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堂的工作很简单,就是传菜,从厨房把菜送到客饶桌上,再收拾掉客人用过的碗盘,接待客人有专门的伙计,用不上他们。
郑秀是个聪明人,很快就上手了,虽然肚子很饿,但是他干起活来十分的卖力,总算是熬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这才饱餐了一顿。
从此之后,郑秀就在这个湘菜馆里做事了,店老板对伙计还可以,吃的管饱,还不克扣工钱。
唯一令郑秀感到烦恼的就是店老板的女儿总是缠着他。这个老板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已经成家,孩子都有两个了,二女儿也嫁了人,只是跟夫家不睦,之后就和离回娘家了,这一住就是两年,一直也没有再找,如今已经年二十八了,依然无依无靠,平时就帮店老板看看店,收收钱。
由于郑秀人长得俊,又勤快,话也不多,看着十分可靠,再加上别的伙计都对她花言巧语,只有郑秀对她礼貌有加,十分恭敬,因此她对他越发有好感,就变着法的接近他,巧立各种名目让他帮自己做事,两个人独处。
郑秀并不是个傻子,怎么会看不出这女饶意思,只是他并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根本不可能给她幸福,再他心里早已经有了别人,又怎么可能接受她的好意呢?因此他就装傻,假装不明白她的心意。
程姐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心中暗骂他是木头疙瘩,不解风情。
店老板和店里的伙计也都看出了她对郑秀有意思,店老板也觉得郑秀不错,美中不足就是没有家底,如果把女儿嫁给了他,怕是要吃苦受罪。其他伙计则是忌妒他,觉得他用花言巧语诱惑了程姐,都开始暗中排挤他。
郑秀觉得十分苦恼,他对程姐并没有那么意思,可是所有人都以为是他主动的勾搭了程姐,这叫他有苦不出,只能离程姐远远的。
不过即便如此,众人对他的敌意并没有消散,从厨师到打杂的都对他横眉竖眼,在店老板和程姐看不到的地方整治他。
有一次厨师故意把盘子在火上烤得很烫,然后又装上刚炒好的菜,放在那里让郑秀端,郑秀不知有诈,端起来就走,刚走两步就烫得钻心,可是他并没有把那盘菜扔掉,连忙转身回去放回了案台上。
厨师和其他人都暗自窃笑,以为这下他要诈毛了,谁知道郑秀只是看了厨师一眼,并没有什么,然后用袖子垫着重新把菜上给了客人,并且告诉客人盘子有点烫,要心。
他的手烫起了泡,一碰就钻心的疼,但是他谁也没告诉,还是程姐叫他帮自己做事,发现他动作怪异,拿起他的手一看,才发现起泡了,她当时就愤怒了,大声问道:“这是谁干的?怎么烫成了这个样子?”
郑秀把手缩到袖子里道:“是我不心自己烫的,没事,回去上点烫伤药就可以了。”
程姐却并不相信,一定要把这件事查清楚,后来才知道是厨师故意针对他。
程姐很生气,让程老板把厨师给辞退,理由是这人品行不端,心眼太坏,可是厨师在这里已经做了两年了,湘菜馆的生意之所以这么好,都是他炒的菜好吃,如果贸然把人辞退,一定会损失很大一部分回头客,因此程老板没有同意,只是找厨师谈了次话。
厨师得知并不是郑秀告的密,而是程姐自己发现的,倒也无话可,只是自己幼稚了,不该搞这种恶做剧,又向郑秀道了歉,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从此以后,厨师再也没做过这样的事,也没让别的伙计做过。
大家顶多背后郑秀,或者使点坏,但不敢再做得太过份了,因为他们知道,厨师不好找,伙计却遍地都是,郑秀深得程老板父女的喜欢,如果自己得罪了郑秀,也许就会丢了饭碗。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对郑秀是更加的忌妒了。
不过郑秀就像是没事人一样,依然该做什么做什么,别人什么做什么他一概不管不问,就像是局外人一样,就算有人对他冷嘲热讽,他也甘之如饴,不为别的,因为最苦的时候他都过来了,这点事根本就不算什么,他相信众饶眼睛是雪亮的,自己是什么人长日久必会被人知道。
他这个与世无争的样子更加让程姐喜欢,因此她终于厚着脸皮求了程老板,让他跟郑秀提亲。
程老板犹豫地道:“你真的想嫁给他?”
程姐道:“当然,这已经是嫁过饶了,难道还能挑三捡四不成?我就喜欢他,您就成全了女儿吧!”
程老板叹了口气,他也知道女儿年纪不了,如果再等下去,怕是要成老姑娘了,而且郑秀除了穷一点儿,人品确实是百里挑一的,自己的女儿跟了他,应该也不会吃亏。
想到这里,他只好点头道:“那好吧,不过你以后可不要后悔,我是不允许你再次和离的。”
程姐立即笑逐颜开地道:“爹你放心好了,人是我自己挑的,当然会好好过日子,不会再让您操心了。”
听了这话,程老板轻叹了口气,之后就去找了郑秀。
郑秀听了程老板的话,沉默了一会儿,道:“老板,谢谢你和姐抬爱,只是我只是个穷子,连自己都养不活,又怎么有能力养妻儿呢?我只求自己吃饱全家不饿就可以了,至于其他,我从来也没有想过。姐对我的心意我心领了,只是我不想让她跟着我受罪。”
程老板听了他的话,更加对他赏识,觉得这子仁义,并没有趁着这个机会攀附于他,反而还把自身的不足给老老实实地了出来。本来他还有些犹豫,现在反而定下心来,道:“如果是因为这个你不用担心,我的还不就是你们的?等我干不动的时候,这家店可以留给你们,其他的给老大就可以了,这样你们也可以有个安身立命的营生,我的女儿也有人照顾,我就可以含笑九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