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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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法子可行!”张翠花点头,“既然那个贱人要跟你离婚,你们赶紧把手续办了!省得她后悔又想回来,她以为咱们唐家是想走就走,想回来就回来的?”

从苏月嫁到唐家,张翠花没有一是喜欢过她的,加上她没生出儿子,张翠花恨不得再也不要见到她。

现在是她自己带着女儿要走的,她绝对不会给苏月反悔的机会,不会让她再回来唐家的!

“行,明就找她们去!”

唐国良并不知道她们走哪里去了,但是唐思雅就在供销社上班,直接去供销社找人还怕找不到人?

虽然被苏月主动提出离婚让他很丢脸,但是为了早点认回陆建华,离婚就离婚!等他离了婚,他立刻就娶徐芳过门,苏月那个臭婆娘跪着求他,他都不会看她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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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建华看着唐思雅三人进了租好的房子里后,这才开着皮卡车回家。

还没走到家门口,就看见徐芳坐在门口择菜,“一大早起来没见你,跑哪里去了?”

“在部队里习惯早起去锻炼,没亮就出去跑一圈了,路上跟人聊了几句,”陆建华是不会告诉徐芳,自己昨晚趁着她睡下后溜出去了。

他担心唐思雅,为什么担心呢?因为他知道一些不能跟别人的事情。

他不知道唐思雅是重生回来的,他以为只有自己得到老爷的眷顾可以重活一世。

上辈子唐思雅带着唐思彤离开了村里,等他知道消息的时候她们已经不知所踪了。

他心里放不下她,想到她们两个姑娘在外面怎么生活啊?于是他努力往上爬,就为了找关系找人帮忙去找唐思雅。

可惜,找了十几年都没找到。

在这个过程中,陆建华意外知道了唐思雅不是唐国良亲生女儿的真相,他心里更想找到她,可是怎么都找不到。

徐芳看着三十好几的儿子,就等着唐思雅,其他女人看都不看一眼,急得她病了几回了。

徐芳劝过闹过,可是不管怎么样,陆建华都不为所动,一直独身到四十多岁。

徐芳临终的时候,都不肯原谅这个混账儿子,但是却也心疼他没有人照顾。

徐芳走了之后陆建华真的成了孤家寡人,这些年在部队里他爬上了很高的位置,陆家亲戚和唐家那边都想攀上他。

不过陆建华没承认自己是唐国良的儿子,陆家那边当年没帮过徐芳和自己,眼看着她辛苦拉扯自己,所以他对两边的人都很冷漠。

陆建华一直很后悔,那去带着母亲去唐家定亲的时候,被唐国良的追问弄懵了。

以至于唐思雅跑出去的时候他没追出去,结果唐思彤摔坏了脑子,唐思雅为了治好妹妹居然带着她去京都剩

这一走,两个人就再也见不到了。

陆建华想过唐思雅可能会遇到不好的事情,但是他打死都想不到,上辈子的唐思雅居然会被骗到歌舞厅当姐,最后还惨死在野外。

陆建华虽然一直在部队里,但是世界的变化他很清楚,当他四十多岁出任务的时候牺牲重生回到了14岁那年,他发誓这辈子一定不会让唐思雅离开。

他要靠着自己重生的优势,给唐思雅和她妹妹、妈妈,还有他母亲最好的生活。

陆建华重生的时候正好赶上了他去部队的时候,有了上辈子的经验,在部队里比任何人都努力,四年时间他就当上了团长,比上辈子升职快多了!

他虽然一直在部队,但是写信比上辈子要频繁,而且没有像上辈子那样含蓄,而是直接明自己对唐思雅的感情。

他们两人分隔两地,他只能靠着薄薄的信纸来传递自己的心意,希望唐思雅会被这份鸿雁传情感动了,更加喜欢他。

除了他们的感情升温比较快和他升职快之外,其他的事情并没有什么改变。

不过他了解后世的情况,所以利用自己休假的时间出去想法子赚钱。

他是军人假期有限,所以一开始他只能在部队最近的县城里做点生意。

他是大男人,没有女人细心,而且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让他去卖衣服等东西很难。

他刚到部队的时候是分到炊事班的,那时候他年纪,身板单薄锻炼肯定跟不上,所以就让他去洗菜帮忙打下手,没想到居然把手艺练出来了。

他跟炊事班的班长很熟,送了两条烟和一瓶酒后,班长同意帮他的忙。帮什么忙?

陆建华厨艺不错,上辈子后来生活好点了,他又只需要供养母亲一个人,手里自然有点闲钱。

加上没找到唐思雅,心情烦闷的时候他就到部队附近的镇去撸串。拿上几十串肉串,一口肉一口啤酒,心情慢慢的就好多了!

他所在的部队是在北方这边,这里的人高高大大的很喜欢吃肉。

所以陆建华想让班长在部队采购的时候,帮忙多进一些肉,猪肉牛肉羊肉、鸡心鸭胗等等这些,烤起来非常好吃!

班长挺喜欢陆建华的,只是帮忙多拿一点蔬菜和肉,陆建华又不是拿了东西不给钱,班长想了想就同意了!

就这样,每次陆建华都利用休假的时间,带着班长给自己拿的肉跑去县城卖烧烤。

他发现县城里有个好位置,那里是学、中学和高中连着的,下课的时候人流量非常大,而且附近还有其他店铺,平时客人也不少。

就这样,陆建华通过烧烤赚到邻一桶金,那年他十五岁!

有了本金陆建华就开始从南方进货,打算倒卖一些东西!

如果陆建华是女人,也许他会觉得从羊城进货服装来卖很赚钱,毕竟那时候羊城的服装批发价很便宜,全国各地都觉得穿着羊城的衣服很时髦。

但是陆建华是男人,他记得从1987年到1994年是传呼机和大哥大的时代。

男人都是这样,对传呼机、大哥大、车等东西更加喜欢。他还记得87年的时候,出了一部港剧,名字就蕉传呼机》。

那时候的港剧非常受欢迎,因为电视剧的宣传,内地的人对传呼机和大哥大都非常向往。

一开始传呼机只在珠三角地区建立羚话交换网,而且那时候更多的是座机。

如果出门在外,需要联系的话当然是传呼机更加方便。所以传呼机从珠三角地区向全国辐射,一开始人们觉得贵买不起,后来是想买买不到,因为供不应求。

陆建华盯上传呼机生意的时候正是传呼机刚开始兴起的时候,不过主要是在南方开始售卖,因为北方这边除了大城市其他地方还没有建立电话交换网。

陆建华休了假期,带着自己全部的钱去了南方,他要尽可能地进一批传呼机。传呼机不怕放坏,等带回去后看情况再卖出去。

等他把传呼机带回来放了一段时间后,传呼机已经传到了全国各地,很快就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传呼机加急生产也需要时间,陆建华这时候才带着传呼机到京都市去卖。

京都市人口很多,购买力肯定不低,陆建华高价售卖传呼机。顾客觉得贵却也只能买,好些人去取了钱回来,传呼机已经没了。

陆建华狠狠地赚了一笔钱,几乎把本金翻了好几翻,他又想法子进了两次传呼机,全部高价在京都市卖出去了。

88年的时候,陆建华再一次带着全部钱去南方,这次他主要是进货大哥大。

传呼机的价格没有之前那么高了,大哥大的出现让更多人向往。大哥大拿在手里就是财富的象征,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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