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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城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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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米修司把生命之火偷送人间,同时也给人间带来毁灭之火。

当人们用火造福人类的同时,也残酷无情的给人间带来了罪恶。

1972年7月13日凌晨,曙色微明,朝雾迷朦。

位于城西北通榆县开通人民公社光明大队新建生产队,仅有几百人口的小屯,显得更加寂静落寞。

凌晨三时左右,平静的小屯,突然间火光冲天。

远处传来:“生产队失火了!生产队失火了!快起来救火呀”!

全屯社员在慌忙中穿好衣服,拿着水桶、铁锹、勾秆铁尺,一个个急喘吁吁地奔向生产队。

然而,一切都晚了。生产队文化室及仓库7间土平房被吞噬烧毁。

仓库内的粮食、农具、农机具、车马具、柴油、一应具全,化成灰烬。

经队长、会计大约估算,损失最低也要10万元左右。

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派王印昌、王玉志赶赴现场。

王印昌、王玉志到达现丑,现场经过人们扑救,所有证据基本消失。

经过几个小时的调查访问及询问发现人、当事人(仓库保管员),还有被调查的群众,都没有给公安机关提供任何可以确定火灾原因的线索。

火场上是一片残垣断壁,烟熏火烧的痕迹。

为发现并确定起火部位,王印昌与王玉志在火乘心区,将7间火场内南北墙剥皮破坏。

观察燃烧程度,很快发现两处墙皮燃烧最重,深达7厘米。

分析认为,这两处可能就是起火点。

接着,他们又在没有取得证据的情况下,初步分析可能引起火灾的几种可能性:

仓库内无照明电线,可以排除电线短路引起火灾。

是否有人在仓库内遗留烟头引起火灾?

经调查证实:库内物品有的在墙上挂着,有的在房顶上吊着,有的在木板上堆着,地面上没有烟头能够引起火灾的易燃物,烟头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不大。

是否伏天苞米自身过热自燃引起火灾?

调查证实:苞米为社员口粮,水分很小,库内空气流通较好,发生自燃的可能性也极小。

排除上述三种可能性,只有人为放火可能性极大。

报复放火。有谁与生产队过不去,和队长有矛盾?

再就是和保管员有矛盾?故意栽脏?

王印昌走“五七道路”在和平村就遇到过此类事情。

队长因某某人干活磨洋工,扣分,还有的因请假不给假发生口角,形成矛盾,把队长家柴禾垛点着了。

经询问队长和保管员都说没有此类现象。

为寻找起火原因的直接证据,王印昌对火场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勘查。

勘查方法,采取有重点的分段分层进行。

他们对火场上所有被烧毁的物品,一段一段的清理、一段一段的分析研究,一层一层的清理,一层一层的分析研究,最终露出地面的真实面目。

找到起火点两处,一处在仓库东数第一间房地面上,另一处起火点,在仓库西数第二间门内地面上,起火点上引火物的残留物有动物油、秫秸、骨头、橡胶及门框、木板等。

调查得知:这些引火物除秫秸之外,其余物品原来都在仓库内存放,有的物品存放地点也比较隐蔽。

勘查工作整整进行了一天时间。

王印昌与同事在火场上头顶烈日、汗流浃背的蹲在地上,在灰烬中观察、寻找引火物时,数十名群众在火场外议论纷纷。

有的说:“这个人太损了,这把火把全屯子社员的口粮烧光了,把所有的农具都烧毁了,把人心烧散了。

如果是放火,这个人真够黑心的。公安局查出来这个人,我们绝不饶他,扒他的皮,要他的命。”

有的群众直接问王印昌:“这么大火灾,能找到痕迹和证据吗?”

王印昌肯定的说:“证据就在火场里。”

起火点上的大量证据,足以认定这起火灾的性质为人为放火。

放火人是谁?在什么地方进入仓库放火?为什么要烧掉仓房和所有的粮食?放火的动机是报复社会、报复生产队、报复领导班子、还是掩盖问题、毁灭证据放火?

这一连串疑问摆在了王印昌脑海里。

王印昌认为,只要我们能够客观分析这些问题,正确认识这些问题,紧紧围绕现场,深入调查,破案是大有希望的。

为缩小侦察范围,争取迅速破案,王印昌与同事又回到火场,反复勘验分析被燃烧过的门、窗情况。

勘查结果令人非常高兴。

失火之前,窗户内外地面上没有找到未被燃烧的玻璃碎片,窗户上插销全部处于划闭状态,说明放火人不是从窗户侵入仓库,

门亮子上钉的木板条被烧后的残留物,依然清晰可见。门锁被火烧后,无破损,开锁自如。

分析认定,作案分子的放火手段是从库门进入,又从库门出来的。是用鈅匙开门进出的。

那么谁能掌握仓库门的钥匙呢?只有保管员有这个方便条件。

随着仓库钥匙的调查工作深入开展,仓库保管员齐风海(45岁,蒙族)的作案嫌疑越来越大。

首先,齐风海具备开仓库门钥匙。齐风海讲:“失火前,这把钥匙,没借过别人,也没丢失,昼夜在身上带着。”

其次,齐风海熟悉引火物在仓库内的位置。如黄干油、橡胶等物品都是火灾前两天由齐风海亲自拿到仓库内,放在较隐蔽的地方。

其他人进入仓库很难找到目标。

齐风海在火灾发生后,表现比较反常。

大队党支部书记郝金堂及生产队群众,都不怀疑齐风海能够放火。都说:“齐风海干不出这种事,在他身上找不出放火原因。

王印昌问:“为什么?”

队长说:“齐风海为人老实肯干,连续多年一直被评为五好社员和红色管家人”。

走访群众时,群众都一口同声地说“齐风海绝干不出放火的事。”

大队的领导也向王印昌介绍了齐风海的有关情况。

齐风海,不仅人老实,干啥事还准成。从不多言多语,说三到四。

一年365天,从不耽误工。谁家有个大事小情,他最先张罗到头里,谁家缺边少袖、缺粮断米,他先跟队长说,队长同意了,他亲自把粮食背送到谁家,百姓对他都非常认可。

年终评选“五好社员”,他总是满票。

他还是公社树立的典型。谁要说他放火,队长不相信,大队不相信,公社的领导都不相信,全屯子社员大人孝都不相信。

公安局说他放火,是不是有点冤枉他了。

王印昌说,公安破案讲证据,不是随便说说的,那是要负责任的。

现在看,齐风海身上的疑点非常大。你们谁都保证不了他不是纵火人。

经请示公安局领导,又请求公社领导,同意王印昌传讯齐风海。

齐风海确实是个老实人,王印昌问他:“你知道为什么找你吗?”

齐风海沉默片刻后说:“我知道”。

王印昌说,那你就说说经过吧。

齐风海说,火是我放的。

齐凤海在证据面前交待了放火的事实,交待了放火动机。

结果却是令人瞠目结舌。

原来齐风海因多年被公社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