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期本就是爱玩的性子,看着别人手中提的花灯便眼馋,闹着想要。

三人停在一处卖花灯的小摊前,看着眼前各式各样的花灯戚秋也起了心思,放下脑中思索,挑起了花灯。

谢殊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就退到一旁等她们俩挑选。

挑着挑着,戚秋就看上了一个兔子灯。

这兔子灯做的活灵活现,小巧可爱,戚秋一眼就看上了,可刚伸手还没来得及拿起来,就被另一个人径直给拿走了。

沈佳期道:“店家,这个兔子灯我要了。”

戚秋:“……”

她想起来了。

原著中原身也挑中了这个兔子灯,刚要拿起来却被沈佳期夺去。

她不敢和沈佳期争执抢夺,又记恨她一路上粘着谢殊,新仇旧恨加在一起,本就愤怨,可沈佳期还在没完没了的秀着自己的兔子灯。

后来因为陵安河附近人实在是太多了,两人便和谢殊走散了,原身趁机故意将沈佳期的兔子灯丢在水里面。

虽然这个做法很小学鸡,但确实激怒了沈佳期,事后原身还在谢殊跟前倒打一耙,俩人从此结仇。

要不怎么说她能穿书,不仅跟原身同名同姓,还喜欢的东西都一样。

虽然她方才没有记起原著剧情,但却和原身一样看中了这个兔子灯,一样又被沈佳期拿去,也算是完成了剧情走向。

和原身的愤懑不同,戚秋见兔子灯被沈佳期拿走后却觉得没什么可生气的。

毕竟也没规定她看上了兔子灯别人就不能看上,况且她也没来得及伸手去拿,也不见得就是沈佳期在针对她,故意抢的。

摊上就一个兔子灯,戚秋看了一圈又挑中了一个小猫的,谢殊见她俩挑好了便付了银子。

拿着花灯一路走到了陵安河,果然是人山人海。

沈佳期炫耀了一路自己的兔子灯,如今口渴了便去酒楼里买茶水,戚秋也走累了便坐到一旁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