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展拿着密封资料进来时,看见何玄白在笑。
一刹那,他以为自己是幻觉。
揉了揉眼睛,他家大boss真的在笑。
男人五官深邃精致,平日绷着俊脸,也能迷倒京城一大片的名媛千金。
一笑起来,能逼退锦绣繁华。
世间真的存在绝色男神。
何玄白敲了下书桌,神情恢复冷峻。
沉闷声让莫展回过神,佯装咳嗽一声掩饰刚才的出神。
“何总,这是您要的资料。”
“给我定一张飞往咸蛋村的机票,今天我就要过去,”何玄白打开文件袋,一目十行浏览起来。
“您要去多久?”
“不确定。”
“那公司怎么办?”
“在哪里都一样处理。”
如果要二选一,他会毫不犹豫选择盛一南。
去咸蛋村时,还带上了莫展。
别误会,就是个拉行李干活的。
得知何玄白赶去咸蛋村的消息,老霍得意,“早让你过去不过去,现在过去只能看到一堆土了。”
莫展心里呵呵:我家大boss才不是为了文物去的。
当然,这话他没说。
他隐隐觉得,这里面的事情不简单。
他们走得急,出了机场,何家那边的亲人和何氏董事们的电话,一个接一个打过来。
何玄白只接了何母的电话。
“怎么突然就去了那个地方?带医生没?”
“有事情过来一趟,不用担心。”
说完,便挂了电话。
何氏背景权势再大,触手也伸不到南部的一个小村庄。
两人还要翻山。
两个大行李箱,都是莫展提的,他没胆子让大boss拉。
清晨微光乍现,空气有点湿润。
山上多草木,莫展特别怕有蛇或者虫子弄伤何玄白,一路谨小细微。
何玄白要是出事了,他也混到头了。
山上信号不大好,莫展还带错了路。
“何总,要不要休息一下?”他看何玄白的脸色很是惨白。
“继续走。”
忍着大boss凌迟的目光,他又重新开了一条路,在心中祈祷不要再出错。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翻山,终于抵达咸蛋村。
朝思夜想的人,就在村口的桃树下。
村口有一颗百年老树,每年都会结很多桃子。
但盛一南太嗜桃,树上的桃子都快被摘完了。
村里的孩子一看见她摘桃,就要用泥土攻击她。
那点力度,盛一南虽然不放在心上,可是会弄脏衣服。
衣服脏了,还得要手洗。
盛家没钱买洗衣机,哎,心累。
此刻,她手里捧着一个麻袋,盛山荇在桃树上摘桃。
摘一个扔一个。
“小祖宗接住!”
“好嘞~”
姑娘两鬓的碎发被风吹起,明眸皓齿,笑靥如花。
她还活着。
活得好好的。
这就够了,足够了。
骄阳镀在何玄白身上,地上落了一道修长的影子。
影子走得近乎凌乱。
阿南。
两个字在喉咙里绕了几个圈,又吞了回去。
“盛小姐。”
嗓音靡靡,像是浸泡多年的美酒,令人沉醉。
盛一南全心全意都在接桃子一事上,完全没看见何玄白。
一个后退,不小心踩了何玄白一脚。
她退开一步,一脸警惕盯着何玄白。
两天没休息,又赶飞机爬山,铁打的身子也顶不住。
何玄白头晕,浅眯着眸子,身子摇摇欲坠要倒,他下意识往盛一南身上靠过去。
不会这么倒霉吧?
盛一南死死捂着怀里一大袋的桃子,“别找我,拒绝碰瓷,我不是收租的。”
何玄白愣是没成功晕过去。
莫展拉着两个行李箱,嘴角微微抽搐。
想不到富可敌国的大boss,有一天会被认为碰瓷要钱的。
他出来解释:“这位小姐,我们是好人,不是碰瓷的。”
哪个坏人会承认自己是好人?
盛一南上次被坑得有阴影了,并不打算过多周旋,“山荇,咱们回家。”
盛山荇云里雾里,细细打量何玄白,“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我想起来了,”不等盛一南说完,他恍然大悟,“之前咱们做纸扎时,就是找了他的脸。”
这孩子的嗓门咋这么大?
虽然不是自己想要纸扎人,但盛一南作为“最终享受者”,还是有点尴尬,轻轻咳嗽一声,“是吗?我不记得了。”
“上星期你还说他长得秀色可餐,这么快就忘了……”
盛一南气急败坏,“你闭嘴!”
何玄白听懂了,原来她有关注自己。
还喜欢他的脸。
莫展觉得有点中暑,否则,怎么会眼花看见大boss上扬的嘴角?
盛一南三步做两步往盛家回去。
何玄白仗着腿长,追上去,“盛小姐,我们是来考古的,天气炎热,能不能讨点水喝?”
想去她家看看;
想亲眼看一下她的生活环境;
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盛一南对陌生人还是有一定的戒备,指了指村口的幸福河,“那个水可以喝。”
何玄白抿了抿唇,“我刚才看见有人在那条河里洗衣服。”
空气突然安静下来。
盛山荇扯了扯盛一南的衣袖,热心滚烫,“小祖宗,喝个水而已,又不要钱。”
“他们穿着打扮不凡,看见那腕表没?一个就要四百多万,还是限量版的,这么有钱,为什么来咱们家讨水喝?”
盛山荇一阵唏嘘,还是小祖宗想得周到。
何玄白就这么望着她,也不说话。
男人长了双瑞凤眼,似笑非笑,不娘气,特别有韵味。
颜狗哪顶得住啊?
“算了,”盛一南打开袋子,从里面摸出一颗桃子,递过去,“这桃子果汁多,解渴。”
这眼神,挺不舍的。
何玄白接了桃子,瞅了眼莫展,“这是我的助理。”
意思很明显,助理也要。
盛一南挑了个看着较小的桃子,递过去。
“谢谢。”
莫展伸手去接,何玄白抢先一步接走了,“我帮你拿着。”
有些东西,拿着拿着就被人吃下肚子去了。
何玄白用力将桃子掰开,吃起来,“你悄悄跟过去,看她住在哪里。”
然后呢?
自然是要住在隔壁,最好当邻居的那种。
莫展的业务能力特别强,出高价将张芬芳家的房子买下来。
张芬芳就是那位龅牙妇女。
搬的时候走得很干脆。
她家前脚一走,房子就开始彻底消毒,各种高档用品往里面涌入。
何玄白逛了一下房子,村里的房子很单调,但宽敞明亮。
一想到盛一南就住在隔壁,他心情很是愉悦,“莫展,你做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