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晚气呼呼地坐在饭桌上,就看着地上盛着满当当狗粮的碗。
明明蛋蛋就是她儿子,怎么就突然变成自己弟弟了呢?
老妈她凭什么这么做?这可是她买的狗,可是她大老远从A市带来的狗,凭什么由老妈来决定它在家里的地位。
“来了来了,今你妈可是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
看着老妈手里的红烧肉,余晚还真没什么食欲,指着地上的蛋蛋道:“老妈,你实话告诉我,现在蛋蛋的地位是不是已经和我一样了?”
余母对这个问题很是无语:“你这是拿自己跟狗比?”
余晚生气地跺了跺脚:“那你为什么要用我的饭碗装狗粮,家里有那么多的碗,你为什么就一眼相中了我那个呢?”
余母赶紧把手上的那盘红烧肉放到桌上,安抚地拍了拍余晚的肩膀:“不要生气不要生气,不就是一个碗吗?妈妈再给你买一堆一样的,好不好?”
这这么能一样,余晚严重怀疑老妈完全没有把自己放在心上。
“这怎么能一样,那可是我从到大用的碗哎!我以为您老把这碗留到现在,是每对这着碗睹物思人,敢情您老根本不知道啊!”
这一下子被拆穿了,余母看着还挺不好意思的,但在女儿面前怎么可能承认呢?
“知道知道,老妈怎么可能忘记这事你的碗呢?这不是蛋蛋回到家后,一眼就相中了那个吗?老妈也是没办法啊!”
余晚一口老血差点喷出,还被蛋蛋一眼相中,您是心有多大,才会认为你女儿连这种鬼话都信?
哎,算了算了,余晚也不高兴再拿这件事和老妈辩驳了,反正这件事已经注定了,这被蛋蛋舔过的碗,她也没法再用了。
垂头丧气地瘫在了椅子上,手还嫌弃地甩了甩:“去吧去吧,您老还是快点忙自己的去吧!”
余母心里也没啥愧疚,就像个没事人一样地回厨房了。
看到这一幕,余晚知道未来的自己,在家里算是失宠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余晚今回来,还是家里的菜一向如此。
这只有三个人吃的桌子,楞是摆了十几道菜,弄得跟个宴席似的。
“来来来,吃吃吃,看你瘦的跟猴子似的,这段时间妈肯定把你养回从前那样。”
余晚嘴角抽了抽,不过也没有什么,只是自顾自的吃着。
“晚啊……”
突然地,坐在主位上的老爸出了声。
余晚抬起应了:“怎么了?”
余父认真的看着余晚,在纠结了半后,还是了出来:“你跟顾煜他……真的离婚了?”
余晚僵了一下,但很快就调整了过来,还故作轻松道:“对啊,离婚还能有假的吗?要不,我把离婚证拿出来给您看一下?”
余父急忙摇了摇头,了几声‘不用了’后,便拿着筷子继续吃了起来。
余晚低着头,漫不经心地戳着手里的碗:“您以前不是最讨厌顾煜的吗?讨厌到,连过年都不允许我们过来?”
余父叹了一口气,没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