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人人都说我是你和婉言姐姐之间的小三,可是在喜欢的这条路上谁又有我走的长久,喜欢你,爱上你,从第一眼就开始了。
以后或许不会相见,以后又或许会再见,但是如果相遇,请把我当作陌生人,我不喜欢你了。
真的不喜欢了,这些年对你造成的困扰我很抱歉。
再见,哥哥,再见,我的季三哥。
你的妹妹宁晓晓喜欢你,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无声地喜欢你。
信结束。
季靳琛只感觉头晕目眩!
他的身子微微颤抖,一个不稳,差点摔倒。
幸亏有一边桌子扶撑着!
宗叔担忧道:"少爷。"
"找!就算是把整个A市翻遍了也要把宁晓晓给我找回来!"季靳琛死死咬牙,这个笨蛋,她怎么就这么确定他不喜欢她!
如果不喜欢,他会容许她吃他煮的面条么?
如果不喜欢,他会特意嘱咐厨房为她做夜宵么?
如果不喜欢,他需要找个理由让她当自己女友么?
他从来不曾拒绝过她,她怎么就这么确定呢!
傻瓜,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
"宗叔,去找霍家,雷家,厉家等等,凡是能通知到的,全部去通知!今天!必须把宁晓晓找到!"
那一日,季靳琛疯了,在宁晓晓离开的时候酒疯了!
宁晓晓不知道,季靳琛的归来是因为她,季靳琛的喜怒悲欢是因为她,季靳琛喜欢宁晓晓,也是很久很久。
只是他爱得沉默,而那个女孩却爱得像是一把火!张扬跋扈,非他不嫁!
宁晓晓,我喜欢你。
在初遇的那个夜晚,雪很美,你也很美。
多年以后,重新回想。
季靳琛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直接强娶了宁晓晓,如此一来便更加省事,可是他也并没有那么后悔,因为如果没有那段离别的时光,他就不知道,他的深爱早已病入膏肓,非她不可。
不是没想过将就,只是不是那个人,他不想轻易将就。
多年后的重逢就如同初遇那般。
薄雪飞扬,路灯微朔。
你就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
于是,我的心开始重新跳动。
不是不爱,只是太过深爱。
宁晓晓,我爱你,一直用自己的方式沉默地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