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焰王府,叶千玲便恹恹的,足足睡到第二日,日上三竿都还觉得头重脚轻。
柔妃当然不会怪罪她失礼。
府中下人为她独尊,也没人敢来打搅她,叶千玲便一直昏昏睡睡,直到中午还没起来。
饭点时,叶千玲还是被摇醒了,敢摇醒她的人,自然只有……简洵夜。
“娘子,你没事吧?怎么脸颊这么红,不会是病了吧?”
叶千玲摸了摸自己的小脸蛋,确实有点烫呼呼的。
她活了两世,要说世面,也是见过不少的,可唯独没见过杀人,昨儿个亲眼看着一条年轻的生命在自己面前香消玉殒,对她内心的震动还是很大的。
许是受了惊吓,此时的她,身体确实有点懒懒的。
“没事,就是眼皮子重。”
简洵夜看着眼前这张黄黄的小脸,不由心生怜爱,嘴上却道,“你家里怎么又出那档子烂事儿?看来你老子年轻时,也是个风流人物啊!你想想啊,被扔在外头的孩子也不止你一个,想一想是不是就平衡了?”
叶千玲被简洵夜逗笑了,“谁在乎有没有被他丢出去啊?要是有的选,我根本就不想做叶府的女儿。”
叶千玲的话有双重意思,她指的是重生时,根本不想成为叶府的女儿。
但在简洵夜听来,却以为她是厌恶叶府的腌臜,当即便宠溺的将她搂进怀里,“有我在,你永远只是你自己,叶府的女儿,并不是你的标签,你若是嫌恶,我随时可以为你摘去。”
叶千玲心中升起感动,在这个陌生的朝代里,或许只有简洵夜,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是寒风中的一团烈火,是大海中的一叶扁舟,是她叶千玲无论何时何地最坚实的依靠。
“我今天身子不爽利,没法去陪母妃,你怎么也不去?”
“母妃回宫了。”
“啊?”叶千玲惊奇。
柔妃到焰王府来蛰居,分明是为了维护自己,以防沧月在这里无人能降。
现在离一月之期还早,她怎么会回宫了呢?
“皇长姑回来了,父皇要大办宴席为她接风洗尘,邀请所有皇室内戚外戚参加宫宴,连你家老二都去了,你看看你的身体能坚持吗?不能去我就帮你推掉,我陪你在家好好休息。”
“长公主回来了?”
叶千玲挣扎着坐起来,一头又黑又密的长发洒在肩头,少女芳香的气息喷薄而出,闻得简洵夜心头突突直跳……
大月国长公主简天泽,二十多年前,绝对是大月国的风云人物。
彼时皇帝还是仁宗帝,仁宗帝国家治理的不怎么样,妃子却是纳了不少,精力全用到开枝散叶上头去了,一口气生了十七个皇子。
一个昏庸好色的皇帝,下面又有十七个儿子,储君之争,有多激烈,便可想而知了。
武皇排行第九,仁宗驾崩之时,上头最大的哥哥已经年近五十,下头最小的弟弟才刚刚出生,朝中大臣七分八裂,各成党羽,都试图辅佐自己看中的皇子做提线木偶,在幕后执掌大权。
那场政变惨烈异常,十七个皇子死的死,软禁的软禁,最后只剩下实力最强的九皇子和十一皇子,两方原本势均力敌,若动真格的,谁也讨不了好去,对峙许久,新帝之位竟一直没有人敢落座。
最后是九皇子的同胞嫡姐长公主势力倾斜,帮九皇子杀出一条血路,助他登上了九五之尊。
是以,长公主简天泽,在大月国和武皇心中的地位,可以说和皇太后差不多。
后来,长公主嫁到了高丽国,成为高丽国皇后,除了新婚后回来省亲,小住了一年,而后整整二十年,从未再踏足大月国土。
这段历史,叶千玲听叶修远提及过。
这样一个奇女子,她倒是想会会的。
“我不过是昨夜没睡好罢了,又不是真的病了,地位如此尊崇的长公主,时隔二十年重归故土,就是普通老百姓都要举旗欢迎,更何况我这个未来外甥媳妇呢?我要是不去,岂不是要让你背闲话?”
叶千玲本就不是真病,有了新鲜事,就把知画的死给淡忘了,精神头也好了许多。
简洵夜看她的确不是强撑的样子,便笑道,“你要去,就快些起来梳洗打扮吧,今天是晚宴,下午就有各种大戏、歌舞,可热闹呢!”
叶千玲果然兴致勃勃,命莹朱来给自己装扮。
长公主回宫,乃是吉庆的喜事,叶千玲挑了一件颜色衣裳,水红色暗云纹的底子,胸襟口子上绣着鹅黄色的折枝柳叶,鲜艳又不失素雅,很适合叶千玲的气质。
至于妆容,叶千玲还是用从空间带出来的化妆品自己画的。
大月朝那种把脸刷成白墙的贵妇妆容,她至今依然接受无能。
最后在耳朵上塞了两粒白玉耳塞,手腕上亦是同料子的白玉手镯。
淡雅的妆扮,越发衬得一张小脸吹弹可破。
待从闺房中走出来,简洵夜都快看痴了,“我娘子怎么怎么美!”
叶千玲满头黑线,“少哄我,今儿个宫里不知道多少美女,你别把眼睛看花了。”
“我的眼里只有我娘子,其他女人哪能跟我娘子比?”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叶千玲心里美得很。
“大姐姐,大姐姐!”就在这时,叶琼玲拉着叶婉玲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
“你们怎么来了?”叶千玲问道。
叶琼玲瘪着嘴,一脸祈求道,“大姐姐,听说长公主回朝,今儿宫里不知道有多热闹,你和大姐夫能不能把我和三姐也带进去,见见世面开开眼界啊?
早上大皇子派轿子来接二姐姐的时候,你都没瞧见,她的尾巴都要翘上天了!我就问了一句,能不能把我们也带上,她居然说什么:‘我是武皇未来的儿媳妇,是长公主的至亲,因此才有资格进宫去,你们两个,不过是外臣之女,哪有资格进宫参加此等盛事?还是在焰王府好生待着吧!’
武皇连要了我们叶家两个闺女做媳妇,难道叶家还算不得皇亲国戚吗?我们就不能进宫,去给长公主接风洗尘了吗?”
叶琼玲越说越气愤,眼泪都快急下来了。
看得出她是极想进宫的,连穿戴打扮都已经收拾好了,整个人看起来很明艳,打扮得这样美,却在叶黛玲那里碰灰,难怪气成这样。
叶婉玲也满脸渴求,长公主啊!谁不想去一睹风华?
叶千玲挑眉,看向简洵夜,“你看呢?”
简洵夜呵呵一笑,“你是觉得本王堂堂七皇子,连两个小姨子都带不进皇宫?”
叶琼玲一听,就知道简洵夜是答应了,高兴地跳了起来,抱住简洵夜的胳膊便道,“大姐夫9是大姐夫好!才不像二姐的那位大皇子呢,病秧子一个,也值得她那么狂!”
简洵夜和简天佑虽然不是一母同胞,但是简天佑自幼病弱,又是个不争不抢的性子,因此简洵夜倒也不讨厌这个大哥,听到叶琼玲这么说,不免有些尴尬。
叶千玲看出来了,狠狠瞪了叶琼玲一眼,“大皇子是你可以置喙的吗?到了宫里要是再这么乱说话,小心被拔了舌头都不知道怎么被拔的!”
叶琼玲反应过来是自己失言,连忙吐吐舌头,“大皇子看着倒也是慈善人,真求他,他未必也就不肯带我们进宫,就是二姐从中作梗罢了!也不知道大皇子看上她什么了!”
“别啰嗦了,走吧!”叶千玲无奈的笑,带着两个妹妹上了一辆华丽的马车。
简洵夜在前头骑马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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