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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二章 无涯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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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二章

转眼八月十五,中秋节,人月两团圆的日子到了。ww w..

阖宫夜宴,四爷作为康熙老爷子看重的儿子,自是要领着家眷出席的,尔芙仍然以避疾为借口,躲在庄子上享清静,小七也就躲过了进宫赴宴的苦差事。

“让人多准备几种馅料的月饼!”尔芙一边对镜整理着妆容,一边头也不回的对着瑶琴吩咐道,今个儿是她开设的无涯书院的启用仪式,已经散过漆味的破庙,早已经像模像样的挂上了大红的绸花,只等着尔芙这个东家和正副两位院长过去剪彩了。

“主子,您就放心吧!”瑶琴笑着应了句,将一支金灿灿的凤衔珠步摇簪在了尔芙的鬓边,又取过了一件水红色满绣团花的披风,搭在尔芙的肩头,这才扶着已经准备好的尔芙,坐上了门口早就准备好的软轿,一路往重新修葺过的破庙去了。

昔日破败的小庙,此时已经被修饰一新。

正殿的三间开间被打了隔断,前后窗子都换上了最是晶莹剔透的玻璃挡风,变成了三间光线充足的课堂,一张张造型简单的桌椅,整整齐齐的摆在讲台下,瞧着就透着讲究。

“乒乓乒乓……”

一阵震耳欲聋的炮竹声过后,胡跃林老先生穿着一身杭绸绣万字纹边牙的长袍,迈步走到了破庙山门口的台阶上,接过小厮送上的鎏金扩音器,操着地道的京腔儿,做起了就职演讲,不同于后世开学典礼上,那些千篇一律的演讲内容,胡老先生一番浅白却人深省的话,说得在场的众人都是热血沸腾的,那些第一批入读无涯书院的学子,更是激动得眼睛都红了。

“现在有请我们无涯书院的东家和两位院长上台剪彩。”穿着一袭淡雅水蓝色衫裙的白娇,客串了主持人的角色,待胡跃林老先生刚刚退到一旁,便笑着对站在人群里的尔芙,提出了邀请。

尔芙闻言,微提袍摆,迤逦来到了台阶上。

崭新的鎏金剪子,由庄子上的几个七八岁大的孝子捧着托盘,送到了尔芙和两位院长身旁,大红的绸花彩带,应声而落,简单而隆重的剪彩典礼就算是彻底结束了。

本来白娇还打算请尔芙在台上说几句的,可是尔芙自诩自己个儿的口才不如两位老先生,也明白这时代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不愿意出这个头,笑着一挥手就将围观群众都请到了重新翻修过的破庙中。

哦,不该再说这里是破庙了,这里已经变成了一所新书院。

一进门,原本坑坑洼洼的院子都已经铺上了打磨平整的青石板,原本都已经歪歪斜斜的厢房,也重新做了加固休整,变成了一间间窗明几净的课堂,本来都已经不出水的枯井,也已经重新挖掘过,变成了一口很少有的甜水井,井边是用上好木材雕琢打磨过的围栏,为的是担心顽皮的孩子会跑到井边嬉戏出现意外,后院的井边,此时已经砌上了几眼土灶,小生子正领着几个厨上帮忙的小丫鬟准备着宴席要用的佳肴。

中秋十五,人月两团圆。

尔芙之所以选择今天办这个典礼,也是想着和庄子上的佃户们一块热闹热闹,为了准备好今个儿这场宴会,尔芙可是早早就让人京城买了两头大肥猪过来,闹得从未见过活猪的小七,这几天天天蹲在后院临时围起来的猪圈旁边围观,小丫鬟们怕熏着了娇贵的小主子,天天拎着水冲刷,将一座本该臭烘烘的猪圈,打理得香喷喷的,就连大肥猪都是天天洗澡,正经折腾得不轻。

一碗碗油光孜孜的大肉菜,香喷喷的白米饭,正经八本的高粱酒烧刀子……让这些大半年都没吃过肉的佃户们都高兴坏了,也顾不上在意坐在最上主桌上的东家了,甩开了腮帮子,一筷子一筷子的吃得满嘴流油。

吃过全是肉菜的席面,尔芙还很是贴心的让人将小厨房赶制出来的各种月饼都给来人装了些带走,并每家每户都送上了一条子肉和一小包面粉。

有吃有拿,孩子们还能读书识字,这些个朴实忠厚的佃户们,对尔芙这个东家是自肺腑的感激不尽了,连连对着已经起身往外走的尔芙拱手作揖,看得尔芙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在佃户们看来的大恩大德,不过是她举手之劳做的一件小事罢了。

为了对得起佃户们对她的感激,她更加用心了。

这边才散了席,尔芙就拉着白娇来到了庄子外的一块荒地,朗声说道:“虽说破庙那边已经修缮过了,但是到底还是太过拥挤,现在刚刚孩子们才入学还好,有两三个教室就够用了,可是随着福晋的孩童都过来读书,怕是就要不够用了,所以我打算趁着这段时间,在这边重新修建一处更宽敞些的学院和几处院落,用来安顿从外地请过来的私塾先生,也可以安置那些离家太远的孩子留宿。”

“可是这样一来,你这花销就更大了。”白娇瞧着尔芙随手一划的大片荒地,哪怕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她也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不大赞同的反驳道。

“钱没了,还可以再赚。

咱们炫彩坊里的那些官宦、富商家的家眷,那可都是些视金钱如粪土的高洁之辈,想来是不介意为孩子们多出些力的!”尔芙倒是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柔声说道。

确实如此,这人有了权势就有财富。

那些个官宦家眷,随随便便买上一副头面就要百十两银子,而炫彩坊能从中赚取近三成的利润,所以对寻常人来说的大额支出,对尔芙来说,也不过就是九牛一毛罢了。

这么想,白娇也就不再多说,迈着步子就丈量起了这块荒地。

尔芙挑选的这块位置,距离庄子上的拽们不远,正好就是尔芙练枪的那个山脚下,放眼看去,长满了荒草和灌木丛,但是却也没有什么坑坑洼洼的不平,也就是碎石子和烂树根的多了些,不适合耕种,这才会弄得越来越是荒凉。

用来建学堂,倒是刚刚好。

“想要在这里盖学堂,还真是一个大工程,没有个一年半载的,绝对盖不起来,依我说,你还不如就把破庙周边的那几个院子拆拆,直接往外扩一扩方便呢!”这一丈量完,白娇在心里盘算了下修建学院的花费,不自觉地就又打起了退堂鼓,毕竟在她看来,那些官宦、富商家眷的银子是很容易赚,可是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能省点,自然是该省点呀,何况这庄子上都是尔芙的产业,虽说那些佃户住的房子是自己个儿搭建起来的,也不过都是些个泥胚搭的而已,拆起来方便不说,就算是挪到其他地方重盖,也很容易,有这省心省力,又省钱的选择,何乐而不为呢!

显然,尔芙也是明白这点的,可是她还是坚决的摇了摇头。

在她看来,虽然佃户们的房子是破旧,若是她出资给佃户们在旁边重盖,花费会减少许多,但是在那些佃户心目中,哪怕那房子漏风漏雨的残破不堪,却是他们的家。

家,哪里是能随随便便就搬走的呢,所以尔芙宁可多费些银子,也不愿意折腾佃户们了。

好在白娇也不是特别坚持这样的观点,也就是说说就算了,见尔芙打定主意,也便不再多费唇舌,取出身后瑶琴端着的托盘上的纸笔,将大致的数据简单记录了一下,又问起了尔芙的要求。

“要求,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学堂是读书识字的地方,只要窗户大一些,光线充足就好,另外在留下一块大大的空地,也好让孩子们在读书之余,有个玩耍的地方,要是能在这里找到水源,挖上一口井,这样孩子们用水,也可以方便些。

至于我说的孩子们住宿的问题,依我说就盖个小楼最好。

私塾先生们的住所,也可以安排在孩子们住处的旁边,这样有着大人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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