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拉拉卡看了曾恪一眼,曾恪顿时有些心虚。一个会说国话,会做国菜的“国通”,可不是金特尔这样的半桶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看来今儿个丢脸是要丢到姥姥家了。
说起来也是有趣,金特尔这老家伙也不知从哪儿听来的,国除了美食,是以茶道更为驰名,而茶叶之,又以大红袍为最。搞不清这老家伙是为了显摆,还是为了附庸风雅,反正,金特尔拜托曾阖国的时候顺便带一点大红袍回来。
曾恪哪里懂这个啊,此前的十多年人生,都是在苦日子里煎熬着呢,压根没“品茗”的条件,大红袍这东西,特么黄金都贵,最重要的是,全国每年的出产量那么一点,这东西不是有钱能买到的,没点社会地位,想买都没门路呢!
曾恪自然是找不到购买的门路,也没那心思去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于是很干脆的在邻家老王的杂货铺里随便买了点清茶,带回来说这是大红袍了——曾恪不懂,金特尔这个老外自然更不懂了,所以……这样吧,随意糊弄一下得了,谁当真谁傻子!
结果,金特尔还真当真了,看金特尔视若珍宝的样子,尤其是每次喝了“大红袍”之后那副心满意足的神情,曾恪是真不敢说出实情,害怕被金特尔拿着棍子追杀十条街啊!
不过看现在这个情况,似乎要露馅了,曾恪微微起了身,大有一副情况不妙拔腿跑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