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吧言情小说网 > 玄幻奇幻 > 光之隐曜 > 第四十二章 争食的野兽

“真的不和你哥哥道个别吗?”

“不了!我们走吧!”

沫看了一眼这座城,心里有些伤感,谁不喜欢和自己的亲人在一起呢?他的哥哥,四年没见的亲哥哥,匆匆见面了三天,现在又要分别。但是他替自己的哥哥高兴,他们所谓的“家”是个严实的城堡,里面的国王和王后是会吃人的。

而能找到他认为对的事,就是最好的归宿。沫觉得哥哥今后一定会活得很充实,当时他离开的时候,对成年的沫说:

与其被关在这里一辈子,经历沉寂的黑暗,还不如轰轰烈烈的像飞蛾一样扑进火里,那样就算死了,都是死在火和光里的,再无遗憾!

听起来多么令人震撼,像是在背诵古代诗人的诗句,但其中隐藏的满满都是悲哀。为了追求火和光,他只能付出自己的生命。从佳科斯离开桓玛城那一刻开始,他就注定和那个“家”分开,从此,他再也不会回去。

沫和佳科斯一样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事,这件听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却很难。很多人都没有那种你甘愿为它遍体鳞伤,但不言放弃的喜欢做的事。

“今后你们会再见面的!”

“嗯!那时候我一定会和哥哥一样,闯出些名气来。”

“加油!”

“加油!”

一同上路,星则渊没有同意李琦的邀请,也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这件事。一切就像是没发生过一样,他们只停留了三天就离开了。快的让他们只知道原来世界上是真的有反政府军的,而反政府军,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恐怖。

穷凌走在最前面,他的感官超乎常人,是普通人的很多倍。

穿过平原,大片的牛群在草原上吃草,罕见的狮子隐藏在隐秘的地方即将发动攻击。这片草原很广,动物很多,他们没有在这里过多停留。而是用最快的速度穿过了草原来到丛林,相比空旷的草原,丛林看似要安全一点,起码这里有不少遮蔽物,但实际上,要是你实力不够,在哪都不安全。

“歇一会儿吧!天气太热了!”

七月中旬是正热的时候,即便在树荫中都无法逃避这股烤人的温度,星则渊脱了软甲,和大家一起穿着短袖,但还是很热。热到他们都没有平时聊天的兴致,只有穷凌和辟宁还算习惯。

“团长,我们为什么一直走偏路啊?要是走公共道路的话,不仅没有野兽,沿途还有旅店。”

“对了9没和你解释过这个事。”

拍了一下大腿,星则渊焕然大悟。沫靠着大树,小憩一会,甘索双手抱胸,头放在背包上,闭目养神。

“是这样的,我之前计算过,我们要在隐曜2020年六月到达黑水州,就算我们步行,四年的时间也足够到达那里了,但是去哪儿获得巨星的地位是需要实力的。这条路靠着龙泉山涧,特别是进入源州以后,我们会遇到很多野兽或者灵兽,对我们好处不少!”

“用野兽和灵兽来锻炼自己吗?”

“嗯!”

“听起来有些疯狂,但感觉还不错。”

辟宁从小在山村里长大,受过良好猎人教育的他在常人打瞌睡的时候很亢奋。平时午后这个时间,很多野兽和人一样都会犯困,而这个时候,猎人是最清醒的。野兽和灵兽的空挡,是他们下手的最好时机。

“这几天我们把带的食物都吃完了,得去猎杀些野兽了。”

“大热天的去哪猎杀啊?”

穷凌脱下背包,坐在大树上,现在这个小佣兵团里只有他一个人可以轻松的跳上百米的高空。

“其实这个时候最好猎杀野兽。”

“先休息吧!这三儿都打瞌睡了。”

星则渊刚还在说话,转头就像学府里不听课的学生一样点着头,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辟宁笑了一下,憨厚的成熟男人靠在树下,留意着四周的动静,他现在睡不着,没什么事干。

休息了两个小时又开始继续赶路,直至他们遇到一头……鹿。

头顶有七个岔角的雄鹿高傲的像军队的统领,带伤的雄鹿跑到这片丛林里,却不料遇到星则渊五人。冰火鹿像从图画中走出来的野兽,前蹄有些寒气,后蹄带着明亮的火星。但是这头鹿,怎么看都没精打采的。

只有它身上的创伤可以证明它的受伤历史,后蹄的断箭像毒牙一样限制着他的行动,其中的药力让它近乎倒地。

“这个你就不要插手了!”

星则渊四人脱下背包,全丢给穷凌,然后摆开狩猎的驾驶。

“好吧!要是你们连一头三阶的野兽都对付不了,可别说我认识你们。”

既然被称之为三阶野兽,这头鹿就肯定和普通的鹿有所不同。

“这是冰火鹿,它的蹄子一冷一热,小心被它踢到,不然会受重伤。”

辟宁对这方面很了解,星则渊左手在前,右手拿着一把黑棱匕首,挥舞起来瑟瑟有力。

“鹿皮、鹿茸、灵晶、猩唇,光是这四样东西,就能换上两千积分。”

星则渊虽然没有甘索的阅历,没有穷凌的实力,也没有沫对政治事件那么了解,甚至没有辟宁关于狩猎的知识,但是他确实这里算全范围懂得最多的。一个成功者,从来都不是独立一枝,而是……遍地开花!

“其他我都知道,但是猩唇是什么?”

甘索问。

“很多人都知道鹿身上有个叫做鹿茸的好东西,却忘了另一个更为奢侈的东西,它就是猩唇。它比鹿茸还要昂贵,是鹿侧脸上屈指可数的肉。”

“好吧!”

甘索还是第一个冲上去的,两颗大星团的实力在这两个月里没什么进步,但是他前进的速度很快,同时奔出的还有沫和星则渊,而辟宁,只负责在原地放箭。他可是整个佣兵团里的狙击手,是五人中最会耍箭的。

弓弦发出的霹雳声犹如九天雷霆劈打着空气,没等星则渊和沫动手,甘索的身体已经一刀砍断它的大动脉,对不是同一物种的生物,人类的仁慈心不会那么重。在雄壮的公鹿倒下时,跑过来的二十多人快速围了上来,还没动手的沫和星则渊走近甘索,和辟宁汇集在一起。

“干得不错!这头雄鹿实在是弱爆了。”

穷凌提着五个背包,和他们隔了二十米的距离。围上来的人快速将他们包围,让他们在短短的二十米内被隔开。星则渊四人连同肩高一米的雄壮公鹿被二十多个人围在人圈里。为首的是一个拿着朴刀的男人,男人理着板寸,一脸凶样,像是受过严厉的训练。他走出人群,站在所有人一步之前。

当他走出来的时候,星则渊突然感觉他们就像争食的野兽,他们的食物,就是眼前的雄鹿。

“哟!你们也是佣兵吧?”

“嗯!”

穷凌被几个人围了起来,他坐在五个背包上,像是在看一趁戏。

“那你们得懂佣兵的规矩,这头鹿是我们先看到的,他的后蹄也是被我们射伤的,不然你们也不会这么轻易就杀死它。”

“大哥,他们把冰火鹿的脖子划开了。”

倒在地上的冰火鹿脖子处有一道血痕,里面的血还在往外涌。

手拿朴刀的板寸男人叹了口气。

“我们和它盘旋了这么久,就是为了得到它全身的东西,包括鹿皮,你们一刀下去,这鹿皮就毁了,买不了好价钱,换的积分也少了。你们说怎么办?”

被人包围的感觉并不好,但是他们又怎会胆怯?

“我们有错在先,咱们都是同僚,你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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