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就传来了爆破的声音,猝不及防之间,陆恪着实被狠狠地吓了一跳;当皮肤表面感受到了黏糊糊、湿哒哒的液体时,那金黄色的气泡液体带着特有的酒香气息,然后陆恪就明白了过来,这是香槟!
“砰!砰砰!”
事情居然还没有结束。不止一瓶香槟,一声接着一声的清脆响声就将陆恪团团包围,高高喷洒出来的香槟酒彻底模糊了视线,只能隐约地捕捉到周围密密麻麻的队友们,一个个争前恐后地冲上来,将香槟酒浇灌在陆恪的身上。
显然,为了这一刻,他们已经等待许久。
一二三四五六七个人,绝对的人数优势让陆恪根本招架无力,更不要说反抗了。
无奈之下,陆恪没有着急地还击,只是平静而坦然地站在更衣室门口,等香槟酒的喷洒平静下来之后,视线就变得清晰起来,然后就可以看到二、三十名队友团团聚集在一起,参差不齐地高呼着,“胜利!”
但下一刻,陆恪就朝着洛根冲了过去。
洛根手里还拿着一大瓶香槟,正在试图端起酒瓶,品尝一下香槟的滋味,随后就看到了如狼似虎地扑过来的陆恪,他立刻就转身落荒而逃,“斑比!怎么回事!斑比?不是吧,斑比o计们,救命,救命啊!”
其他队友们纷纷开始把香槟酒朝着陆恪身上喷洒,但陆恪却认准了洛根,不依不挠。因为他知道,在打群架的时候,双拳难敌四手,最重要的不是形成对抗,而是瞄准一个家伙,下狠手地往死里打,至少能够赚回本。
“斑比!”洛根撕心裂肺地嘶吼起来。
同时,整个更衣室里响起了一片欢呼声,派对这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