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燕人可能要来了。
我说,你们能不能有点出息?”
秃发承继冷哼了一声,道:
“你倒是不怕,反正若是燕人兵马真的来了,你可以带着你的人和商队马上躲进山里去,我们呢?”
熊烈不以为意地擦了擦嘴角的酒渍,道:
“合着我们圣族天生就喜欢住山里一样,八百年前,这里可是我们圣族的地盘!
不过,你们也别怕,别现在觉得住进山里逃难有多煎熬,时间久了,其实也就习惯了。”
蛮族自称自己也是蛮人,因为在蛮人看来,“蛮”之一字,本就带着一种实力强横的肯定。
而野人却不会自称自己为野人,反而称自己为圣族,虽然他们知道整个东方甚至包括西方,都叫他们野人。
挤兑了一顿秃发承继后,熊烈站起身,道;
“你们继续商议吧,我就先回去了。”
他是有退路的人,而且他也是有底气的人,野人聚落在盛乐城里有一个货场,里头持械者就有数百,其他势力也轻易间不敢招惹他的,毕竟大家都是为了求财,得罪了他,相当于得罪了附近山脉里的一片野人聚落,这生意还怎么做下去?
离开了酒楼的熊烈直接回了自己的场子,里头堆着不少山货,还有很多装着妖兽的笼子,这些妖兽也没什么杀伤力,放在后世,也就是宠物狗宠物猫的感觉。
当熊烈进入后院时,看见有一个年轻男子正在逗弄着自己最喜欢的一只青鹰。
这也是妖兽的一种,羽毛是青色的,是传说中的“青鸟”化身,可驯化,通人性。
这只青鹰品相极好,是熊烈的心头所爱,寻常人连碰都准备碰,但这个年轻男子却拿着一根竹签儿在那里随意地扒拉着。
熊烈却没有丝毫生气,反而主动单膝跪下,
道:
“郑大人,奴回来了。”
郑凡转过身,看着跪在地上的熊烈,道:
“跟你说过几次了,别这么客气,大家都是自己人。”
“礼不可废!”
“呵,那你至少得等我真的拿下了盛乐城后,再这般认真行礼才是,现在应该让我和你好好装一装礼贤下士,歃血为盟都可以,你这都给我跳步了,不好。”
“………”熊烈。
这时,瞎子从郑凡身后走了出来,看着熊烈,问道:
“那几家是什么态度?”
“回北先生的话,那几家现在怕你们燕人怕得很,已经准备派人去你们那里投诚了,但看他们话里的意思是,燕人可以派一个官员过来名义上统治这里,但真正的管理者,还是他们自己。”
瞎子闻言,点点头,道:“情理之中。”
想让既得利益者放弃自己的利益,实在是太难了,也不现实。
“他们想得有点美。”郑凡将手中的竹签丢在了地上,端起旁边的茶杯,喝了一口,继续道:“孝子才做选择,我面子里子,都要。”
瞎子马上送上很敷衍的马屁:
“主上所言极是!”
这时,熊烈开口道:
“郑大人,北先生,六皇子的信上午时刚到。”
“他信里说了些什么?”郑凡问道。
没人会知道,小六子当初的生意到底做了多大,哪怕燕皇一道旨意下来,明面上的生意全部上交给了户部,但影响力这东西,可不是说散就散的。
比如这熊烈,当初就是个野人奴隶,被贩卖进了燕国,被六皇子收了,一番拾掇后,又让他回了晋国,回到了盛乐城那里,资助他一边联系山脉附近的一些野人聚落一边和盛乐城搭建联系,几年下来,已然混成了盛乐城这里极有影响力的一个人物。
之前郑凡受封盛乐城城守时,小六子就在信里将熊烈这个人提了一下,说,可以用。
但有个前提,想稳妥地用,你得兵马足够震住他,以这个为前提,他才会心甘情愿地报恩。
这次来,郑凡在盛乐城城外郊野里正规军就有两千余人,还有两千多晋国伪军。
说实话,不考虑损失的话,攻城都可以了,虽说盛乐城内各大商行以及一些当地大族也能拉出个数千人马,但他们四分五裂的状态怎么可能守得住城?
不过能不攻城就最好不攻城,眼瞅着就要翻身了,郑凡可不想在希望的黎明前在亏损太多本钱。
“郑大人,主人在信里说了两件事,一件,是让奴好好地听郑大人的话办事。”
“另一件呢?”
“主人说感谢郑大人月余前送去燕京给他的几大车玉米面,主人说他已经吃了一个月的窝窝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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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秃发这个姓氏古代本来就有的,不要笑。
感谢刘小刀最帅成为《魔临》第79位盟主,感谢墨染星夜的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