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吧言情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江湖卖酒郎 > 第一百六十八章人各有志

公孙明朗点点头,然后把凉山递到徐煜朝的面前,把剑归还给他,徐煜朝看了良久,提起手中的锈剑问道:“你说说这两把剑给你的感觉。”

“这把剑就是普普通通的一把剑,倒是材质应当不错,而这把剑就像是活着一般,就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极其好用。”徐煜朝认真的回答道。

徐煜朝点点头,对于公孙明朗的天赋很是满意,公孙明朗这般通俗的说出来,但是要是放在那些专门修剑的门派中,这便是人剑合一的意思。

不是那种浸淫在剑术上数十载的剑修,根本没法领悟人剑合一这种境界。

“凉山你先背着,就算是睡觉也不能摘下来,从现在开始每一天都要用凉山在树上刻字,就刻一个字,义!”

公孙明朗听到徐煜朝这句话,抬起头发现他早就不在身前,而是坐在了地上,靠着一根树干休息起来。

少年转身看了眼不远处正在树下练习着拔刀的许非,同样来到树下,双手举着凉山,开始在树上写那个义字,只是一个字还没写完就听见那边树下的徐煜朝出声说道:“只准用一只手持剑。”

许非趁此偷偷打量了一下公孙明朗手中的那把凉山,后者看向他,旋即说道:“这把剑叫凉山,死沉死沉的,不比你那把黑刀轻。”

许非嗯了一声,继续开始练习拔刀,而公孙明朗也在认真的在树上刻着字,但是他很快发现自己写出来的义字下面的俩画根本就是俩条直线,他不断反复着想要写好。

一直拔刀的许非忽然间停了下来,然后悄悄低头看着手中的黑刀,他忽然想要给手里这把刀起个名字了。

等会问问司姐姐,他一定知道起什么名字!

心里想好注意的许非继续开始一丝不苟的练习着枯燥的两个动作,而一旁的马不封吃完早饭来到了徐煜朝的身边,一屁股坐下,将手里的面饼递到了他手里。

徐煜朝一边吃着饼一边去摸身边的酒壶,却是听到马不封问道:“你有没有想过高山仰止这个问题。”

不用马不封过多的解释,徐煜朝也明白他的意思,在徐煜朝的眼里,他不知道自己在俩个孩子眼里是怎么样的一个高度,但是他真心觉得公孙明朗或许可以超过自己。

但也只是在剑上。

虽然一山还有一山高,但是他徐煜朝就已经算是可以一览众山小的高山了,之上肯定还有不少,譬如毒门门主唐万千。

“我倒是不担心明朗这孩子,他没心没肺的,我比较担心许非这小家伙,他对你的执念可是很深的。”马不封先出声说了心里话。

徐煜朝点了点头,在他第一眼看到许非的时候并没发现什么,至于什么天赋似乎和小家伙根本没有啥关系,现在看来许非的身上还真有一样东西不太寻常。

就是那颗孩子心,即包含着感恩,又不忘仇恨,纯真的情况下深知这个世界的弱肉强食,而且这只是在他七八岁的时候就已然如此。

毫不夸张的说就是是比他大十岁的公孙明朗似乎都没有许非的那份心性。

只是境界这东西,比做登山,天赋就像是一条已经堆砌好的台阶,只要顺着台阶一步一步往上基本不会出错,而没有台阶的,就只能自己一点一点的往上爬,或者是锋利的石壁,或者是有着野兽的阻拦,都要比有天赋的人难走的多。

不过幸好许非和公孙明朗这俩孩子都没有想过非要去顶峰的执念,他们也只是顺着路往前走,什么时候走累的便是停下来了。

公孙明朗等救出来他爹报了仇就会累,而许非是打败了他,许非才会累。

“回头我注意一下。”徐煜朝眼神看了一眼同在一颗树下刻苦练习的俩个人,旋即收回目光对着马不封说道:“你该好好教教许非了。”

“哎,不能拔苗助长,你可别忘了这俩相差将近十年呢。”马不封嘴角带着自豪的说道。

徐煜朝懒得和他拌嘴,兀自吃着饭不再搭理他,倒是马不封见到徐煜朝没有再理他,摇摇头开始欣赏起附近的景色,可是一会就看厌了,视线转了转,于是来到了朱七的身边。

“小丫头你叫什么?”马不封问向正在火堆旁烤火的朱七。

“要你管。”朱七瞅了眼马不封,眼神继续落在眼前的火堆上,她觉得眼前的这个老头还没有火堆上的火苗有看头。

“哎呀,本想着跟你聊聊徐小子,得,不愿意,那我还是找别人聊去吧。”马不封说着正准备起身就听见身旁的朱七说话了。

“马爷爷!刚才是给您开玩笑呢,现在天多冷,快!烤烤火暖和。”朱七像是换了性格一般对着马不封很是尊敬地说道。

马不封见此哼了一声,本就没有抬多高的屁股再次落了回去,看着冲着自己傻笑的朱七,马不封一挑眉毛,心里暗道小丫头,老头子我还治不了你!

“马爷爷,你是啥时候认识我哥的?”朱七见马不封没有先开口的意思,于是主动打开话题。

“你哥?我怎么记得他没有啥妹妹呢?”马不封疑惑地看向那边还在吃饼的徐煜朝。

“不是亲的,表妹表妹。”朱七发现眼前这个老头是这群人里面最难缠的一个了。

“我说呢,我这认识他至少二十年了,怎么会记错呢。”

“二十年?你认识他二十年了?您快给讲讲这二十年都什么日子。”朱七往马不封旁边凑了凑,做好了洗耳恭听的样子。

马不封撇撇嘴,看着像个丫鬟似的朱七,心里得意,便是将徐煜朝在小镇的二十年都告诉了朱七。

“你知道吗?那时候他家的客栈真的是惨淡的可怜,一天就进了我一个人,而且还不是吃饭的。”

“那时候小镇的姑娘不多,他客栈又开在青楼旁边,那真的是天天见他往屋顶跑。不知道是看人还是看景。”

“最最最气人的是他让我去治病从来就是赊账,除非是赊欠的实在太多了,便会给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