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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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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箜:“……哦……哦。”

羽慈赫:“第七种应该是刖刑,就是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通常指割去犯人膝盖骨。第八种好像是插针,就是用针插手指甲缝,通常是用于女犯人的。第九种是……是活埋,大概是只把头留出在地面上吧。第十种就不用我说了吧。”

木芷熙:“鸩毒,饮鸩止渴。”

羽慈赫:“第十一种是木桩刑,用一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其他地方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欧阳若琳:“怎么都是这么残忍的?相比较下来,那鸩毒竟然是最痛快的?!”

木芷熙:“兴许……是这样吧。”

羽慈赫:“第十二种是剖腹。这一刑法同样是商纣王最先提出来的。当时着名朝臣王子比干见纣王无道,觉得作为臣子应该尽到辅佐君主的责任,就直言进谏,这下子可触怒了纣王,他对比干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你的心是不是这样?”于是,就命令武士们擒住比干,剖开肚子,取出心脏察看是否有窍。商纣王还将孕妇活活剖开肚子,取出胎儿,观看是男是女。”

轩竹乙:“如此昏庸无道之主,真是死有余辜!”

羽慈赫:“第十三种大概是抽肠。据说,鹰、雕、鹫等猛禽在啄食兽类时,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们用尖利的喙把兽的眼睛啄瞎,兽失去视力便无法有效地进行反抗。然后,猛禽就会啄肠,再后来就是食肉了。第十四种是射杀。将人比作奔跑的猎物,以箭射杀,在有些人的眼里或许这就是一种娱乐玩物吧!第十五种是沉河。具体的我也不太了解,但我记得所谓的河伯娶亲是把民家女沉入河底,其实我觉得大概就是指溺死吧?”

欧阳若琳:“我看到的那个人,浑身湿漉漉的,身上还有链子。我觉得他就是溺死的。”

羽慈赫:“……第十六种是绞缢,第十七种是墨刑。第十八种是截舌,但好像只是一个传说。相传在西晋永嘉年间,有一位天竺的和尚到来,他会表演断舌的把戏。表演之前先张开嘴伸出舌头让客人们看,然后用一把刀割断舌头,鲜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头放在盘子里,传示众人,大家惊叹不止。过了一会,他把舌头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让人们看,那舌头长得好好的,和原来完全一样。第十九种是虿盆。将人的衣服都脱干净,送下满是蝎子和毒蛇的坑中,受万虫噬咬。第二十种就是烹煮,第二十一种是大卸八块,和车裂差不多,最后一种就是红绣鞋。用烧红的烙铁烫烧人的脚。”

所有的刑法都被羽慈赫说了一遍,众人不禁有些错愕。如今,所有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这些刑罚,当真是要用在他们的身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