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哭了多久,小君振作精神,抹干眼泪,拍拍哭僵的脸,怕回去后,黎祖驯会看出端倪,她不要让他担心。深吸口气,转身,她骇在原地。

黎祖驯就站在她身后。

「你……你怎么在这里?」小君惊讶着,他都听见了吗?他在这里多久了?

「出去这么久,我很担心。」一双黑眸莫测高深,看不出他的情绪。

「喔。」

「走吧。」没问她哭什么,没刻意地安慰怕她难堪,他只是若无其事地牵住她的小手,他低声说:「我们回家。」

小君又哭了,边哭边走。

我们回家、我们回家……这四个字很有力量,简单,寻常,但很有力量,包含了无限的温暖,在她如此沮丧之际,这四个字撼动了她的心房。

他暖暖的大手紧紧握住她的小手。

他大大的身子传递温暖的体温,他落在地上的影子和她的迭在一起,

母亲的话动摇了小君的信心。

她低着头,轻声问:「你为什么喜欢我?」

「因为没有人会笨到被洋葱吓倒,你够天才,我喜欢。」

「你爱我吗?」

「现在不就牵着你的手。」

「会爱我多久?」

呵……这是每一任女友都会问的问题啊。以往他会答「不知道,爱到爱不下去为止」,或回答「随缘喽」。

这是他的标准答案,他才不讲电视剧里或言情小说中那种肉麻兮兮,不切实际的恶心话,他也是见过一点世面的,也是尝过一些人情冷暖的,他不天真了,他很世故,感情的变化,风云暗涌难捉摸,他才不把话讲死,他的个性也不会为了讨好谁而说谎,因为讨厌迁就谁,而昧着良心违背自己,他绝不干那种事。

但是,他说:「那爱到我死掉为止好不好?怎样?听起来有没有很爽?」

咦?咦?听,听哪,这真是他黎祖驯会说的话吗?多肉麻!真恶心,可是天杀的,他竟还超有信心,讲得脸不红气不喘哩!

她笑出来了。她快乐的笑容大大地取悦了他,让他觉得偶尔讲些肉麻兮兮的话也挺值得的。

「那我们说好了,永不分开。」

「你说了算,除非你爱上别人。」

「不可能,除非是你爱上别人。」这刻,她非常笃定。除了他,这辈子她不可能再爱上谁了。

「我想也是。」

「哦?」

「如果你为别人离开我,就太过分了。」

「怎么说?」

「这两个多月你的衣服都是我在洗,有哪个男人这么体贴?」

那倒是,她笑哈哈。

「这样说不公平,我也想帮你洗衣服啊,但是旅馆不方便嘛。你很会洗,衣服洗得香喷喷的,穿起来很舒眼。」

「那是因为柔软精的关系,我加了熊宝宝衣物柔软精。」

她笑得更大声了。「什么啊?有那种东西啊?」以前都是刘姨在洗衣服,她对这个倒是没有研究,从他这堂堂男子汉的口中,听见熊宝宝柔软精,感觉还真好笑。

他白她一眼。「而且我用的还是蓝色那一款的熊宝宝,我发现那一款的最香。」

她听了直笑。

他埋怨:「我现在才知道熊宝宝花样真多,有棉花味道,蜜桃味道,什么清晨花香的好像也有……」

「奇怪了,以前刘姨怎么都没想到要用柔软精,你为什么知道要用?」

「男生哪需要柔软精,我是看你皮肤这么好,不用柔软精的话,怕洗出来的衣服你穿了不舒服才买的,用心良苦哪!」

小君的心,软绵绵,热呼呼。

原来每天每天她都穿着有熊宝宝香气的衣服,原来每天每天肌肤那么舒服都因为熊宝宝柔软精。熊宝宝柔软精忽然显得非常珍贵、超级伟大!

因为这是爱、这是爱哪!

爱的证据,就印证在这细微渺小、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地方。

熊宝宝柔软精就是他爱她的表现,以后每一天,穿上干净的衣裳,她都习惯地会嗅闻一下那甜蜜的气味,那时候就忘了生活里种种不称意处,因为被他的爱情包围住,再瞎的处境她都能安慰自己没关系,只要还有他的爱,她都能甘之如饴,化险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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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证明她不是谁的包袱,证明她可以独立,小君硬是在麦当劳撑过了三个月。要记的事情那么多,要做的事那么杂,刚上班几天,她几乎累得瘫痪,想罢手不干,尤其当做错事,被同事或店长训斥时,那种尴尬,会教脸皮薄的江小君很受伤。

后来小君发现谁没被骂个一,两句,渐渐那些凶巴巴的话,她跟其他人一样,不放在心上。她也学其他同事,做错事说对不起,挨骂以后,立刻将那坏情绪抛弃,又生龙活虎继续上工,这就是每个人生存的妙法吗?她没时间伤心,脸皮越来越厚,心越来越坚强,双手越来越有力量,

母亲无情的奚落,断了小君的后路,她咬牙苦撑,日子竟也顺利地过下去,开头以为她熬不下去的,美美一有空,就会来探望小君。老实说,作梦也想不到,江小君可以在麦当劳工作那么久。

今天,美美来麦当劳找小君。

「三个月了,拿来。」小君朝美美摊开手。

「了不起,了不起。」美美掏出两千块递给她。「拿去买药。」

「厚,你讲话真毒欸。」小君笑嘻嘻地抢走大钞,在她宣布要去麦当劳上班时,美美就泼了好几盆冷水--

「我们来赌,你要是做满三个月,我输你两千,做不满你给我两千。」

三个月过去,爱情真伟大,小君在油腻腻的炸鸡堆,啰啰嗉嗦的傲客间,幸存了三个月,历劫归来,呜呼哀哉,大难不亡,必有奖赏。她手拿两千,意气风发,读赞谑,她江小君而今是劳工的朋友,跟大家做伙打拚,有爱最美,逢赌必赢,美美心甘情愿输掉两千。

「我服了你。」美美朝她竖起大拇指。三个月前这女孩还一天到晚参与音乐演奏,在各个活动中心啦大会礼堂啦公家聚会啦,上台弹奏钢琴,现在竟然在速食店工作?「你妈要是看见了,不知道会怎么想?」

小君脸色微变。「我不在乎了,我现在很幸福。祖驯对我很好,很疼我,我很快乐。每天都能看到他,好开心咧~~」

小君说谎,其实偶尔也怀念参加演奏会,演奏结束,听众热烈鼓掌。她很久没弹琴,这才开始想念起钢琴。每天弹奏不觉得有趣,现在天天没得弹,就开始怀念,她隐忍着跟随怀念涌上来的阵阵失落感,然而,一看见心爱的黎祖驯,那阵阵失落感又立刻消散,轻如细尘。

「看样子你们满好的。」

「嗯。你知道吗?他之前不小心打破我送他的杯子,竟然因为怕我生气,跑去买三秒胶,一片片黏回来,说要当笔筒用。那时我才知道,他其实也会怕我,你说他是不是很可爱?很可爱对不对?」

「是,黎祖驯最可爱,好不好?」唉,好朋友免不了分享这种事,但是她心酸哪。真羡慕小君,有爱情滋润后,她脸色粉红,越来越漂亮了。

「最感动的就是……」小君低头,摸鼻,害羞地笑。「离家出走那次,他确定我不会出国留学了,终于放心,高兴得哭了,原来男人也会哭欸。」说完,小君摀着胸口,闭着眼,好陶醉。仍想象着那一夜黎祖驯的泪。

「干么?他哭了你这么得意?嗄?」

小君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