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吧言情小说网 > 魔法言情 > 魔临 > 第二百五十七章 开幕!

这次,你不用留力了。”

这时,山越族老者开口道:“五殿下,四对人,怎么算输赢?”

熊廷山则道:“我和我四哥的,不算,大楚的皇位,不需要一个只会打架的武夫来坐。”

山越族老者闻言,似乎有些不满意,但最后还是点点头选择了认同。

郑伯爷见造剑师取出了两个葫芦,拔出塞子后,发现里头不是酒,而是果浆,也就是果汁,当即主动凑了过去,也坐在了地上。

造剑师没好气地白了郑凡一眼,将一个葫芦丢给了郑凡。

郑凡伸手接住,喝了一口,发现味道还真不错,和果汁不一样,不是很甜也不酸,但喝了一口马上想喝第二口。

“这是什么?”郑凡问道。

“好喝不?”

“好喝。”

“好喝就行了,问那么多干嘛,下次还想喝的话,一首词换一首诗。”

“那成。”抄的诗词,郑伯爷还真不心疼,等回去后找瞎子,默写个《唐诗三百首》出来也不是问题。

“但署名得是我的。”

“这……”

造剑师喝了一口自己的葫芦,小声道:

“当初就是这么和虞化平换的,不过不是用的这葫芦,用的是剑。”

江湖传言,因为造剑师将亲手锻造的龙渊送给了剑圣,所以剑圣为了还以人情才帮其吹捧扬名。

郑伯爷指了指前面,道:“这是要比武么?”

“这么明显了,苏先生还用得着问么?”

“不,晚辈只是觉得,觉得这样似乎有些过于儿戏了。”

“哦?在苏先生看来,双方加起来数十万大军打个两年才分出胜负,这就庄重了?”

“晚辈不是这个意思。”

“差不离就是这个意思吧,都是楚国皇子,何必闹得太僵呢。

你瞅着,那个山越族老头,代表的是梧桐郡山越族的态度,断刀宗是梧桐郡本土名门大派,吴俊青所代表的,就是梧桐郡本土的态度;莫喜来,出身梧桐郡郡兵,他代表的,就是梧桐郡十万郡兵的态度。

梧桐郡的三大势力,都在场了,这一场,输赢之后,都能算是心服口服,无论什么结果,都可以捏着鼻子认了。

岂不是比数十万大军对垒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要好得多?”

“确实。”

“呵。”

……

洪门阳抱拳,道:“请!”

山越族老者点头,后退半步,扬起鱼叉,喝道:“来!”

旁侧,

秦月月又将几片花瓣塞入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问道:“听说你们练刀的人,身上的肉都是臭的,那血,也是臭得喽?”

吴俊青抽出刀,

道:

“姑娘可以来尝尝。”

百器,剑为尊,瞧不起刀客,算是江湖里不成文的鄙视链。

所以,几乎每个刀客走在路上看见剑客从自己身边过去时,先会用不屑的目光目送他们过去,再对着他们的背影,吐一口唾沫。

郑伯爷也是用刀的,所以对那位叫秦月月的很不爽。

问题是,秦月月也不是用剑的!

惜念庄,看似是一个江湖门派,实则是凤巢的一个部门,里面会关押着一些身份敏感的囚徒,用刑审问。

秦月月喜欢吃用人血泡过的花瓣,也是因为在那里不缺血液这一原材料,这就像是阿铭一直盼着打仗一样,因为打仗时他就不缺新鲜血源了,还能在战后挑挑拣拣。

梁岳长枪一横,莫喜来双锤一举,二人都是军旅出身,没什么江湖习气,直接上来就是干。

所以,

接下来,

郑伯爷和造剑师并排坐在那里,观看着三对强者的交锋。

洪门阳拳风刚硬,所释放出的拳罡能够压制住老者的精铁鱼叉,从一开始,他就占据了上风,老者只能招架。

另一边,秦月月所用的兵器是狼皮鞭,舞动起来,飞沙走石,自成格局,吴俊青只能在外围不断游弋,寻找机会。

而梁岳和莫喜来这边,就有些一边倒了,莫喜来被打得已经丢了一只大锤。

郑伯爷也是练武的,所以明白为何梁岳莫喜来那边的差距会这般大,可能二人境界上差距不大,但梁岳是做教头的,平日里钻研的,就是枪法,莫喜来是参将,他所擅长的,应该还是战阵厮杀。

在战场上,谁会和你文明单挑?战阵之人所习惯的往往是最简单干脆的战法,有机会就一刀制敌,没机会就赶紧拉开距离以防止旁边人对自己来上一记。

总体而言,除了秦月月那里还算势均力敌外,另外两边,胜势已经倾斜了。

“不公平。”陈大侠开口道。

他觉得这种对决,很不公平,陈大侠是个老实人,他心里这么想,嘴里,其实也就这么说出来了。

郑凡则道:

“就算是战阵上,梧桐郡以一郡之地抗衡整个楚国,也是这般局面。”

造剑师闻言,不由开口道:“小苏先生有这般见解,让我有些意外了。”

郑凡笑笑。

造剑师又喝了一口葫芦里的果浆,道:“其实,局面已定了,大家,无非就是走个过场而已。”

这是一句假话,一句对着自己这个外人强行圆场子的假话,但郑伯爷也不戳破。

熊廷山和摄政王这边还没开打,但那边的对决,局面已经呈现出来了。

五皇子苦笑道:

“四哥不愧是大楚摄政,麾下高手云集啊。”

“比这个,本就是四哥我占你便宜。”

身为楚国现在的最高统治者,自然有大把的高手会愿意为其效力,在这一点上,只有一个梧桐郡作为依托的熊廷山,是完全比不上的。

熊廷山压低了身子,道:“四哥,咱们还动手么?”

摄政王摊开自己的手臂,将袖口拉上去,露出了火凤印记。

印记开始发亮,紧接着,一道火焰的虚影自摄政王身后显现而出。

郑伯爷眼睛当即瞪得大大的,因为这一幕给了郑伯爷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这也是他第一次,在这个世界上,看见除了自己以外能够催动灵魂体为己用的存在。

魔丸就是灵魂体,所以,摄政王其实走的是和自己一个路数。

熊廷山看到这一幕后,道:

“所以,血脉确实分高低贵贱的。”

皇室子弟,可得火凤精血入己身,然后自大泽处吸引妖兽追随,熊丽箐的那头青蟒就是这般来的,已经算是品质极好的妖兽了,毕竟,自打楚侯开边以来,不断式微的不仅仅是山越人,还有大泽内的妖兽。

这和后世随着人类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导致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断缩减是一个道理。

然而,摄政王吸引来的不是妖兽,而是一头……灵。

也就是所谓的妖兽之魂,妖兽身死,魂魄不灭,是而为灵,能够诞生出灵的妖兽,本就极不简单,灵现不散,更为艰难,可见灵之珍惜。

郑伯爷心里已经在想着,摄政王引灵入体的话,会不会和自己一样,仿佛被掏空了身体只能躺在床上挺尸?

摄政王摇摇头,道:“只是运气罢了,对了,今日,我将姚师的一名弟子也带了过来,就是想让他来做个见证。”

“四哥确实,安排得极为妥帖。”

郑伯爷这才明白过来摄政王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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