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吧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快穿之不是炮灰的炮灰 > 第二十四章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就像是现实中,陈世美和秦香莲明明是一对恩爱夫妻,却因为一部戏的原因,愣是变成了对簿公堂的渣驸马和原配妻。

甚至到了后世,一谈起渣男代表,陈世美绝对榜上有名。

可见的,有时候还是要追究事情的黑白对错。

“啊呸!赵建北是哪一个?”李卫东对余颖是不屑一顾,对陈爱华的前夫倒是很不满意,说话的时候,往下吐了一口痰,同时往上挽挽袖子。

“怎么?想当着我的面揍我儿子?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余颖向前迈出一步,对视着李卫东,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样子。

这时候,老王开口道:“我看你敢乱动,李卫东。这位母亲是一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公民,她有权利找到没有离婚,就跑到这里的陈爱华。”

“哎!这个小媳妇还真的是逃出来的,还没有离婚,有这种儿媳,家里算是倒了血霉。”旁观的人群里,有比较正统的人,是这种感觉。

也有人觉得没有什么了不起,现在是新时代,干嘛还用婚姻拴住彼此不想爱的双方,说:“什么啊!这种没有感情的婚姻干嘛还要保持?为什么不彼此放过对方?”

“那么也要离完婚,再说找别的男人吧。”

这时候一直旁观的人,他们立场也有所变化,大都对陈爱华的印象变差。

而这时候的余颖说道:“陈爱华,当初你被人堵在鞋厂的卫生间里,是我家建北把你救出来的,即使他还是一个被你背叛的人。”

说到这里时,余颖看了一眼陈爱华,却发现陈爱华一脸的不在意。

于是余颖冷冷地说:“怎么?难道你认为建北就应该解救你?呵呵,你和别的男人厮混的时候,被别人老婆抓住,难道还有理?”

这一句话一出口,周围的人就是一片哗然。

要知道这段时间,陈爱华的遭遇大家都听说过,她是农村里的童养媳,吃不好穿不暖,还常常挨打。最后有件事让她忍无可忍,所以才逃到这里来。

“哎,她不是说自己是童养媳吗?难道我记错了?”有人很是怀疑地问。

“没,我也记得她说自己是童养媳。”另一个人说。

“是童养媳,没记错,要错的话,就是她造谣。”

余颖听到这里,瞪大了眼睛,看看陈爱华,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典范,呵呵,从红杏出墙的女人摇身一变为受气包的童养媳,跨度太大。

“你们......”这时候的陈爱华,脑袋有些发晕,身体摇摇欲坠。

陈爱华是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事情竟然这样被揭出来,看余颖的样子,似乎马上要发难,这时候她的脸蛋白得吓人,就像是死人。

“闭嘴,你这个老不死的。”李卫东揽住陈爱华的身体,朝着余颖大吼,在他看来,凡是欺负他女人的人,都是一些无可救药的坏蛋。

“呵呵!”余颖冷笑了一声,摇着头道。

“你t玛德的才给我闭嘴!你有资格朝我妈吼。”一旁的建南怒了,用手指着李卫东。

这时候老王也是不怎么高兴,这个人是怎么一回事?人家既没有夸大,也没有骂人,只是说出事实,李卫东就为了这样的女人,干出对长辈的无礼的事。

“你闭嘴,李卫东。”在一旁的张勇有些生气地说。

这时候,张勇大体上看出来,只怕这个陈爱华说出来的事情,和真实的情况有出入。

而且警方人的态度表明,陈爱华说谎,而且是个弥天大谎。

“怎么了?你们赵家就是一群混蛋,还搞什么童养媳?”李卫东破口大骂道。

“童养媳?”建南有些懵,童养媳是什么鬼?

然后建南看看建北,用眼睛问:你媳妇什么时候成的童养媳?我怎么不知道?

建北也是一脸的懵逼,这是怎么一回事?

虽然陈爱华娘家是很混蛋,但是不可否认,还没有把女儿送去当童养媳。

“呵呵,陈爱华,你的童养媳说法,要是被一直把你养大你亲爸妈知道,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你嫁给建北的时候,已经是18岁,哪来的童养媳?”余颖冷笑着说道。

李卫东也有些蒙了,其实这段时间,他对陈爱华很是呵护,就是因为她身世太悲惨。

结果却突然被人告知,这个女人说的话都是假的,这下子李卫东不怎么相信,同时作为男人,有那一种明知道是错的,但是为了自己的自尊心,也要说成对的想法。

所以这时候李卫东盯着余颖,眼睛里喷着火。想要余颖收回自己的话。

但是余颖才不鸟他,其实余颖这人就不怕事,再加上身边有人民公仆,怕什么?!

余颖很是藐视地看了一眼,正搂在一处的李卫东、陈爱华,然后道:“陈爱华,咱们要不要再把杜薇请出来,看看到底是谁打的你?”

周围看热闹的人,不嫌事大,所以看他们竟然没有进小院,更是兴奋。

事实上,余颖也不打算进去,呵呵,这个陈爱华想样子说了不少赵家的坏话,不然留在这里搞清楚。

停顿了一下,余颖接着说:“甚至警方也会出具证明,要知道爱薇鞋厂这件事闹得不小吧。”

听到余颖的话,陈爱华的脸色一变,面容有些扭曲。

虽然那个杜薇看上去长得很路人,但是作为一个地头蛇碾压陈爱华很轻松,当时要不是建北没有来晚,她差点被杜薇被弄到粪池里。

就是这样,陈爱华在心里对杜薇是留下心理阴影,是又恨又怕,就想着怎么以后翻身把杜薇报复回去。

“哇!爱薇鞋厂,这件事我知道。”

“怎么一回事?”有人打听着。

而知道爱薇鞋厂这件事的人,正忙着看当事人,没工夫说话。

哇,这位就是传说里的女猪脚啊!嗯,是有狐狸精的特质(躺枪的狐狸精,我怎么和陈爱华一个档次?我怎么也是个苏妲己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