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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20夜 白茅岭之狼一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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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岁的垂死男人,五个月的健康男婴,大概是五六岁的母狼的尸体,制造于一九六九年的自动步枪,全被压在快要六十岁的老狱警身上。而这些活人、伤员、死尸,以及钢铁的重量,刚好超过他自身体重的两倍。唯一能照亮前路的,是一支手电。他可没有第三只手。手电筒握在逃犯手中,末端顶着老狱警的脖子。

喉咙被顶得难受,老头却一路唠叨解放前的名侦探生涯。他办过的最古怪的案子,是在提篮桥监狱的一起谋杀案。牢房里关押着十几个重刑犯,其中一个突然被杀了,但没人知道谁是凶手。他也怀疑过,是否大家集体密谋杀人,全部串通好了攻守同盟。隔了好多年后,这批犯人要么被放出去,要么死在了牢里,他才突然悟出了真相。

“小子,你想知道是谁干的吗?”

趴在背上的号犯人,却表示毫无兴趣,反问老头一句:“你没结过婚,那有喜欢过的女人吗?”

老狱警停顿了一下,想起年轻的时候,曾有仰慕过他的女学生,听说后来去了香港嫁给富豪。还有纠缠过他的小寡妇,一九六六年跳了苏州河。在百乐门,在大世界,在跑马场,还有提篮桥,处处留下他的传说,结局却在白茅岭。

“你有吗?”

“嗯,有。”明白了。对啊,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回家了。老头想想就傻笑起来,冰冷的风钻进喉咙,肺叶被刺激,咳嗽起来。其实,他只是想不断说话,好让逃犯保持清醒,避免躺在背上睡着。

否则在如此冷的雪夜,睡梦意味着死亡——襁褓里充满热量的孩子除外。他把这婴儿当作汤婆子,牢牢揣在怀里取暖呢。而压在他背上的那个男人,却像一床受潮了的棉被。

手电熄灭,像油尽灯枯,人之将亡。撒手。

手电坠落到雪地。东边的天空已从漆黑变成深紫,很快就会泛出宝蓝色,再是鱼肚皮的白色。老狱警右小腿抽筋了。大半条腿不再属于自己,像被无数条钢丝捆绑,收缩到极点又飞快放开再收紧。周而复始的酷刑,使他不能再往前一步。双腿跪在雪中。一旦坐下,绝无可能背着逃犯抱着婴儿并拖着一头死狼站起来。老头的腿啊,覆盖着厚厚的汗毛,各种伤疤和瘀青,乍看像死去的狼皮。盐分正在离开身体,流失到死神身边。跪着的双腿弯曲,脚弓反方向顶着,靠近小腿胫骨正面,这是缓解抽筋的简单方法,但很疼。老狱警咬破嘴唇,膝盖深陷入积雪,顶到坚硬的石头,仿佛被刀子切割,棉裤磨出两个洞眼。

老狱警命令逃犯的右手下垂。那细长的胳膊与手指,曾用来检查女人和接生孩子,尚保留着力量和灵敏。拇指与食指,在老头的裤兜里摸出一个火柴盒。最后一根火柴,擦过侧面的红磷。火苗,星星一样,燃烧在两个人的鼻子跟前。微小的光和热,熄灭在风雪里。

睁眼,闭眼,再睁眼。抽筋停止了。深呼吸,再深呼吸,肺叶充满冰冷。脸憋成紫红色,全身肌肉战栗,腿随时会再抽筋,而且是两条腿。膝盖离开坚硬的石头。脚踝、小腿、膝盖、大腿,以及腹部,形成一条直线。

老头想要小便了。在山上追捕了一夜,膀胱早已憋坏了,一分钟都等不了,再等就会爆炸,鲜血和尿液四溅到脸上。怀里五个月大的婴儿,说不定已在他的棉袄里拉了坨屎。至于背上的逃犯,早不知道撒过几回尿了。

他甩了一下肩膀,让逃犯左边胳膊再垂下来,手刚好够到他的小肚子。

“我要撒尿。”年轻的逃犯已丧失思考能力,机械地动着手指,抓住老狱警的裤腰带往下拉。牛撒尿一样漫长。滚烫的尿液,融化一大片白雪,变成小型山洪暴发,汹涌在绿布胶底的解放鞋四周。

接着走。单薄的棉毛衫,棉袄裹着那孩子,老头不仅冻得哆嗦,鼻涕也已干涸,似乎冬天被最后那根火柴燃烧掉了。左后肩膀,被狼咬伤的两个洞眼,撕裂般疼了整个后半夜,又像突然打了止痛针,舒舒服服地麻醉了。

天,快亮了。向东二百五十公里的上海,应早亮十来分钟。一九七七年的第一轮太阳,刚好穿过黄浦江。海鸥修长的白色翅膀,驾着咸潮的风,飞过铁网般的外白渡桥,落到四川路桥的邮政总局。从不结冰的苏州河,在晨曦中波光粼粼。一长串早起的拖船,挂桨发动机的轰鸣,像桥下菜市场的喧闹,打破五百五十万人的好梦。

老狱警穿过毛竹林,磨掉大半的胶鞋底,已踩着白茅岭下的荒野。白雪皑皑间,坟冢星星点点,像一座座孤岛。两山之间的平地,头一回感觉无边无际。原本的稻田和茶园,被层层叠叠覆盖,宛如铺上一层厚厚的白棉被,管他睡在被窝里的人是谁。

一眨眼,大片飞雪飘过,像密密麻麻的纸钱,撒满回家的路。背上的逃犯再无声息。右手臂弯里的孩子,红扑扑的小脸蛋,保护得很好,一片雪都落不着。左手倒拖着的母狼,浸没在雪中越发沉重。一夜间,老头的嘴唇边和下巴,又冒出不计其数的胡茬,刀子般坚硬,宛如不死的野草,挂满白白的雪子和冰。

最后一里地,前方亮起一群绿色的眼睛。幽绿的,略微暗淡,更像早上未灭的路灯,雪雾下忽闪忽现。锐角三角形的耳朵,龇牙咧嘴,凶相毕露,粗壮的脖子与胸膛,灰色皮毛上沾着血迹。大扫帚般的尾巴,拖在雪地上,各自扫起一片白色尘埃。

狼群。天光朦胧,白与灰,令人眼晃。并非一宿未眠后的幻觉,也不是大雪里的海市蜃楼。一目了然,至少二十头灰狼,缓缓靠近,有的猫腰,有的昂头,有的磨爪子。大部分公狼全是成年的。看起来吃得很饱,肚子鼓胀。有的狼嘴里,叼着一只老母鸡,或半条牛腿,或动物内脏。

昨晚,山上实在太冷,狼群都无法忍受,除了怀孕的母狼,全部冲下了白茅岭。正当老狱警独自上山搜捕逃犯,整个最漫长的那一夜,狼群在山下洗劫了农场,大肆屠杀享用棚里的牲口。或许,还有孝和女人。

狼群包围了他。背上有个重伤的男人,右手怀抱婴儿,左手拖着母狼的尸体。无路可逃。二十多头凶恶的狼,眨眼之间,就能把他们撕成碎片,连粒渣渣都不会剩下!他的膝盖笔直,瞪大了双眼,盯着为首那头公狼。

这头狼体形最为硕大,简直是死去的母狼的两倍——狼王。每群狼都有一个头领,控制和领导着整个族群。它就是那七只小狼崽的父亲。狼行成双。在食肉界,狼几乎是唯一的例外——狼夫妻长久相伴,双宿双栖,共同抚育儿女。怀孕的母狼难以长途捕猎,必须留守狼穴,依靠公狼外出打猎,将猎物带回窝供它食用。狼王嘴里叼着一只活羊羔,咩咩地叫着狼肚子里的妈妈。本该以羊羔作为早餐的母狼,已变成僵硬的尸体,被倒拽着尾巴拖过雪地。

可以想象的狂怒,狼王必须为妻儿们复仇。它会率先咬断老头的喉咙,剖开他的下腹部,用狼爪拉出大肠。他想,自己的肠子会有多长呢?是从白茅岭监狱大门口,一直拖到深山中的狼穴,供那七只小狼崽享用吗?

半梦半醒间的逃犯,在他肩头说:“放下我吧,那些狼,会先盯着我吃,说不定为争夺我的肉,互相打架,你还有机会逃生……”

腰间还有把54式手枪,老狱警放下母狼的尸体,将婴儿换到左手,右手从容地掏出手枪。居然没有一头狼敢袭击他,哪怕是从背后,包括狼王。

子弹已上膛,打开保险,射出第一发。

一头公狼惨叫倒地。54式强大的后坐力,晃了一下老头的右手,但没妨碍射出第二发,有头母狼的脑袋被打爆了。第三发,打断一头老狼的腿。第四发,擦着狼王的耳朵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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