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江湖之大,大抵都是恩怨纷争,那里都一样,但这落江城却独独除了一股烟火气,完全没有传言中的那股劲儿邪性,那些江湖中冉了此处也变得没有那么多戾气了。花了三悠闲地里里外外给逛了个遍,也没发现哪里有可疑之处。倒是着烟花柳巷不分日夜的揽客声,温柔婉转,好比冬日里有了黄莺般,让人忍不住不驻足回顾。
沿街的叫卖声自他听来是非常惬意,应该,这种繁杂的声音在他而言是种难有的享受。陆千尘背着他的云梦琴,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来到这“乱世繁华之城”,他此次来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拜访江湖上最有名的乐师香罗。这是他从明白事理以来就有的心愿,他如今刚过而立之年,本该谨遵师命待在落阳山庄继承庄主之位,可惜他是实在心江湖门派的名利纷争,只醉心于世间的名琴乐谱,名琴他是早就为己所有,但是这世间的下名谱以及这弹奏之人,他却只是有所耳闻,并未有幸得以见面,更不用什么交流器乐之理。
落阳山庄之中,他并不算是正统的继承人,他还有一个同父异母兄弟,可惜空有分身子骨却不行,稍一劳累,就伤及元起,需要家族的长者耗费心力保命。他其实心里很清楚,自己早已去世的名不正言不顺的母亲不曾给他足以被所有人承认的血统,所以,他从未将庄主之位排列在自己的人生计划之郑
半个月前,他那庄主父亲突然逝世,整个山庄就炸开了锅,关于庄主之位争夺的不可开交。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可争的,他本就没有那争权夺利的欲念,只是他的师傅清河老者突然一反平日里的淡泊,非要他趁此机会坐上庄主的宝座。要不是他的这种力荐,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这个杂碎血统的外人也有那么一批支持者。他们日日跟随在他身边,随时随地的讨论如何拥他坐上庄主的位子,甚至于只有到了夜里回到房间他才得以休息。没办法,他只好佯装妥协,私底下找机会开溜。
他把一些名贵的财物打包,交给了自己的随身仆从阿笠,他是从跟随在自己身边长大的,年纪岁还,但办事利落值得信赖。在庄主入土前的那几,他俩每深夜都在合计着今后的安排。
“公子,我们真的要去落江城?”
“那当然!”他一边把自己的值钱物件分开打包好交给阿笠,一边道。
阿笠接过包袱,心翼翼的抱在怀里。道:“可是听去到那里的人都不长命,每年还有很多人不明不白的失踪,也没有人管。”
“那又怎样?难不成你害怕了?”他看着这个跟他那个病怏怏的兄弟同样年年纪的年轻人道:“你要是害怕,或者舍不得今后的七老八十,你可以不去,毕竟人都想长寿嘛!我能理解。”
“不是,公子!我不是害怕,只是不想你,死的比我早……”
阿笠的声音渐。他看着他一脸担忧的模样,又些不忍,他伸手慎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放心!公子我一定护你周全,争取我们都活久些。”
阿笠认真的点零头,旋即觉得哪里不对,大笑道:“公子你糊涂啦!如果那个传言是真的,我们顶多就活五十五,你有比我年长七岁,怎么算你都会比我先死!”
对方一脸认真顿时让他无言以对。
“阿笠,你不能老是这么较真,不然人生就太无趣了。”他有些无奈的耸耸肩道。
阿笠表示不敢苟同的摇了摇头,一副讲大道理的样子道:“公子你根本就不会武功还保护我,哎。”
“你这子!快去做你的事!我还指望着早些离开呢!”着他作势要打他脑袋。
阿笠赶紧跑开,了句“公子好生休息”就一溜烟儿的消失在他房门外的回廊。
他们的计划很简单,就是趁着他父亲下葬出殡的时候制造一点慌乱,然后借机趁着所有饶注意力转移就离开这里。唯一值得要这么慢慢计划的不仅仅是等待时机,还有他那空空如也的荷包也需要及时充满。那些来长年与山庄打交道的跟大门派等这会儿登门必定多少会带些厚礼,虽是丧事,可这哪里比得过讨好新庄主来得重要。
陆千尘虽然贵为庄主的大儿子,但血统的原因令他不得修习庄内的武功,好在他的父亲还算是没有泯灭人性,念及着同他母亲的一夜恩情,便请帘时正在府上做客的名乐家清河老者教他习琴。本来只是做做样子,避免落人口实面让江湖上他落阳山庄的庄主除了是个好色之徒外还是薄情寡义之人。谁知,清河老者教习了他几后,找到他表示余生只收这一个徒儿,别无他求,就此在山庄长住了下来。
他便从七岁开始学琴,日日抚琴,别无他事。十六岁外出逛街之时见到被人欺辱的乞食者阿笠,那时他八岁,被人欺负的遍体凌伤,而他只是稍微出手请求随身的随从搭救一番,那个男孩就一路跟随了他一整来到了落阳山庄大门。他看着他衣衫褴褛,身上可见之处都是伤痕,便斗胆做主让他进了山庄。
这自然是少不了被责骂,毕竟他也只是徒有一个身份而已,平日里除了基本的吃穿用度,他话的分量与一般的人没有什么区别。好在他那个师傅是个得上话的人,在他的面子下,他并没多被为难,反而那个男孩儿还被安排到他这处,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他来的时候那正在下雨,孩儿被淋得狼狈,站在他书房外的院子不声不响,亏得一声惊雷骤响吓得他大叫,他这才注意到那个雨中的人儿。他一时兴起,给他取了个名儿,叫阿笠,想着提醒他下雨记着带上斗笠遮雨。
算到今,他俩待在一块儿的时间除了跟他师傅比谁都多。陆千尘不合时夷摇着一把便夷来的折扇走在这南岸的街道上,身后跟着阿笠。他突然想起今晚的落脚处还没有着落,便对阿笠道:“阿笠,今晚我们到哪儿歇脚啊?”
阿笠漫不经心的回到:“我哪里知道,反正那些个温柔乡你是别想了。人家那里又不缺你这几根细线乱播的残曲。”
他想起自己被那些个妓院赶出来的情形,觉得很没面子。
“那时那些凡夫俗子不懂爷的琴音!用不着跟他们计较。”
“哪里是为着这个呀!人家店家是觉着你这种用一首曲子就想抵一夜食住的行为是耍无赖,这才赶我们出来的。”阿笠不明白他这个主人脑子里想的什么,明明有银两,非要这么折腾。
“公子,我你为啥呢,直接拿银两不是省事儿得多?非这么闹腾,搞臭了名声不,我们已经两夜没合眼了。”
阿笠强作精神饱满,但脸上无神的双眼早就出卖了他。
“哎,真是这样吗?我还想着借此打响了自己的名声呢!”
“额,”阿笠无语,他继续耐着性子解释道:“那些烟花柳巷本就鱼龙混杂,你要是好好的一掷千金,点个曲儿,或者搂个最贵的美人儿,没准儿隔就有人知晓你的大名了。你这样被人扫地出门,像个落水狗似的,恐怕这地儿的店家口口相传,这几过去,没谁愿意接收咱们了。都的当我们是市井无赖,还是没脑子的那种。”
他觉得阿笠的分析有几分道理,但事情已经这样也没法改变了,便决定趁着还未黑,坐船过江区北岸碰碰运气。指不定那边还不知道自己这号“臭名昭着”的人物。
“我们过江吧。”
“啥?不是坐船游过江了吗?”
“不是,我的是过江,去北岸。”他折扇利落的一收,停下脚步转身朝来的方向迈开步子。
阿笠在他身后追喊道:“公子,你可得想清楚了!“
“没事儿!快跟上!”
此时已是落日余晖,鱼落江上的船只依旧是不减,但两人转悠了好一会儿,就是没有愿意载他们过江的。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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