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吧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恐怖悍刀行 > 第265章 飞刀神功,偷窃神功

己的部分武学。

如今秦月生一身武学数量庞大,又奇杂无比。

但论最常用的,只有天地七大限、千手化佛、白岳剑圣的几门神功剑法、五字真言、逍遥游天法这几种。

而其余的大量武学,放着无用最适合拿来融合,直到融合出一门至上武学为止。

随着逍遥游天法出现,秦月生才知道原来在神功武学之上,还有天地级武学,如果他能够将剑冢密藏里记载的千种剑法融为一门剑法,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这倒是让秦月生挺跃跃欲试的。

正当秦月生准备开始先融合起不入流剑法和三流剑法时,两个技能忽然映入了他的眼中。

【偷窃】(圆满)

【飞刀术】(圆满)

这两个技能可谓是秦月生的元老了,打他得到超级辅助器的那一天,这两个技能便是自带的躺在超级辅助器里,就像是两条咸鱼,秦月生愿意用就用,用不上就趴在角落里保持沉默。

秦月生突然间心头一动,如果把这两个技能给强化起来,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呢?

自己有碧落瞳这种理论上可以无限放大的瞳孔,如果能将飞刀术修炼到千里之内百发百中的程度,他岂不是就成为了一个人形高射炮,千里之外取人首级,死者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

这简直就是神仙手段了。

带着这股好奇,秦月生直接就对飞刀术进行了强化。

全能精粹-1200

飞刀术-三流

全能精粹-1300

飞刀术-二流

全能精粹-

【飞刀术】(神功)

没有像崩山霸刀成为神功以后那样,变为了天地七大限。

飞刀术依旧还是那个飞刀术,但谁能想到普普通通的一个飞刀术,竟然也能被人给推演到神功级别。

这个消息若是传播出去,那必定惊世骇俗,惹得武林人士大为惊讶。

秦月生从天魔腰袋里拿出一把自己的飞刀,当飞刀术成为神功以后,再手握飞刀,这感觉果真是有了巨大的变化。

就好像……这把飞刀不再是一把冰冷的兵器,而是自己的手掌,自己的眼睛,秦月生对它感到无比的熟悉。

唰!

随着秦月生一丢,飞刀笔直朝着前方快速飞出,眼见即将射中一棵树木时,突然间这把飞刀凌空拐了个弯,连续呈s形绕过了五棵大树,最后钉在第六棵树的树干上。

如果靠的近了,便会发现在飞刀的刀背上,竟然挂着十七只苍蝇,具都是身体从中被割成了两半,只剩下一层皮还勉勉强强的挂着飞刀之上。

这等投掷飞刀的眼力和技巧,简直神乎其技。

秦月生光靠这一手飞刀神功,也足以在天下榜上闯出自己的赫赫大名。

然而这并非飞刀神功的真正威力,刚刚这一刀,秦月生并未使用过内力,只见他随即拿出第二把飞刀,灌入内力又是一刀甩出。

刹那间,飞刀有如长虹贯日般疾飞而出,其速度之快,若不是秦月生用碧落瞳捕捉,就连他自己都看不到飞刀的身影。

唰!

眨眼飞刀掠过上百里,一举贯穿进了远方一座荒山上,正趴在石头上栖息的蜥蜴体内,继而带着蜥蜴又朝前飞出,钉死在了一块巨岩表面。

几息之后,蜥蜴猛地爆炸开来,却是承受不住秦月生的内力,当即炸成了大量血肉碎屑。

秦月生待看清楚这一幕后连忙闭上眼睛,一眼瞧见到上百里之外的事物,这对于他的眼睛来说,压力还是过于太大了,基本上承受不住。

若是再敢多看几息,秦月生深知自己这颗眼睛就又得血管崩裂,血流不止了。

“上百里距离都能有这等威力,要是我在短距离之内施展飞刀神功,只怕内力境十重的高手想要抵抗,也得尝一尝什么是濒临死亡的滋味。”秦月生随手拿起一块金元宝,笑道。

剩余的全能精粹,秦月生也不用来融合剑法了,直接把偷窃一并给强化到了神功级别,变为偷窃神功。

自古以来,偷窃这种行为虽然下三滥,为人不齿,但你不得不承认,偷窃其实是一门高深精妙的学问。

那些不入行、不入门的小贼不算。

真正的偷窃学问,它包含了心灵手巧、心思缜密、眼疾手快、四平八稳。

厉害的小偷,只靠着一双手就能偷得你怀疑人生,连自己身上的东西是什么时候没的都不知道。

秦月生曾经就听说过一个关于江南贼王的事情。

说是有一盆水,盆地放着三个金元宝,这贼王伸手去抓,当金元宝被他给从水盆里拿出来时,竟没有在水面上弄出一点涟漪,水面平静的有如镜子,可见其手法之了得。

不过后来这个贼王因为一次失手,便被仇人把一根手指给剁了下来,从此这人金盆洗手,隐姓埋名于江湖当中,再没人能找得到他的下落。

秦月生看着自己的双手,不免有些手痒痒,自己虽已拥有偷窃神功,但没有人给他用来测试神功威力的话,那也是白搭。

“在陨星山里居住了几天,也是时候该回去了。”秦月生将手中的金元宝随手一丢,顿时便孩童心性的一屁股从金山顶上滑了下去。

其途中不少金元宝银元宝不断因为松动而滚下山去,直接引发了这座金山的小型崩塌。

走出府宅收起山鬼珠,秦月生随即便朝着陨星山外方向开始了踏天而行。

……

曹孟达本是一员武将,曾为大唐率兵打过天下极南之处的野蛮子,因此而立过一些军功。

但终究是没有文化,他的言语举止,无时无刻的不在对别人透露,他就是莽夫一个。

五年前,曹孟达见十常侍在长安里的话语权日渐增长,便动了歪脑筋,亲自前往长安求见安典莲,并献上了自己的传家宝‘麒麟赤红袍’一件。

此袍轻盈,乃是用罕见的血蚕蚕丝编织,穿在身上轻松无比,会让人产生穿上了就不愿意再脱下来的迷恋感。

靠着此物,曹孟达成功讨得了安典莲的好感,便请求对方能够在江南弄个大官给自己的当当,那时十常侍的权利虽没有如今这么疯狂,但安排个这种事情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于是乎,曹孟达便成为了江南一座城池的太守。

本来像这种只会打仗的将军,你要他造反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曹孟达此人也十分懂得知足,当一城太守便已能享受到荣华富贵,再往上爬难免不遇到朝廷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真论起轻松写意,时时刻刻都被人给盯着的大官反而没有小官活的自在。

在这种情况下,曹孟达遇到了一位自称为‘白莲圣使’的人。

对方强大的实力以及神秘莫测的妖术,令曹孟达为了活命,不得不选择加入他们,成为白莲仙教的一员,听白莲仙教的调度。

而作为回报,白莲仙教会在暗中扶持着他,并有机会让他入主中原,争夺天下王者之位。

一个多月前,当白莲仙教派人来通知曹孟达该直接对外宣布起兵造反的时候,曹孟达本人是非常震惊的,因为他身为武将,自己心里非常清楚单凭自己这几年培养的军队,根本就不足以去和大唐掰手腕,对方若是派大军过来强势镇压,只怕自己连一天都撑不过去。

但碍于白莲仙教的威慑,他还是只能心惊胆战的掀起了自己的造反行径。

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同一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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