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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狼王鲁伯斯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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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型血牙野猪,按照游戏里的划分,很可能是艾泽拉斯大陆除尘泥沼泽和剃刀领高地外最大的野猪了。但是巨型血牙野猪,不像普通野猪那样到处都有,只有西部荒野有,最多是赤脊山那里也有一些,其他地方就不见有了。

羽林血鹰只按照以前所了解的艾泽拉斯判断,他知道巨型血牙野猪是最大的野猪种类,但是还真不知道有多大。

他觉得如果有300公斤以上就好了,他知道地球上的欧亚野猪一般在150公斤到180公斤左右算大的了,没有超过200公斤的。不过听,地球上最大的野猪是森林巨猪有275公斤。但是艾泽拉斯不是一个非常理性的世界,那些野生的动物往往比较大。

就奎尔萨拉斯的山猫吧,块头都比地球上的猎豹大上一圈,不知道这种名号前面加上巨型的野猪到底有多大。原本他还想去暴风城转转,可是现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鬼使神差的留在了旅店,没有马上走。

叫旅店老板拿上一些吃食好酒,一边吃一边和老板聊。关于巨型血牙野猪的数量问题,老板不愧是商家口才极好,滔滔不绝的出不少事情。毕竟对于他来这些精灵可是大方的主顾,况且相互间还有一笔不错的合作生意。

西部荒野最出名的莫过于死亡矿井这个金矿,这是一个由暴风城贵族把持的金矿,月溪镇的由来和发展也是因为这个金矿。

刚开始月溪镇根本没什么村镇,发现金矿后,暴风城里的贵族们开始发疯了,一波又一波的人马往金矿里拨来,人多了后来慢慢变成了村庄。再后来除了原本的金矿,又发现了一些铁矿矿脉,于是铁匠工会的人也开始入住。于是慢慢发展起来,成了暴风王国比较大的一个城镇月溪镇。

巨型血牙野猪是这里最原始的土着居民之一,也是这里的王。就算人类建立了越溪镇也赶不走它们,反而是因为人类开垦荒地种植粮食,而使它们数量增加不少。

因为它们性情并不像豹子狼什么的野兽那么凶暴,只要人们不打杀它们,他们总是慢悠悠的在你面前晃悠,一般庄稼快要成熟时,就经常看到他们偷偷的到庄稼地里吃得不亦乐乎,一不心一个晚上就可能被它们拖儿带女吃个精光。村民发现了,你两三个人还拿他没办法,人家赶都赶不走,只顾埋头吃自己吃东西鸟都不鸟你。惹毛了它的话一阵冲撞,不但地里的庄稼全毁,人也得报销。

所以只能多叫上几个人敲锣打鼓的恐吓。那畜生也聪明,看到人多它也不赖着,也不冲击你,只是慢慢的大摇大摆的往回走。村民也无奈,可偏偏这帮无赖还挺能生,一窝能生出十个十几个崽子,只让人恨得牙痒痒。

当数量多到让人无法忍受的时候,居民们才会攒一些钱才雇请军队前来围剿一些。暴风城的那些贵族,可不是什么好心的人。没有利益的话,他们才不会给你派出军队帮你们白忙活的。居民们本来还在为这些野猪发愁,可谁知却迎来了傻瓜一样的一群高等精灵。

旅店老板一直好奇羽林血鹰买了那么多的巨型血牙野猪干什么?羽林血鹰骗他,最近奎尔萨拉斯的精灵,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在训练山猫当宠物玩,但是山猫吃肉的,奎尔萨拉森林没有野猪,也没有那么多肉,所以要出来采购一些回去。

旅店老板惊叹不已的,你们高等精灵真是厉害,竟然把山猫当宠物来养,比暴风贵族厉害多了。光只吃肉这一条,那要花掉多少钱呢?辛好,暴风城的贵族不养猛兽做宠物,否则平民们可就难过了。得罪了贵族他们不再释放出大狗而是老虎豹子什么的,那可是一咬死一个饶家伙。

暴风城里的贵族可以这样随便杀平民吗?羽林血鹰对这样的事感到震惊得很。答案是模凌两可的,法律上不允许,实际上经常发生。很经典的桥段,在旅店老板的源源不断举例下昌出血淋淋的红光。

“尊敬的男爵大人,你是你们精灵很多人喜欢圈养猛兽当宠物?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合作再做一笔生意?我帮你抓一些猛兽,你在你们那里负责销售怎么样?”旅店老板眼里忽然闪出金币的光芒。

“你们这里还有什么猛兽?我记得你们这里没什么大的猛兽吧!”羽林血鹰搜索着记忆道。

“西部荒野这里当然没有,但是闪金镇和暮色森林那里可有着不少灰熊和很多很多的狼群呢!”旅店老板道。

“灰熊算一个,但是狼不算吧!跟大狗一样,恐怕连鱼人都打不过。你总不会想让一个高等精灵贵族养一群狼当宠物吧!那与养一条狗也差不了多少。”羽林血鹰道。

这不是游戏,他还真看不上这种相对来,体型的食肉动物。

“怎么会打不过鱼人呢?”旅店老板急了道:你的是狼崽子,那些成年恐狼,鱼人都经常被它们捕食。我还听暮色森林里,有一头被称为鲁伯斯的狼王更厉害,现在那边的鱼人都跑到河那边的闪金镇土地上,一个都不敢跑去对面的暮色森林。”

鲁伯斯?羽林血鹰嘴巴张的老大,奶奶个熊连稀有银英都出来了:“真那么厉害?”他好奇的问,他是真的很好奇。

“骗你做什么,要不怎么叫狼王呢。它总是独来独往,只往那一站,一大群鱼人就吓得全跑到闪金镇这边了。”旅店老板得意的。

“能不能抓到?”羽林血鹰目光发亮,这可是带有暗影伤害的家伙,可了不得,是狼中的奥术魔导师,是野兽中的术士,无视防御的攻击。

“应该可以,但是那些普通居民不行,它太厉害了。”旅店老板。

“什么样的人才能抓到?”羽林血鹰问道。

“需要一些真正的战士和厉害的职业者!”旅店老板。

“你的让我产生了兴趣,我想抓了自己养!要多少钱?”羽林血鹰问道。

“很多!”旅店老板扭捏的道。

“多少看!”羽林血鹰。

“两个金币!”老板伸出两个手指的。

“多少?”羽林血鹰以为听错了。

其实两个金币真的还不是很多的,但是对于旅店老板这样的人来是很多,毕竟只是一只狼而已。如果羽林血鹰不是拿公款的话,他自己一定也会觉得不少。

“真要那么多!那些战士和职业者要价真的很贵,”旅店老板道。

现在是和平年代,物价也没有非常高,两个金币可买很多东西。一般平民最多用得上银币,只有贵族才用金币。

“我给你三个金币,你能抓来给我吗?”羽林血鹰道。

“能一定能!”旅店老板拍着胸脯。废话,三个金币都可以买60头巨型血猪了,旅店老板心中暗暗的。

“你的宠物生意我想了想也可以试着做一做,那些灰熊你看的收购价多少?多了我可不要,卖不出去!”羽林血鹰道。

“7个银币你看怎么样?”旅店老板。

“这不好的灰熊可比巨型野猪危险多了。这样吧,我再给你一个银币,一共九银币。一定要成年的,先收100只吧,看看好不好卖再。”羽林血鹰道。

这倒不是羽林血鹰钱多咬手,而是灰熊的确比较危险。它不像巨型血牙野猪那样的脾气,它是富有侵略性的一种猛兽。羽林血鹰怕太危险没人去抓捕,光去捕野猪了。

“那狼呢?”旅店老板被漫金光砸晕了。

“狼?”羽林血鹰皱起眉头道:“那些狼真打得过鱼人吗?”

“打的过,打的过\多是,村民都亲眼见过的。”旅店老板道。

“来听听!”羽林血鹰也感兴趣了。

他肯定不是想用狼来武装战宠部队,他是想到了沙兰蒂斯岛上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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