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丈,你不能不管我呀!我。”
“闭嘴,犯下如此祸事,就是你亲爹也救不了你。来人,把他拖下去严加看管,等候开堂公审。”见章富贵这个时候还敢跟他攀亲戚,元广山真恨不得把他的嘴给撕了!
直接打断了他要的话,让人把他带了下去。
“姨丈!表哥!”章富贵的哭喊声渐行渐远,叫的那对父子俩恨不得扒出一个地缝钻进去。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胆怕事,要是换做之前,就是一审他八回都不带紧张的,因为他姨丈是城主,没人敢定他的罪。
但这次不同啊,赫连枭要旁听审案,明摆着就是要把他往死里整啊。
可没办法,谁让他运气背到了家,哪出来作恶不行偏偏今出来。
今出来作恶也就罢了,偏偏被睿王和公主装上,还不屈不挠的主动找了他们三次麻烦,这才落到了现在的下场。
到底,还是自作自受啊。
因为有赫连枭坐镇旁听,所以新宇城府尹不敢再像过去那样玩忽职守,迫不得已的做了回清官,既不偏帮章富贵,也不欺压苦主,完完全全的按照北盛律法在审案。
一开始审理的就是秋蝉的案子,因为强娶不成,未对秋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彭谦的伤势也不是很重,所以并不算什么大案,最终也只是判了章富贵一个杖责二十,外加赔偿伤着医药费的结果。
这个判决不算重,但也不算轻,完全是依照律法而定的。
虽然要被杖责二十,但章富贵却暗自松了口气,原本以为赫连枭会借机整死他,没想到只是受罚赔钱而已。
只要能给他留条命,别杖责二十了,就是一百他也能咬牙挺着。
只不过,想是一回事,事实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当第一板子实实在在的落到身上之后,章富贵才知道,别是二十了,就是十二他怕是都挺不过去。
以前都是见别人挨板子,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现在轮到他自己的时候才深刻体会到,原来挨板子是这么疼啊!
第一板子无情的落下之后,章富贵就发出了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到邻二板子就变成了鬼哭狼嚎!
当板子打到一半之后,他的惨叫声就渐渐变,不是不想叫,而是疼得实在叫不出来了。
为了防止府衙的官差阳奉阴违,赫连枭特意让他的两名护卫去实施杖刑,所以下手绝对公道,一点虚的都没樱
虽然不至于把人打死,但打个半死还是可以的。
见新宇城内最大最坏的恶少挨板子,围观的百姓们那叫一个痛快。
齐齐拍手叫好,直呼睿王英明,让坏人恶有恶报。
围观的百姓里自然也有章家的人,见他受了杖刑,也都于心不忍,可又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被打。
当二十板子打完之后,章富贵的命也就只剩下了半条。
身体虽然虚弱不堪,但头脑还算清醒,至少没有被打晕过去。
原本以为挨了打认了罚,就可以回家去了,不曾想府尹刚宣布了结案,正打算退堂时,一对老夫妻就喊着冤冲进了堂内,直接下跪求睿王为他们申冤。
府尹见赫连枭没有无视的打算,于是就依例询问了起来。
这一问才知道,原来那对老夫妻要告状,而被告正是那刚受了二十大板,尚未离开的章富贵。
老夫妻状告的内容和秋蝉的案子有些相似,而且是更加严重,不仅告章富贵强抢民女,还告他纵凶杀人!
两年前,他们的孙女被章富贵看上,直接抢回了章家,等人出来时,已经是被糟蹋了。
姑娘无颜存活于世,当晚上就上吊自尽了。
她的父母去府衙告状,却无人受理,最后一气之下就去了章家讨公道,结果竟被活活打死了。
老夫妻俩先是没了孙女,最后又没了儿子儿媳,去府衙告状也告不响,原本以为这大的冤屈这辈子都无处理,没想到老开眼,竟被他们等到了睿王审案,这才敢来这里喊冤告状。
赫连枭直接受理了此案,并且就地审了起来。
继老夫妻俩之后,又有不少苦主喊着冤闯入了公堂之上,都是为告章富贵而来。
有告他强抢女儿的,有告他强强妻子的,还有告他强占民宅的。
总之是把他做过的恶事都告了出来,就连他的父母也被人顺便告了。
那些苦主也不知是事先商量好的还是同命相连?默契的同仇敌忾,几乎是同时来到公堂喊冤,把那章富贵得是恶贯满盈死有余辜,吓得府尹一头的冷汗,都不知道该如何判决了。
事实上,他也没资格判决了,因为在苦主们的描述里,也把他成了是玩忽职守,是个当官不为民做主的昏官。
章富贵哪里能想到事态会发展成这样?原本还以为挨了板子就能回家的,而此时看来,怕是这辈子都回不了家了。
赫连枭也再不旁听,直接命府尹让出了位置靠边站,亲自审理章富贵,以及章家相关的所有案件。
所谓墙倒众人推,眼看章家牵连的案子越来越多,且越来越重,出来告发和作证的人也变得更多,更踊跃了起来。
原本只是审理一个强娶民女不成的安子,杖责二十罚点钱就能了事的,不曾想最后居然牵扯出了大案要案!
不仅是针对章富贵的,就连他的父母也难道罪责。
以往章家有城主做靠山,没人敢审也没人敢告,如今有睿王主审,百姓们是一点顾忌都没有,把能和不能的全都了出来。
赫连枭的审案速度又快又简洁,仅用了一个下午得时间就审理完了所有的案子。
到这时百姓们才知道,章富贵做的恶事和他老爹比起来根本就是巫见大巫,简直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啊。
由于人证物证聚在,章家父子无从抵赖,所以当傍晚就出了判决结果。
章富贵和他爹被判了绞刑,明日午时当众行刑。
因章家家产有不法所得,除了还给苦主的,其余全部查抄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