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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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儿挺聪明的,看来蒙混下去是不行了……

他想了想,试探地道:“我可以给钱。”

“做一次给十…两文,你觉得怎么样?然后你可以跟我一起吃,我吃什么你吃什么……就房子建成之前这段时间,以后我就自己做了。”

永哥儿有点心动,做一顿饭两文,还包吃,没有比这更赚钱的活计了。

“那,那你要负责准备食材。”

“当然。”程铎点头,就小哥儿这抠门劲儿,他怕让他准备食材,这家伙天天给他吃素,早晚要吃成兔子。

“那好吧,就房子建成之前。”永哥儿有点忸怩地道,其实心里高兴坏了。就算程铎只一天吃两顿,他也可以赚四文钱,还能把自己的口粮省下来。

民以食为天,程铎首先搭建的就是厨房。因为不知道去哪儿买瓦片,他奢侈地在厨房顶上钉了一排的木板,然后又在上面铺了厚厚的麦梗。

虽然不能保证完全不漏雨,但起码比村里那些房顶豪华多了。

其实也多亏了程铎那身巨力,砍树在他这里根本就不是事。他的房子后面又是一整片山林,程铎虽然不太知道树的品种,但他特地挑了那种又粗又壮的,用来裁木板。

画好线,两头开口之后,一斧子下去就是一块平整的木板。

永哥儿已经把地里的杂草割完了,一边用锄头挖地,一边清理草根,然后停下来歇一歇的时候,看着程铎划木板如同划豆腐,日常羡慕……

程铎忙得差不多了,丢下手里的活,回身拿起了柴刀:“我上山一趟,你别乱跑。”

永哥儿“哦”了一声,两天过去,他已经习惯了。

这男人就是个肉食动物,并且他每次上山,就肯定会有收获。永哥儿想到昨天吃的红烧兔肉,忍不住舔了舔唇。

程铎这里的伙食太好,搞得他都想他的房子慢点修好了……

第10章 那就多谢你了。

程铎上了山,他昨天无意中发现了一群野鹿的踪迹。不过因为时间太晚了,他手里又已经打到了兔子,就没有去追。

程铎先是来到昨天发现野鹿饮水的地方,水源边有一些零散的脚印,有大有小,按他的经验判断,应该是个小型鹿群。

这种野鹿群一般会在同一个地方呆上两三天,直到他们喜欢的草和树叶吃完,才会换到下一个地方。

程铎顺着脚印追踪过去,果然在一块山野腹地发现了鹿群的踪影。他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树丛和灌木后面,看着一只野鹿离群吃草,吃着吃着就走到了他附近。

程铎有点可惜,这么远的距离,如果有弓箭就好了,柴刀目标太大,扔出去很容易惊到猎物。

野鹿的听觉非常灵敏,跑起来更是迅速,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程铎正想朝着那只离群的野鹿移动,耳边突然听到了一声压抑的野兽低咆,一股腥风随之而来——

程铎迅速朝侧面打了一个滚,同时回手用柴刀狠劈过去,那野兽发出一声吃痛的哀嚎,并且迅速跳离了程铎的狩猎范围。

程铎这时也看清了,那是一只体格健壮,皮毛丰厚的狼,它半边脸被程铎的柴刀划破,此刻正呲着牙齿,用一双阴鹜血红的眼睛恶狠狠盯着程铎。

这只狼很聪明,见自己不是程铎的对手,仰天打了个呼啸,很快钻入了树林中。程铎注意到,树林阴影中又跳出数只野狼身影,跟随着它的脚步飞快地消失不见。

很显然,那是一只头狼,程铎怀疑自己之前打死的灰狼,就是属于这个狼群的。

头狼来找他报仇了。

这些狼可真够敏锐的,他就是这两天上山勤快了点儿,就被他们给尾随了。

程铎举起手臂看了看,刚才不小心被头狼的尖牙划破皮肤,拉出了一条血印子。

如果是在和平时期,他肯定要上医院打个狂犬病什么的,可是现在的他无所谓了。他连丧尸病毒都不怕,过期的臭肉罐头也照吃不误,哪还会怕这些?

可惜这样一来,那群野鹿也被惊跑了。程铎无法,意思意思逮了只竹鼠回去。

可能是因为以前养家的习惯,程铎总觉得被永哥儿发现自己受了伤,还什么都没逮到……有点没面子。

“你回来了?”看到程铎提着猎物走出山林,正在水边摘野菜的永哥儿不自觉地起身迎了上来,好奇地盯着程铎手里的猎物。

程铎用那只衣袖完好的手提着竹鼠给永哥儿看了看:“一只竹鼠,一会儿处理好了给你。”

“好。”

见永哥儿还站着不走,程铎试图转移注意:“哪儿来的野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