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志见金山观住持无计可施,说:“你身为金山观住持,没有行善布施,反而和黑涩会勾结,搜刮民脂民膏,你心里没有一点愧疚吗?”
住持还试图掩饰道:“混黑涩会的是应正真,也就是你们说的应经理,他本是我徒弟,虽说是我管教不力,让他逃下山去为非作歹,但我有什么办法?”
林小志说:“但是你们之间并未断绝师徒关系。”
住持说:“你有什么证据?”
林小志说:“第一,如果你真是被他胁迫的,现在该放我们走了。第二,山下人告诉我,交保护费的方式不是汇款,不是现金,而是给你们道观添香油钱。”
金湛补充细节说:“还有第三,你当时借审讯室给他,还要收他五万香油钱!你敢说那些钱最后不是到你的口袋里的?”
住持见瞒不过去,冷笑着承认了:“确实,应正真是我指使的。他要五亿从我这里买回他的自由身,否则就一辈子受我奴役,他无论是开酒吧也好,倒卖古玩也好,赚的钱全部都是我的。”
林小志虽然料到住持贪财,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贪财贪到这种地步,做的坏事都让徒弟背锅,赚的钱都自己拿,可怜应正真,把林小志一众引上这里,想借他师父的手段害他们,结果引火烧身反而自己死了。
但是林小志心想:我并没有杀错人,这个住持该死,应正真也该死,不杀他们难道等他们来杀我?
思及此,林小志眼眸流光,紧紧锁定了住持,住持没有防备,看了一眼他的眼睛,就动弹不得。
在住持眼中,林小志众人忽然化身行尸恶鬼,召唤来一大群行尸,挤破了审讯室,疯狂地啃噬着他,他看见自己的小腿上血肉已经被啃噬殆尽,只余下累累白骨……
而真正的林小志众人早已挣断手脚的绳子和锁铐,捂着耳朵不听地上的惨叫,直接离开了。
门口的弟子看了林小志一眼,还没来得及说话,就也倒在地上。
他们的行李大多还在三清殿前,林小志一一装好,清点了一下,发现匕首和鬼玺不在里面。
按照住持那副贪财的德性,不太可能把这种东西放在别人那里,应该是在住持自己的房间。
“不知道其他人什么时候会发现我们人跑了……”金湛难得没有大声嚷嚷,他还是懂事的,这个时候大叫开嘲讽并没有效果,反而会造成无辜人员伤亡。
“巴卫,你留在审讯室那边盯梢,有人去了就跑过来通知我。”
巴卫听懂了他的话,于是过去盯梢。
“我们动作快点。”巴卫小短腿有点跟不上大家的速度,没了巴卫,他们三人的速度一下子就提了上去。
不过问题来了,金山观那么大,怎么知道哪一间屋子是住持住的呢?
这时,有个独自扫地的小道士扫着扫着,眼神光消失了,只见他眼睛仿佛被蒙上一层阴翳。他丢下扫把,往一个方向走去。
这是林小志用鬼眼控制了这个小道士,让小道士带路去住持的屋子。
小道士来到住持的屋子前,眼神一下子恢复了清明,暗自嘀咕自己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摸了摸脑袋,又回去扫地了。
林小志等人见他走远了,从柱子后和墙后现身,韩浩绕到后面去开后窗,看里面有没有人。
后窗一开,韩浩跳了进去,然后把前门打开,摇摇头,意思是没人,林小志和金湛就进去。韩浩又把门关上,以免有人起疑。
其他人房间的锁都是老式的,一撬就开,锁上的意思只是人不在,但住持房间的锁却是现代住宅的那种锁,想来是值钱的东西都在里面了。
三人分开搜索了一阵,并没有收获,最后发现剑在墙上的暗格里,鬼玺和匕首都在上锁的保险柜。
林小志心说住持还是有点识货的,但可惜这些东西原本就属于林小志。
蓉东西之后,黑猿巴卫已经顺着气味来找他们了。
看来是道士们发现昏倒在审讯室的住持以及逃跑的众人,林小志说:“我们快走。”
林小志拎起黑猿,此时天蒙蒙亮,道观刚开门,他们头也不回地逃走。
只有韩浩在逃到一半的时候不小心回头看了一眼,金山观里灯火忽然熄灭,阴风阵阵。
韩浩说:“老板,你看金山观!那是怎么回事?”
林小志说:“我看到了。”
韩浩额上沁出冷汗:“那是……”
林小志喝道:“快走!别看了!”
韩浩连忙快步跟上,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祈祷,接下来什么都不要发生,大家平平安安回到酒店,什么事都不要有……
金湛和林小志并不知道韩浩居然在心里给大家插旗,如果知道了一定会打死这个家伙。
就在这时,原本即将破晓的天色忽然被阴云笼罩,不正常的黑气在他们周围升腾起来,就像是树的影子都活过来了一样。
林小志和金湛有修道的基础,金湛停下,快速冥想了一下,然后感知周围,和林小志交换了个眼神:“是太虚,我们进入了太虚。”
韩浩问:“太虚是什么?”
林小志说:“解释起来很麻烦,说是空寂玄奥之境。”
韩浩说:“是幻境?”
林小志说:“不一定是幻境,也有可能是真实的。可以理解为是正神降临自带的气场。”
金湛忽然发现自己周围的树木都变成了白骨,脚下的土地也变成了阴间的冥土。
“卧槽,这什么阴间玩意儿?小志,你干的?”
林小志也正感到诧异,道:“我没有,不是我。”
“你不是有太狱真眼?这真不是你干的?”
林小志解释道:“我用鬼眼显现的地狱,每个人的地狱都不一样,但是现在你看到的我也都看到了,树都变成白骨,还有这个土地……你刚不是说了这是太虚,这就是太虚。”
金湛叫起来:“这么恐怖的太虚!你认真的吗!”
“十殿阎罗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