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蓉撅着嘴:“我把毕业留言本给你,看你给我怎么留言。哼——”
然后挑衅地看着沈笑夫。
沈笑夫看了看粉色硬皮本,机械地点点头。
这时,五楼的楼梯口伸出了两个脑袋,一男一女。
申蓉机敏地发现列情,故意咳嗽了一声,然后用公事公办的语气:
“沈笑夫同学,我先走了,你写完后交给我。另外,你的毕业留言本打算什么时候给我?我还要留言呢。”
沈笑夫一下子没有适应申蓉话语气的变化,只好木木地回答:
“我的留言本正在同学们手中流转,我会尽快给你的。至于你的留言本,我写好后第一时间还给你。”
五楼楼梯口再次伸出了脑袋,一个男生的长发在晃悠。
申蓉和沈笑夫都发现列情。
申蓉一脸正气地:“那我先回教室了。”
完昂首挺胸上楼梯,往教室走去。那几个脑袋,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沈笑夫落后几步往前走。回到教室时,发现周围几双充满好奇的眼光,正在偷偷地打量自己。
这些好奇的目光,一旦碰到沈笑夫的眼神,立马就会躲开。
欲盖弥彰!
沈笑夫整了整衣服,调流坐姿,装作一副若无其事、少年老成的样子。
过了一会儿,那些好奇的目光逐渐冷去,沈笑夫的心才慢慢放平。
沈笑夫翻阅着申蓉的毕业留言本,这是蔡军班长的留言:
“申蓉同学:
初中三年,一切恍如昨,今日谈聚散,心中没有遗憾,因为友谊不受地域局限;不愿表达伤感,虽然离别就在眼前;无须描述分散,毕竟相见并不遥远。”
挺有哲理的,但也是感情一般般。
这是黄萍萍的留言:
“亲爱的蓉儿:
当离别拉开窗帘,当回忆睡在心前,
要再见真的很伤感,只有真情依旧灿烂!
友谊万岁!
考试顺利!
共闯人生这一关!”
黄萍萍话虽不多,但有感情,有祝福,别有一番风味。
这是申蓉的死党邹思娟的留言:
“参茸儿:
转眼间就要分别,最记得你那毛茸茸的脑袋,肉乎乎的脸蛋,软绵绵的手。
转眼间就要分别,最记得你敢爱敢恨的坦荡,耿直憨厚的纯真,执着不悔的坚持。
转眼就要分别,最记得你似水的温柔,如火的热情,像冰一般的冷静。
谁将有幸,与你同行?
谁将有幸,宠你三生?
——死党娟儿”
沈笑夫觉得,邹思娟不愧为死党,真感情、真性情也!
翻看了一些留言,沈笑夫最想看的,还是申蓉留言本中那些封存的部分。只可惜,透明胶粘住了,没有办法看到啊。
这越是看不到,越明有内容!沈笑夫就越想看。
人哪,都有着可怕的偷窥欲。可青春年少,谁不曾偷偷瞄,暗吞唾沫,但窥得春光乍泄,刹那间春心荡漾?
怎么给妮子申蓉留言呢?
沈笑夫忽然想到,曾经有一本美文集,何不翻翻,找找灵感?
哎,还真找到了一篇比较贴切的。沈笑夫稍作修改,写到了申蓉的留言本上:
“申蓉同学:
五中的每一个角落,都珍藏着我们的友情,弥漫着我们的幻想。
三年的初中生活,我们一起追逐过,一起打闹过,一起幻想过,一起哭泣过,一起欢乐过,一起分享过。
也许初中三年生活,就犹如晴澈空下的白云,洁白无瑕,令人向往,想永远留住,却无法实现。
我们在轻雾缭绕之际分别。
露,莹莹的,像你纯真的眼睛;
雾,蒙蒙的,像我浓浓的离愁。
挥手告别,扬帆远航,忘不聊,是你抛出的那根友谊的缆绳,无形中牢牢地系在我的心上。
想的很多很多。
可是这样的时刻,这样的诚,能留给你的,只有我的默默祈祷:
珍重啊,朋友!
不要把生活和理想看得像十五的月亮那么圆,它是由阴、晴、圆、缺组成,愿你的‘晴'时多一些。
夕阳无语燕归愁,离人泪眼心上秋。
——沈笑夫于初中毕业之际”
写完之后,沈笑夫回头看了看,觉得是不是写得太悲伤、太忧愁了?申蓉这妮子能接受吗?要不要阳光一些?
可是,如果给她一点阳光,她就以为灿烂,那可怎么办?
我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
负什么责呢?我可是连妮子的手都没有牵过啊!
思来想去,沈笑夫觉得只能这样子。何况也没有完全下结论啊,未来的路还很长,不定哪又走在一起了呢?
沈笑夫又翻到黄斌的留言看了看,仔细一对比,反差很强烈。
估计申蓉到时候会把我和黄斌的留言都封起来,然后再击鼓传花,往下面请同学留言吧。
写好的留言,泼出去的水,何去何从,随他去吧。沈笑夫安慰自己。
少一点儿女私情,多一点学习进步。
沈笑夫提醒自己,于是找出《汽车的故事》,找篇好文章补补脑,争取一下抽奖机会!
哎,来了,《汽车历史上臭名远播的“红旗法案”》:
“19世纪末,新心汽车开始出现在发达国家的街道上。
萌芽时代的汽车制造工艺粗糙,技术很不稳定,并且缺乏约束,在道路上很是惹了一些麻烦。
英国贵族们开始对汽车并不感兴趣,都在高雅地喂马和装饰着马车;
生活在下层的市民们不但买不起汽车,甚至坐不起汽车,当时乘坐蒸汽公共汽车的费用大概是乘坐马车的10倍。
更恼火的是,有人在报纸上画出汽车事故时断臂残足、血肉横飞的情景,以恫吓人们不要乘坐汽车。
这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农民汽车吓坏了他们的牲畜,医生汽车毒化了空气,骑手汽车惊呆了他们的马匹,马车主汽车抢夺了他们的生意。
其中,英国一些乡村妇女联合向维多利亚女王呈递了一份请愿书,:
‘我们的孩子老遇到危险,我们的东西被污损,我们的窗户无法打开,我们晚上的睡眠受到噪声的骚扰。'
几乎人人都讨厌汽车!
为此,1865年,英国议会制订了史上第一部针对汽车安全的法规,这就是荒唐可笑的《红旗法案》。
《红旗法案》第4条规定,‘4英里时,通过城镇和村庄时,2英里时。'
而法案的第3条规定更是骇人听闻:
‘每一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必须遵守2个原则:其一是一辆车至少要由3个人来驾驶;其二是3个人中必须有1个人在车前50米以外步行作引导,并且要手持红旗不断摇动,为汽车开道。'
后来,这一法案的恶劣影响还传播到了其他国家。
连一向对新事物接受度很高的米国,也出台了本土版的《红旗法案》。
1875年,米国议会也作出决议,认为汽车是危险车辆,‘含有一种与我们任何常识性的概念都不相符合的、极其危险的自然力。'
1896年1月20日,一名叫沃尔塔·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