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她没什么是她得不到的,她从小就是家族中的佼佼者,精英中的精英,在自我的优越感下,她更加的高高在上,睥睨他人。.

她要的就一定要到手,即使她不要了,别人也不可得,除非她同意了,便以“赠与者”的角色给予。

就像一块地的领主,这块地是她的,她便是土地的主人,生活在这里的人都归她管辖,她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

而赛巴斯克被她纳入她的属地之中,他是她最看重的“财产”,未经她允许谁也不能私下取走,那是对她权威的挑战,也是一种蔑视,她无法容忍。

“我不是她的。”她很美,但不是他要的。

“可她不这么认为,你认识她几百年了,可见她能被轻易说服?”一旦认定了某事,一路黑的走到底。

安娜有着顽强的固执,世上最热的熔浆也无法烧熔。

赛巴斯克的嘴抿紧,冰眸出现恼意。“多拨些工作给她,让她忙上一百年。”

“哈!你说的容易,那得死多少人,如今的战争、贫穷、天灾已夺去不少人命,再多上面也没法负荷,光是做一番安排就要大费周章,换作是你,你肯吗?”谁会为一名人类女子而打乱既定的秩序,牺牲更多的人。

“我是指把其他死神的工作也挪给她,每个人分两到三成给她,那么她一整年都得在工作中。”累就累她一个,能者多劳。

“这倒也是一个办法,不过太阴损了,她会恨死你。”光想就想大笑。

“就让她恨吧,她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他能容忍她时不时的放肆,但不表示她能毫无底限的侵犯他的地盘,威胁他的人。.

夏春秋那女人是他挑上的,谁也不能动她分毫,即使是同类。若真惹怒了他,他不在意杀个死神,反正上头正打算从人界培养死神接班人,让人类去主宰自己的生死。

看他眼中一闪而逝的冷芒,手中多了一杯红酒的朗尼轻啜。“那女人对你很重要?”胜过相处数百年的同伴。

“她很有趣。”一提到夏春秋,赛巴斯克满脸的冰霜如遇春消融,淡淡地软化,终滴成水。

“你爱上她了吗?”死神界的翘楚就这么沦落。

“我哪是爱……”他忽地说不出口,感觉胸口有什么堵塞,气不顺,隐隐揪紧……

这是第二次有人问他相同的话,他却回答不上来。几天前那矮小妇人有心试探时,他还能冷哼的嘲笑她异想天开,堂堂死神岂会和人界女子发生感情。

可是现在面对敢言直说的同类,他却迟疑了,明明心中有答案,可却模糊得连他也有些看不清那份牵挂不下的感觉究竟是什么,让他时时惦记着,只想汲取专属于他的温暖。

“你完了,赛巴斯克,我看见你眼中出现人类的情感。”他们死神心中没有情,只有冷酷与漠然。

安娜口中的“爱”也只是占有欲在作祟,她不懂爱,只晓得掠夺,她一向只要最好的,不是顶尖的便视如粪土。

她对赛巴斯克的执着是一种病,得不到引发的病,她不接受失败,更不相信有人不为她的美貌倾倒。

“你看错了。”赛巴斯克冷着声。

“那么要让你和她分开,你舍得吗?”这才是釜底抽薪的好计,平息安娜不甘心的怒气。.2yt.la

“……你可以回去了。”不送。

舍得吗?他为什么要舍得,他还没腻了她。

赛巴斯克用这个理由说服自己,他发胀的脑子阻止他去想爱不爱的问题,他只知道夏春秋是他的女人,在他的保护下,她只能是完完整整的一个人,半根毛发不缺。

“赛巴斯克,你是这样对待兄弟的吗?我冒着被疯女人记恨的危险前来提醒,你是怎么回报我的?”早知道就到澳洲玩袋鼠,南极看企鹅,学爱斯基摩人住冰屋,让疯子安娜当他的面取走他女人的魂魄。

喀嚓一剪,一了百了。

“你酒已经喝了。”朗尼要的红酒,他给了。

“避难所呢?”他可是逃难来的。

“没有。”他自己就住在灵异事务所的员工宿舍,和那女人分享一间房间。

小是小了点,但不影响他的活动,闲暇时还能到楼下的健身房运动,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比起以往的独自一人,有人作伴的确不寂寞。

“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被借调来此你难道没个落脚处?以你雄厚的财力,只怕要几百亩的庄园才肯住。”

享受惯了是不可能屈就的,赛巴斯克在世界各地的置产少说有数百处。

死神也使用人类的钱币,只不过他们是用投机的手法取得,每日的股市流通数百亿,富人的避税、官员的收贿、政商的利益输送、伪慈善家的捐款……死神能够无声无息地取走部分,根本不会被察觉,进出一趟金钱市场,上亿元轻易入袋。

只不过赛巴斯克的钱是从股市赚来的,善于操纵股市的他只需动动手指,一转手便是暴利入袋,因此无须从其他管道取得,自是富得流油。

“一开始没想到,后来就不想了。”他想只是借调,时间不长,他一撕裂空间便能回到位于英国的城堡,不需要再费事弄个居所。

主要是台湾太小了,地狭人稠,住惯大地方的他不能忍受狭窄的空间,他看了几处不合意便放弃了。

朗尼受不了的往他肩头一捶。“因为你有女人了。”

“是,我有女人了,在她的居处我很自在,索性不走了。”她也不敢赶他,只会用埋怨的口气问他会不会觉得床太小,要不要换一张,暗示她床上多了一个人睡起来很挤。

“那我怎么办?你要替我想办法。”他是为了赛巴斯克才有家归不得,他说什么也要替他弄个窝。

“去住饭店。”最好的选择。

“不好。”他在害他。

他每天直接由窗口飞出,一完成工作又从窗口飞回来,出入不从一楼正厅,客房服务来打扫,万一撞上他一下子在,一下子不在,还不把人吓死。

“朗尼·隆许,你认为我很好说话吗?”他没把他轰走,是看在他帮了自己一把的分上。

见他脸色一沉,心肝一颤的朗尼才想起他是死神界第一把交椅。“呵呵!我也是穷途末路……”

“赛巴斯克,我帮你买了衣服,你快来看看你喜欢那一套,我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拖回来,刷爆了我三张卡……”要好,要有质感,还能衬托他的气质,价钱肯定也很贵。

两个男人正在事务所外头说着话,去血拼的夏春秋恰巧回来,见是赛巴斯克,马上热络的说着。

“我有衣服。”赛巴斯克轻松地接过她手中十数个纸袋,眼神泛柔的轻撩她湿粘的发丝。

这撩发的举动把朗尼看傻了,他下巴掉了犹不自知,这个银瞳不冰冻的男人不是他认识的赛巴斯克,肯定是个冒牌货!

不是他、不是他,这绝不是赛巴斯克!他怎会有那种眼神,那个冷酷到近乎绝情的死神一哥到哪去了?

“我买了很多衬衫,还有黑西装、黑斗篷,累得我都两眼发黑……咦!你朋友啊?”不会也是死神吧?那一身舞台剧的装扮,他还兼差是吗?

朗尼先是无力的举臂一摇,笑得很虚弱,当是打招呼,好友的女人不好怠慢,但随即惊愕的怔住,眸子越睁越大,越睁越大……睁到他自己都觉得眼眶发涩。

“你……你看得到我?”她、她不过是一个人类而已啊!

“看得到呀。”还看得很清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