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熊狼的火力压制,营地里的枪声稍歇,刚才趴到地上的五人这才算是松了口气,立刻快速的爬上了大卡车。
虽然已经得到了不少资料,可是他们知道这次的计划算是失败了,没有拍到真切的装备影像,只有昆达的供词,根本就不能当成他们需要的证据。
但是现在他们首先要想的是如何逃回去,这里离洛秋城极近,而且他们面对的这个雇佣军营地里也已经有几辆甲车开了出来,如果被他们拖住,然后洛秋城出兵包了龙狼小队的饺子,只怕所有人都要交代在这里。
尽管队员们上车的速度已经很快,可是依然还是被敌人逮住了一个机会,不知道是藏在哪里的狙击手,一枪打中了最后一个上车的老贱后心,爆开了一个碗口大的血洞,破损的肺叶和跳动的心脏在破口处清晰可见。
“老贱!”车里的众人大吼一声,就要跳下去。
但是老贱的嘴里一边喷着血沫,一边含混不清的说道:“都给老子回去,老子不行了,你们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林锋,开车!”
说话的功夫,他的后腰又中了一枪,再次出现一个恐怖的血洞。
“艹!”老贱还没有倒下,因为两枪都没有打中他的心脏,所以还有一口气在,于是他艰难的骂出了一个字,跟加艰难的用枪戳了一下地面,让自己翻了个身,用尽最后的力气抬起手中的狙击步枪,然后击发。
那个打了他两枪的敌人狙击手根本没有想到他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开枪,而且还能打得这么准,前一刻他还在冷静的调整枪口准备继续狙杀卡车中的机枪手,后一刻他便松开了自己的狙击步枪,双手捂住了自己脖子,可惜颈动脉已经被子弹擦破,又怎么能捂得住?
老贱的眼睛分外的明亮,心中暗道:能自己给自己报仇,老子也算是值了,只是这最后一枪偏得有点狠呐。然后他终于眼睛一闭再没有了呼吸。
林锋此刻已经发动了卡车,他虽然看不见后面的情况,却可以听到后面的声音,听道战友们再次呼喊着老贱的名字,他明白发生了什么,虎目之中一滴泪水忍不住流了下来。
但是现在不是伤心的时候,林锋一扳手敲碎了驾驶室后窗玻璃,怒吼道:“别特么愣着了,对着后面开枪。”
众人这才从悲怆中醒来,这才发现营地方向枪声已经密集想起,他运气不错,居然只是有几颗子弹擦着头皮飞了过去,并没有人被集中。这当然也不完全是因为运气,林锋开车没有走直线是一个原因,老贱临死之前干掉了敌人最后一个狙击手是另一个原因。
“啊!”熊狼反应过来,大叫一声,抬起重机枪的枪口,对着后面追来的几辆装甲车疯狂的倾吐着子弹。
“噗!”一辆轮式装甲车的车胎被打爆,一头撞上了道旁的一颗大树作废了。
但是对方的装甲车足有十几辆,废了一辆根本就是无伤大雅,他们继续追击,而且有几辆装甲车上装配了达林机枪,火力比龙狼小队的重机枪要强大太多,一旦它们锁定了目标,熊狼的重机枪立刻就被压制住了,后车厢里的所有人都狼狈的趴在了车厢地板上,根本不敢抬头。
林锋猛打方向盘,卡车一个急转弯的甩尾,摆脱了后面几辆装甲车上达林机枪的集火攻击,饶是如此大卡车的车棚上也已经被达林机枪祸祸得不成样子。
道路本就狭窄,大卡车一个急转弯立刻就冲进了没有道路的灌木林中,好在树木都不粗壮,在大卡车蛮不讲理的冲撞之下,纷纷让开了道路。
但是在没有道路的灌木林中穿行,即便是车神大叔过来,也要费些功夫,林锋自然就更加不行,他只是凭着一股狠劲,和大卡车的蛮劲硬冲。
大卡车极速的前进,极度的颠簸,在车里的人看来,仿佛整个世界都在震动不休。
可惜驾驶终究不能凭借冲劲就能想去哪儿去哪儿,想在密林中如履平地,还不是现在的林锋可以达到的境界,甚至是平安的将大卡车开出去,对于他而言都是一件很是困难的事情。
所以在深入林子里大约五百米的距离之后,大卡车终于被几颗顽强的抱在一起的小树给牢牢的挡了下来。
林锋一边大声喊着:“下车”,自己也已经将车门打开跳了下来。
龙狼小队的众人下车的速度自然也是不慢,下车之后,只见林锋朝他们招了招手,立刻向着树木茂盛的方向钻了进去。既然他们的车用不了,当然也要对方下车,无论是战是逃,都要容易不少。
龙狼小队的装备是西南军区最先进的,没人身上都有卫星导航系统,队员们一看便知道林锋这是要带他们往自己装甲车的位置而去,毕竟这里离洛秋太近,刚才的枪声恐怕已经惊动城中的守军了。
他们想的没有错,洛秋城里的守军听到城外的枪声之后,立刻报告给了昆布大将军,昆布本来并不如何再意,这里是他的老巢,只要不是大军来犯,他可不怕这些摸进来的企图做些什么的特种兵和侦察兵,跟何况是已经暴露了的。
但是他突然想到自己最宠爱的小儿子昆达好像刚刚领了任务出城,心中便有些担心,联系了一下居然联系不上,顿时紧张起来,立刻命令自己的心腹将领,带上整整一个营的兵力,开了七辆运兵车、三辆装甲车出城向那个交接地点赶去,要他们务必将自己的儿子带回来。
好在林锋将车开进了山林中,若是沿路逃跑,只怕马上就要被这些人堵个正着,插翅都难飞。
丛林茂密,追击龙狼小队雇佣军团的装甲车终于也开不进去,数十个训练有素精于丛林作战的雇佣兵从装甲车里钻了出来,向着龙狼小队逃窜的方向追了过去。
双方在丛林中展开了一场追逐战,龙狼小队毕竟不是当年的龙狼小队,在丛林中的移动速度甚至比不上那些雇佣军,虽然使尽了全力,却是越追越近,落在最后的光狼终于进入了敌人的射程,身后渐有枪声响起。
在光狼前面的是熊狼,他身体如狗熊般的强壮,行动力自然也是极强,之所以拖在后面,是因为他的肩上扛着他吃饭的家伙,当然说的不是脑袋,而是他的重机枪。
林锋在他的前面,不是因为走不快,而是因为他的腰上一根绳子拖着许阿多,如果没有他的帮助,以许阿多的素质只怕早就死在敌人的乱枪之下。
听身后枪声渐骤,光狼更有越拉越远的趋势,林锋突然听下脚步,等熊狼扛着枪喘着粗气跑过了的时候,林锋猛的将他肩膀上的重机枪抢了过来,沉声道:“枪我来拿,你帮帮光狼,他快跟不上了。”
“是!”熊狼知道现在不是矫情的时候,虽然有点舍不得自己的重机枪,但毕竟还是战友的生命更加重要,他毫不犹豫的将身上的背包绳解了下来,系到了光狼的腰带上,然后发力狂奔。
熊狼用的重机枪有六十多斤,是除了达林机枪之外最重的机枪,也是公认最重的单兵武器,达林机枪虽然比它重,但是从来没有人认为那是单兵武器。
不用扛着六十多斤的重机枪,改成拖着一个人,熊狼顿时觉得轻松了不少,拖着光狼很快就追上了林锋和许阿多。
追上林锋之后,他一边跑一边有点担心的对林锋道:“狼牙,这帮孙子跑的比兔子还快,要是实在不行就把枪扔了吧!”
“不用!”林锋随意的一抬手,毫不费力的将重机枪甩到了肩上,脚下微微发力,居然再一次将熊狼甩到了身后,看起来似乎很是轻松。
熊狼倒抽一口凉气,心中暗道:也不知道狼牙是什么材料做的,看他小身板也不大,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这么好的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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