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上,山寨里不是没有人会枪法,可是大伙以前用的都是鸟铳,这玩意和枪还是有差别的,这不这会子就急火火的找人学嘛。
“我们等会要不要去?”
这话总算是说到了点子上了。
“......不去的话,你觉得大哥那砂锅大的拳头,你的小身板承受得了吗?”
此话一出,全场寂静。
“学,怎么不学?反正这会子有没有什么事,就当做是给自己找个乐子,消磨消磨时间。”
“对,不学白不学,学会了还赚到了。”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因为怕大哥的铁砂掌,证实自己一点也不怂,大伙一个接一个慷慨激昂的说道。
可是心里到底是怎么想到,也就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了。
等到吃完早饭的时候,大伙没事的都到后山集合去了。
反正也没有什么事,就算没学到什么东西,也能打发时间不是?
等到后面晚来有些的人到了的时候,大伙早就已经是如火朝天的凑在了晨曦身边,一个个双眼放光的盯着晨曦,那眼神,就像是三天三夜没吃上饭,忽然看到一块肥肉一样,双眼直冒精光,都快恨不得扑上去了。
“大嫂,你说为什么我总是瞄不准呢?我的手明明就不抖,可我就是打不准。”
“还有我,我也是,明明我都已经瞄准了,可打出去的时候,不是脱靶,就是打歪了。”
如果是当兵是男人的浪漫,那么枪就是男人的梦中情人了。
那个男人没有热血激昂的时候,谁年少的时候没有做过英雄梦?
那时候,谁不是梦想着手握一柄枪,跨步向前走,路见不平的时候,手握紧枪,大吼一声,为民除害,名扬四海。
这梦----
说是年少的时候,就算是现在当爹了,也是会时不时的想一想,怀念一下自己已经逝去的青春,畅想自己充满惊险和挑战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