷带,又是夹上木棍,是老乞丐搞的鬼!一来,老乞丐是为了开玩笑。二来,老乞丐是自己也不确定,胡钟辉的手到底有没有问题,既然不能确定,就先夹着,有备无患吗。

结果第二天胡钟辉醒了就发现,自己的手一点问题也没有,除了还有点红肿,其他活动自如,就把绷带给拆了个干净。

胡钟辉翻着修体要诀,心中难免有点伤心,主要是因为自己没能踏入修士的道路。上一世胡钟辉虽然是个贼,但他也喜欢看网络小说。

网络小说中,基本都会写到,男主穿越,或者不穿越,都会先是一个废物,被人看不起,被人嘲笑。然后意外得到一件宝物,里面拥有一个强大的器灵,或者附着着一个强大的生物。

而他们往往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男主就靠着这个作弊器,把自己从废物变成了天才,然后一路越级挑战,杀人夺宝,最后变成遇神杀神、遇魔杀魔的无敌存在。

胡钟辉觉得自己也应该具备这些条件,所以他觉得自己走上修士之路,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可是昨晚的虎虎生威拳,让他彻底失去了信心。

失去信心的胡钟辉,随便翻着书,突然眼前一亮。他就看到,树上写着,虎虎生风拳适用于身材魁梧,力量强大的人。

而对于身材瘦弱,动作灵敏的人,可以靠修炼步步生风来达到,进入修士的境界。

胡钟辉仔细看了一下这个所谓的,步步生风,立刻哈哈大笑:“这他么的,就是为我准备的!”

原来这步步生风,是修体时期的一门武学,主要是用来提升人的速度,和闪避能力。学了这个步步生风,跑起来的时候,就感觉脚下有着风,推着自己往前跑。

胡钟辉为什么说这个是为自己准备的,那就是和他的职业有关系了,他是个小偷,是个贼,一般情况下,得手之后,就迅速离开。可万一被发现了,遭到别人的追击,那就更要快跑了,而有了这个步步生风,对于胡钟辉来说,简直就是如虎添翼,为自己量身定做一般。

这步步生风和虎虎生威,是一系列的入门武学,简单易懂,非常容易学会。同样也是八式,主要是教人,怎么快速移动,见缝叉针!

比如在人数众多的情况下,想要快速穿越,就要眼疾手快,和偷东西一个样子。看准地方,立刻就踏过去,同时自己的身体也要跟地上。别自己的脚,从两个人之间踏过去了,身子还被人卡在外面,那就不好了。

不仅有教在人群中快速穿梭,还有在负责的地形中快速穿梭的办法。胡钟辉照着书上教得办法,开始慢慢修炼,学习。

很快胡钟辉就领悟到了步步生风的要诀,在破庙中来回快速穿梭,不仅胡钟辉一人发现自己速度变快了,其他人也发现了。

胡钟辉更是发现,自己现在竟然可以踩着墙,往上走上三五步了。以前靠着快速跑,借助冲锋的力量,胡钟辉也可以在墙上蹬上一两脚。

也就是一两脚,然后就因为引力落在地上,却绝对不会出现第三脚。可现在不一样,依旧需要助跑和冲、刺,但是绝对是三五脚之后,胡钟辉才会往下掉。

这绝对是有区别的,胡钟辉自己知道,别人也知道。一两脚,或许可以让你上一堵墙,然后翻过去。而三五脚,就能让你上房顶,然后逃跑,这是质的飞跃。

就在胡钟辉全身心,投入到这本修体要诀中时,出事了。

“三哥!三哥!不好了!”胡钟辉正在用功之时,竟然被人大喊大叫打断了,这就好比一个熟睡之人,突然被人提了起来,心情能好吗。

胡钟辉立刻吼道:“死人啦?吼什么吼?”

可胡钟辉这话刚说完,就看到了,早上被打的几个乞丐中的一个,脸上再度出现了新的伤,而且更加严重。

胡钟辉就感觉有些不妙:“怎么回事?”

这个被打的乞丐,断断续续的把事情经过这么一说,胡钟辉知道事情闹大了。

原来胡钟辉偷了那几个人的钱包后,他们很快就发现钱包不见了,他们就知道是胡钟辉干的,向人打听胡钟辉的下落,要报仇。

酒楼中的本地人,都知道胡钟辉有着一手,可大家都不愿意说,那几个大汉也没辙,就走了。

不过很快就回来了,原来带了一个修体五重的高手来了,修体五重的高手,到了之后,一把就抓住掌柜的衣襟,说是掌柜的如果不说,就要拆了酒楼。

掌柜的虽然不想说,可也犯不着,为了胡钟辉,让人家拆了酒楼呀,最后就把实情说了。本来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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