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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

盛夏手里拿着把桃木的梳子,学着古代媒婆的样子帮白狐梳头,她慢慢的梳理她的头发,口中慢悠悠的念念有词。

镜子中的白狐化了妆,淡妆浓抹,将她的巾帼女英雄气概磨灭在柔柔的胭脂水粉中,美丽,高贵,典雅,却少了平时的灵气。

盛夏看着她,就像看着一个极为好看却一点也不开心一点生命气象都没有的瓷娃娃。

“盛夏,你刚才念叨的那些,是出嫁的时候才说的,现在不是时候,我又不是出家。”

“分别很大吗?我刚才上来的时候听有人在议论,说你们订婚一个月就结婚,年前就要把结婚证给领了,进度真够快的。”

盛夏心里挺不舒服的,所以语气不是很好。

白狐听得出来,也不跟她计较,淡淡的笑,“比起你和三爷的马拉松,我们是够快的。”

盛夏咬咬牙,“白狐,你特么的真没有良心,我好心好意过来陪你,你特么的挤兑我!”

白狐笑道,“盛夏,以后咱们还能这么开玩笑吗?”

尼玛……刚才还好好的,她一句话把盛夏说的快哭了,谁特么的说这是订婚典礼,盛夏感觉自己参加的是个葬礼。

都是骗子,都是坏蛋,都是特么的混蛋!

“不能!以后你就是高大上的庞太太了,我可不敢跟你开玩笑,万一被土豪看到了,我还有活命吗?”

白狐呵呵笑,“有钱的怕当官的,以后我会巴结你,你可别当做不认识我。“

我特么的真想当做不认识你!

但是盛夏没说。

过了一会儿,酒店门外传来齐声的问候,“总裁好。”

盛夏呵呵笑,这是庞司南来了啊!你大爷的庞司南!你怎么不死!

庞司南推门进来,他身上一套黑色燕尾服,洁白的衬衣,黑色的领结,头发打理的精致到每一根,颀长的身形很高,单手插在裤袋里,脸色冷冰冰的没什么表情,眼神看谁都带着审视的气势。.

“还没准备好?”他问了句。

盛夏蹙眉!

尼玛,他问的不是“准备好了吗”,而是不耐烦的“还没准备好?”你大爷的!

盛夏冷嘲热讽道,“庞先生,等不及了?等不及就改天呗!”

庞司南见过盛夏,知道她是谁,也了解盛夏是个什么角色,爱答不理道,“苏小姐,你好。”

好你妹!老娘不好!

盛夏呵呵笑,“我好不好不重要,今天的准新娘子好,才是真的好!以后过得好,那才是好!”

白狐心头一震,旋即低头看着自己带上了纱织手套的手指,第一个替她出气的人竟然是盛夏。

庞司南凉薄的嘴唇轻蔑的滑出冷意,“苏小姐不放问问我的新娘子过得好不好。”

白狐心中一哂,好不好?

盛夏放下梳子,“好不好不是听出来的,是看出来的,我只相信我的眼睛,拜托大哥,我们早就过了用耳朵听爱情的年纪了!”

庞司南不再跟盛夏斗嘴,他直接走过去,看着镜子中的白狐,不可否认,他对那张带着一丝倔强、一丝淡然的魅力面孔,十分满意!

下意识的,他手指搭上她的肩头,手掌弯曲把她纤瘦的肩膀头包在掌心中,附身和她一同看着镜子里的美面。

“若初,你今天真漂亮。”

盛夏厚脸皮的站在斜前方,她就是不走,就算恶心也不走。

白狐浅浅的一笑,笑意不达眼底已经消失,“你的化妆师技术好。”

“你本来就很美。”庞司南不吝赞美,同时附身将下巴搁在她的肩窝,用嘴唇碰了碰她的脸颊。

呕!

盛夏想吐,你本来就很美?丫的做广告呢?!

白狐余光看到了盛夏的表情,心里暗爽了一把,反正命运已经逃不掉,那就干脆苦中作乐吧,至少还可以让自己的舒服点。.

“典礼开始了,我先下去等你。”庞司南松开白狐的肩头,走开了。

盛夏没好气的哼一声,才不管你是谁呢!爱谁谁!

白狐笑道,“盛夏,敢这么跟庞司南说话的人不多,你是其中一个。”

“切!难道我会怕他?开玩笑!我苏盛夏怕过谁?!”盛夏抖抖肩膀,很无所谓。

……

典礼开始,盛夏回到宾客席位。

飞鹰部队的人都是白狐的亲属,大家被安排在临近的位置,盛夏坐在其中,真真是万绿丛中一点红,飞鹰的人都穿着便装,毕竟白狐已经退役,一群军装出现在典礼上不合适。

一个男兵偷偷的问,“火凤,程副官会不会来抢亲?”

另一个男兵凑上来道,“抢啊!我特么做好准备了,单打独斗还是群殴,我都不惧!非得把火凤给抢回去不可!”

订婚典礼开始了,悠扬浪漫的《致爱丽丝》被现场演绎,法国着名的钢琴师里昂亲自伴奏,流畅跳跃的音符好像精灵消散在偌大的厅堂,盛世酒店的五星级规格绝对不是吹的。

庞司南站在舞台上,单手背在身后,单手伸出来,他惯常没有表情的脸,难得露出了微笑。

一袭纯白色V领礼服的白若初坐在轮椅上,轮椅的轮子碾压洒满玫瑰花瓣的红毯,白狐的父亲推着轮椅,慢慢的走向庞司南。

白狐的母亲在旁边看着女儿,眼圈通红,想笑却怎么都笑不出来,表情很是痛苦。

盛夏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眼眶也酸了。

“喂,火凤,你怎么不说话?程副官到底来不来?“第三个特种兵问盛夏,她才恍如隔世的回过神。

“抢亲?想什么呢!以为拍电视剧呢?”盛夏没好气的怼一句,扭头看到了庞家的宾客里面,坐在主位上的男人。

庞君侧。

五年前,就是在盛世国际的礼堂,他差点被杀手毙了,是三爷出手及时挽救了他的性命,那晚,少不更事的盛夏跟庞君侧有过简单的交流。

但盛夏印象中,庞君侧似乎是个不错的人,很和蔼可亲,没有大富豪的架子。

是她的错觉吗?还是……她一开始就没看懂他的人皮面具?

盛夏冷冷笑。

再看宾客,不出意外发现了陈可欣、陈少锐、陈、光华和他老婆,而后面,她看到了文萱的父母。

果然啊,有钱人绕一圈都是盆友,圈子小的很!

真是可笑!可笑啊!

“现在,请准新郎庞司南先生为自己美丽的未婚妻戴上订婚戒指。”司仪突然加大音量喊了一声。

盛夏又回过神,转眼看到了那枚闪瞎眼的大钻石!

六十四面切割的南非钻石,隔着老远的距离就能看到闪闪的光,绝对是土豪的配置!

昂贵的底座,更昂贵的钻石,传说中一颗永流传的爱情圣物。

真是……特么的讽刺!

庞司南附身,单膝蹲在地上,为白狐套上戒指。

男兵咬紧牙关,“卧槽!卧槽,记者在拍照呢,新闻一会儿就发出去,程副官看到这情景,得想死吧?”

“他不想死,他想让庞司南死!才戴上戒指,还有别的呢!”

盛夏啐一口,“玛德,闭嘴!”

两个叽叽喳喳的士兵绷住嘴不敢再乱说话了。

白狐捏着戒指,眼神慵懒的看着虔诚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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