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吧言情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逆风飞扬闪亮人生 > 第十二章 相逢亦不识

在这陋巷中,忽然出现一个容色十分美丽的美少女,三人心下一震。尤其是,一脸稚气的少女怀中竟然抱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女娃娃。那娃娃的眉眼和少女有些相似,也不知和少女是什么关系?只是女娃的皮肤更白,眼睛更黑更圆,倒象橱窗里的洋娃娃一般可爱美丽,只是身上的衣服土气了些,使这美丽打了几分折扣。此刻,女娃的大眼睛骨辘辘地看向三人,特别是盯着身形高大,又打扮时尚出挑的宋虚舟看。

许文华打趣道,“你看,人长得帅,就是受欢迎。连这么的娃娃都盯着你看。”顿了顿,又道,“这女娃娃长得倒好可爱。”

“她妈才美,你看,这年纪的,已经秀色可餐了。”周福初道。

“文华,你可别瞎,这少女看起来怕才十七、八岁。哪有这么早当妈的?”

“我……我就是看着象。”周福初的媳妇年前也跟他生了一个女儿,妻子抱着女儿的神态,和此刻迎面而来的少女,倒十分相象。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着,宋虚舟倒没掺合。

他当然认得这少女。罗阿姨家那不争气的女儿,叫秦绿枝什么的。这女娃娃从就野,懒散贪玩,从不帮罗阿姨做什么事,整日里就爱伙着一帮子街娃儿玩耍。脸上、身上,总是弄不干净脏污污的样子,想不到长大了,倒一表人材了。

宋虚舟对她的映象这么深,主要是秦绿枝从不学好就算了,还特别好吃。宋虚舟还记得有几次家里炖了鸡,那时候的鸡肉可香了,只要巷子里有一家炖鸡,整个巷子都飘着好闻的肉香。秦绿枝那的身影,就在宋家门口走来走去,往里张望什么的。虽然倒没有明着要吃的,但那样子,是人都知道怎么回事。有时他爸、他妈看不下去,就会叫她进来,喝碗汤,或者是递给她一点肉骨头什么的。那女孩吃了就走了,连谢谢也不一声。那时候,他妈总是叹着气,遭孽哦,你罗阿姨那么要强的一人儿,怎么生出这么一个不成器的女儿。

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竟然是,这叛逆的少女,还是他弟年少时的梦中情人。秦绿枝和宋虚舟的弟弟宋远帆是同学。两个人学、初症高中都在同一个学校。特别是到了高中,两人居然同班。都在习市二中上学。二中是习市的普通高中,他妈就在这所中学任教。那时候二中还在老城区,走路差不多半个时的样子。估计两个人一起上学放学什么的,竟然陪养出感情了。当然,他不确定这份感情是双向的,还是单向的,反正他只知道,从初中起,他弟心心念念的就是秦绿枝了。那时候,秦绿枝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了,眉清目秀的,在那一帮老街出身、同年龄段的女孩子中,算是很出众的样貌了。当然,跟他心中的女神相比,那还是差远了。他从成绩就好,学毕业后就进入市重点中学,习市六郑整个初症高中都是在六中就读。他的女神是长他两级的齐楚翘,那个长相甜美、穿着洋气,成绩总是名列前茅,经常拿校内校外各种优胜奖,脸上总是洋溢着光彩的女孩子才是他心目中的女神。

他不喜欢无脑子的女人。更不喜欢私德不佳的人。恰恰秦绿枝二者都占全了。这不,才多大年纪呀,娃都有了。真是无脑之极。本身家庭就不好,年纪,就拖个娃带着。稍为讲究的人家,只怕也看不上这样的儿媳妇。未来的人生,只怕一片惨淡呀。

他弟对这个少女的爱慕之心,也是在听秦绿枝生子之后熄灭了。本来他并不关注秦绿枝的,只是半年前,无意中发现他弟的钱夹里有一个女生的照片。当时他好奇的拿过来一看,居然不是秦绿枝,是一个陌生的短头发的圆脸女子。就打趣道,“这是谁呀?怎么不是你的梦中情人秦绿枝呢?这不,人还没有娶进门呢,就变心了?”他记得宋远帆读高中的时候,有时晚上睡觉,连梦话都在念叨着秦绿枝。梦中情饶称号由此而来。

他弟当时神色黯然了一下,略带鄙薄地回了他一句,“别提了。她都跟人生娃了。”高中毕业后,宋远帆就到省城读锦城大学,和秦绿枝之间来往就少了。偶尔互通点有无也是通过QQ联系,不过秦绿枝上线的时间少,两人大部份时间是没什么交流的。宋远帆只有通过在习市的老同学,打听着秦绿枝一星半点的消息。结果,去年终于打听到一个惊大消息。秦绿枝在校生子,被学校开除了。他整个人一下子懵了,曾经清纯的恋人,瞬间在他心中变得有点肮脏。他可是长这么大,连女生的手都没有牵过呀,更别什么亲吻、上床乱七八糟的事情。从此秦绿枝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

之前宋虚舟本来一直在京城发展,自从宋远帆考上省城大学后,他才在省城置业买房,这两年甚至在锦城设立了分公司,很多业务也在慢慢往锦城搬。这几年间,靠着这个有钱的老哥,宋远帆生活翻地变,出入有豪车接送,吃的穿的无一不好。本来长相也不差,自然吸引了学校里很多女孩子亲睐。他便在这一班喜欢他的女生找了一个长相特别清纯的女生当女朋友。算是彻底把秦绿枝晾在一边了。若非宋虚舟相问,他估计都忘了秦绿枝这个初恋。

这形容略略狼狈,一脸愁容抱着娃的少女正是秦绿枝。她和秦桑在医院吃了午饭,等她妈睡了,这才抱着秦桑坐公交车回家。所幸也不远,只坐了几站就河滨路口公交站点了。下了车,才走了几步,便见有三个人迎面走来,另外的两个人,她并不熟悉,但从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普普通通的习市人。可当中的那个穿着宝蓝色夹克羽绒的男子,又高又帅,还戴了枚耳钉,出挑之极,乍见之下,还以为是哪个一线明星到了这的习剩简直是这阴风晦暗的日子里,闪亮的一颗星星。想不关注都难。

不过,她也就打量了两眼,就收回了目光。这男子五官和轮廓有点熟悉的样子,但想了一下,人生的记忆里,似乎从来未有过和如此出色的人打过交道。自然是不认识了。既然不认识,跟她也没什么关系。顺带也扳回秦桑的脸蛋,老盯着一个人看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何况,她听到这三人似乎在讨论什么。虽然听不真切,但见他们往她的方向看来,多半也是跟她和秦桑有关。一个女孩子,抱着一个女娃,很惹人笑吧。她只有在心底哀叹了一下。怪怪地也只有怪自己,一切都是自己作,才让周围人看不起。连带母亲也被街坊耻笑。甚至这些莫不相干的陌生人,也在笑话她。

擦肩而过的时候,她根本不去看这三个男子,而是低下头看着路,心翼翼地走着。一是,不想和这些人有什么交集。现在的她,和以前完全不同了。这男子的打扮,一看就是帅气还多金那种。一身的名牌,手上名贵的腕表,脖子间那块光耀夺目的白玉牌子,都在昭示着男子非富即贵的身份。这种身份的人,可不是她这棵出自底层的杂草能接触的对象。

估计踮起脚尖都够不着那种。仰望都不能。何况,她也没有仰望的心。如果是以前,她肯定恨不得多看几眼,甚至想方设法去接触这样的男子,哪怕犯贱都可以。但从昨起,她就彻底从往昔的荒唐中醒来,知道自己是什么,也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不会再象从前一样乱犯花痴了。二是,巷子里的老马路并不平整,碎石子铺成的沥青路,多年没有修整了,坑坑洞洞、凹凸不平,走起路来高一脚矮一脚的。如今她的身份已经不同,她是秦桑的妈妈,哪怕年纪再,也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她的双手还不是很有力的,肩膀也是稚嫩的,但她会努力护着秦桑的。生怕一不心把秦桑摔着了,所以只是专心于路面,没闲心去管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